1、历下区 “历下”一名在战国时期已有记载,战国时代,历下属齐国。 秦灭六国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此地属齐郡。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历下属济北郡,称历下邑。 汉景帝四年(前153),设历城县,治所在历下;历下属济南郡历城县。 晋代,济南郡治所由平陵城迁至历城县。 隋唐时代属齐州历城县。 宋代属济南府历城县。 元代属济南路历城县。 明洪武九年(1376),承宣布政使司从青州移历城。 从此,历下古城成为省、府、县三级官府所在地。 清代属济南府历城县。 1913年属岱北道历城县。 1914年属济南道历城县。 1929年7月,济南设市,历下为济南市第一、第二、第三区。 1949年3月,济南市区行政区划调整,第一、二区合并称济南市城区;第三区在城外东部和南部。 1951年1月,济南市第三区改称第一区,城区改称第二区;同年6月,区公所改称区人民政府。 1955年1月,第一、二区合并,称第一区;同年7月,区人民政府改称区人民委员会;同年9月,济南市调整行政区划,第一区改称历下区。 1966年8月,历下区改称红卫区。 1973年7月,红卫区复称历下区,名称沿用至今。 |
2、市中区 1904年始称商埠东部,街下设闾。 民国时期改称商埠一区、三区、五区。 日伪时期改称商埠东区、中区,设保甲制。 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后称第五区。 1954年改称第四区。 1955年9月济南市简编缩制设五大行政区,因地处济南市中心始称市中区。 1959年12月济南市增设东区,撤销市中区。 1960年6月市东区改名郊区,恢复市中区建制,改称市中区城市人民公社。 1966年9月改名红旗区。 1973年7月恢复市中区。 |
3、槐荫区 1929年济南市设立后,辖区城区部分为济南市第七区,其他区域分别属济南市第八、九区和长清县。 1940年,第七区改为济南市商埠西区,辖区其他区域分别属济南市南乡区、西乡区和长清县。 1945年抗战胜利后,商埠西区、南乡区、西乡区分别改称济南市第七区、第九区、第十区。 1948年9月济南解放后,辖区分别属济南市第七区、第九区、第十区和长清县。 1951年1月,济南市调整市辖区设置,辖区分别属济南市第六区、郊三区、郊四区、郊五区。 1955年9月,将以槐树命名的街巷较多的第六区改为槐荫区,郊三区、郊四区、郊五区分别改称段店区、药山区、玉符区。 1956年7月,段店区、药山区、玉符区撤销,划入新设立的济南市郊区;1958年郊区撤销,段店区、药山区、玉符区划入历城县,时辖区东部为槐荫区,西部属历城县。 1966年8月,槐荫区更名为东风区。 1973年7月,复称槐荫区。 |
4、天桥区 西周时,属谭国。 东周庄王十三年(前684)属齐国泺邑;战国时,改称历下邑。 秦统一后,属济北郡历下邑。 西汉景帝四年(前153),属新设置的历城县。 至1929年济南设市前,境域均属历城县辖领。 1929年7月,济南市成立,境域由历城县划归济南市。 1930年,济南市划分为10个区,境域分属第四、五、六、八、九、十区。 1945年,济南市设防11个区,境域分属第八、十一、四、五区。 1950年12月,济南市划分为6个市区、5个郊区、2个直属乡(镇),境域分属第三区、第四区、郊一区、郊二区、郊三区、郊四区和泺口镇。 1955年9月,第四区更名为天桥区,属济南市。 1956年,泺源区撤销,部分地区划归天桥区。 1957年12月,济南市郊区并入历城县,历城县划归济南市,境域分属天桥区、历城县和齐河县等。 1960年6月,历城县北园公社划归天桥区辖领,翌年7月,北园公社复归历城县领导。 1966年9月,天桥区改称向阳区。 1973年7月,向阳区复称天桥区,沿用至今。 |
5、历城区 西周时,属谭国。 春秋庄公十年属齐国,称泺邑。 战国时,称历下邑。 秦统一中国后,属济北郡。 西汉景帝四年(前153)始设历城县,属青州济南郡。 东汉初属济南郡,后属济南国。 明朝属山东省济南府,并从此开始成为山东省政治中心。 1987年4月11日,撤销济南市郊区、历城县,设立济南市历城区,以原历城县的行政区域和原郊区的洪家楼镇、华山镇、王舍人镇为历城区的行政区域。 1989年12月,齐河县的靳家、大王两个乡和桑梓店镇划归历城区。 1995年3月2日,撤销济南市历城区大王乡,设立大桥镇。 2000年1月4日,历城区党家庄镇、十六里河镇划归市中区管辖。 2001年2月,撤销洪家楼镇,设立山大路、洪家楼、东风、全福4个街道。 2001年12月,撤销彩石乡,设立彩石镇。 2005年11月,撤销高而乡、锦绣川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仲宫镇。 2009年,撤销孙村镇,设立巨野河街道和孙村街道。 2010年4月20日,撤销华山镇、王舍人镇、郭店镇、港沟镇、遥墙镇,设立华山街道、荷花路街道、王舍人街道、鲍山街道、郭店街道、唐冶街道、港沟街道、遥墙街道、临港街道。 2019年7月,撤销唐王镇、西营镇,设立唐王街道、西营街道。 |
6、长清区 西周为卢子国、祝国、邿国一部分,春秋为齐卢邑、清邑地。 秦代设卢县(治今孝里镇),属济北郡。 西汉时为泰山郡卢县、北安县、茌县和平原郡祝阿县地,卢县为都尉治。 东汉为济北国治,三国魏时为济北国卢县、泰山郡山茌县和济南国祝阿县地。 西晋时为济北国卢县、泰山郡山茌县、济南郡祝阿县地。 南北朝时初属南朝宋,后属北魏,县境为侨置东太原郡山茌县、太原县、祝阿县、卢县地。 隋开皇五年(前586)以东太原郡治所置长清镇,十四年(前594)以长清镇置长清县。 因域临清水而得名。 唐代省丰齐、山茌二县并入长清县。 五代又省卢县并入长清县。 北宋至道二年(996)长清县治迁刺榆店,即今长清老城区,时属京东东路济南府。 金代属山东东路济南府。 元改属泰安州。 明初属山东行省济南府,宣德三年(1428)后改属山东布政使司济南府。 清属济南府。 民国成立以后,曾先后属岱北道、济南道、山东省政府。 1939年成立长清县抗日民主政府后,隶属泰西专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隶属泰安专署。 1958年改属济南市。 1959年10月撤销长清县。 1961年5月复县后划归泰安专署。 1978年11月还属济南市。 2001年6月26日撤县设区。 |
7、章丘区 早在8000多年前,境内即有人类繁衍生息。 商代,东、北部为蒲姑国。 商末,西部为潭国,都城今龙山镇城子崖。 春秋时期,先后为潭国和齐国诸侯封地赖邑、宁邑、台邑、崔邑。 战国,属田齐。 秦,属济北郡。 西汉,属青州部济南郡(治东平陵城)。 汉景帝四年(前153年),首次置县称阳县(治回军镇,今绣惠镇回村)等。 东汉时,中部为阳丘县,北部为管县、犭虎县,南部为土鼓县。 后阳丘、犭虎县并入东朝阳县。 魏晋时期,东朝阳县属东安国。 南北朝刘宋,改东朝阳县为朝阳县,属齐郡。 北齐废朝阳县置高唐县(治回军镇)。 北齐天保七年(556年),高唐县迁治女郎山(章丘山)南建城。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以博洲亦有高唐,改为章丘县",取县北山章丘为名。 唐贞观元年(627年)属河南道齐洲济南郡。 宋、金,属济南府。 元,属山东东路西南道济南路总管府。 明、清,皆属济南府。 民国初,属岱北道。 民国3年(1914年),改属济南府。 1945年8月,划为章丘、章历2县,属泰山专区。 1950年4月,两县划归淄搏专区,1953年9月,章历县并入章丘县(治旧章丘城,今绣惠镇驻地),划归泰安专区。 1958年8月,县迁明水。 同年11月,泰安专区撤销,属济南市。 1961年5月,泰安专区恢复,又划归泰安专区。 1979年1月,复属济南市。 1992年8月,撤章丘县设章丘市(县级)。 |
8、济阳区 春秋为齐梨邑地。 秦置著县于今县西北,又置漯阴县于今县西,同属济北郡。 两汉漯阴属平原郡,著县属济南郡(国)。 三国魏、晋同属济南国(郡)。 晋末乱后废漯阴,南朝宋于其境依置临邑县,治今孙耿镇。 北齐废著县,临邑属齐州。 隋属齐郡。 唐属齐州。 金太宗天会七年(1129),割临邑县的故著县及章丘一部分地置济阳县,治标杆镇(今济阳街道),属济南府。 1913年济阳县属山东省岱北道,次年改岱北道为济南道。 1928年道废,直属于省。 1943年7月,并入齐济县,属鲁北第二专区。 1944年1月,撤销齐济县,复置济阳县,属渤海行政区第二专区。 1949年7月属泺北专区。 1950年5月惠济县部分地并入,属德州专区,1956年2月属惠民专区。 1958年12月并入临邑县,属聊城专区,1960年属淄博专区。 1961年10月复置,属德州专区。 1990年1月,划归济南市,为市管县。 2018年6月19日撤销济阳县,设立济南市济阳区。 |
9、莱芜区 汉代首设莱芜县,属泰山郡。 1949年莱芜县属泰山专署。 1958年莱芜县属济南市。 1961年莱芜县复属泰山专署。 1983年为莱芜市(县级市),属泰山行署。 1992年12月,县级莱芜市升格为地级莱芜市,设莱城区、钢城区两个区。 2018年12月撤销地级莱芜市,将其所辖区域划归济南市管辖。 为传承莱芜古地名,以原莱芜市莱城区的行政区域设立济南市莱芜区。 |
10、钢城区 商朝,境域北部属牟国地。 周朝,境域北部属牟子国地。 西汉时期,境域北部属牟县。 隋朝,境域北部属嬴县,南部(黄庄、寨子一带)属新泰县。 唐朝,境域北部属莱芜县,南部属新泰县。 宋朝初,境域南部属新泰县,后属蒙阴县。 明朝至清朝,境域北部属莱芜县东乡,南部属蒙阴县北一区。 清末民初,乡、保及区、社建制取消,县下设区,区辖乡(镇)。 境域北部绝大部分属颜庄区(莱芜四区),辖3个镇、13个乡,即:颜庄、郑王庄和清泥3个镇,黄花、南冶、红埠岭、岔河、澜头、埠东、沈家崖、里辛、玥庄、逯家庄、棋山、牛山和潘家沟13个乡,共计136个自然村。 境域南部,清宣统三年(1910年)为蒙阴县北一区,1921年为黄庄区,1933年属蒙阴县七区。 1939年3月,境内的颜庄区(四区)属泰山特委直属县;10月直属县撤销。 1941年5月,莱芜县划为莱北县、莱东县和莱南县,颜庄区分为南冶、清泥、棋山和黄花4个小区,其中境内的清泥区属莱南县,棋山区、黄花区属莱东县;9月莱南县改称新甫县,11月黄花区并入棋山区,归新甫县。 后南冶区、清泥区合并为颜庄区。 1944年7月,颜庄区、棋山区划归新泰县。 1945年10月,莱北、莱东和新甫三县合并,恢复莱芜县原建制,颜庄区划归莱芜县。 1939年1月,境内黄庄区划归新泰县。 1940年4月,划归蒙阴县。 1941年9月,又划归新蒙县。 1942年8月,黄庄区与张庄区合并为张黄区,划归博莱县;寨子乡划归新甫县。 1944年4月,黄庄区划归蒙阴县;7月寨子乡划归新泰县翟镇区。 1945年7月,黄庄区从蒙阴县析出归属沂源县,为沂源六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区下设乡,乡辖村,境内设有莱芜县颜庄区、沂源县黄庄区2个区,以及隶属新泰县翟镇区的寨子、庙子2个乡,共14个乡。 其中,颜庄区有颜庄、港里、清泥、埠东、澜头、里辛、郑王庄和棋山8个乡,黄庄区有黄庄、王家庄、上峪和丈八丘4个乡。 1958年3月,撤区并乡,境域包括颜庄乡、郑王庄乡(属莱芜县)及黄庄乡(属沂源县)、寨子乡(属新泰县);9月至10月,乡改设为人民公社,境内有黄庄、颜庄和郑王庄3个人民公社,寨子乡所辖22村隶属新泰县翟镇人民公社。 1959年2月,颜庄人民公社、郑王庄人民公社合并为颜庄人民公社。 1962年3月,人民公社以下设管理区,村改称生产大队,境域有13个管理区156个生产大队,包括颜庄人民公社下设的颜庄、清泥、里辛、郑王庄、棋山、澜头和港里7个管理区92个生产大队,黄庄人民公社下设的黄庄、王家庄、上峪和丈八丘4个管理区42个生产大队,翟镇人民公社所属的寨子、庙子2个管理区22个生产大队。 1983年8月30日,莱芜县改设为莱芜市(县级市),境内颜庄公社遂改为莱芜市颜庄公社。 1984年3月起,进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销人民公社。 境内设有颜庄办事处隶属莱芜市;黄庄区隶属沂源县;寨子乡、庙子乡2个乡隶属新泰市。 共13个乡(镇),其中颜庄办事处有颜庄镇、城子坡镇、西港乡、澜头乡、里辛乡、郑王庄乡和棋山乡7个乡(镇),黄庄区有黄庄乡、王家庄乡、上峪乡和丈八丘乡4个乡。 境内共有164个行政村(颜庄办事处100个、黄庄办事处42个、寨子乡和庙子乡22个)。 1985年9月至12月,撤处(区)并乡。 境域有莱芜市颜庄镇、城子坡镇、里辛乡,沂源县黄庄镇,新泰市寨子乡,共5个乡镇、164个行政村。 1990年8月,颜庄镇、城子坡镇和里辛乡从莱芜市划出,黄庄镇、寨子乡分别从沂源县、新泰市划出,成立莱芜市钢城办事处,为莱芜市人民政府派出的副县级机构,辖颜庄、城子坡、黄庄3个镇及里辛、寨子2个乡,共有164个行政村。 1991年1月1日,莱芜市钢城办事处挂牌办公。 1992年11月22日,国务院以国函1992年182号文件,批准莱芜市由县级市升为地级市,同时设立钢城区。 1993年1月15日,钢城区人民政府挂牌办公,区政府驻城子坡镇。 辖城子坡、颜庄、黄庄3个镇和里辛、寨子2个乡,164个行政村,总面积339.34平方千米。 1995年9月,城子坡镇改为城子坡街道,里辛乡改为里辛镇,2000年12月,城子坡街道与寨子乡合并,成立艾山街道,2006年6月,省政府批准将莱芜市莱城区辛庄镇划归莱芜市钢城区管辖。 2010年5月,批准将钢城区辛庄镇墨埠村、兴隆庄村划归莱城区鹏泉街道办事处管辖。 2012年,撤销里辛镇、黄庄镇,设立里辛街道、汶源街道。 2018年12月济莱合并,为济南市钢城区。 |
11、平阴县 秦朝初属东郡,后属济北郡。 西汉时平阴为卢县地(治所在长清孝里一带);东汉建武年间,初设平阴县,平阴、卢县二县并存(此说源于明代于慎行主编的《兖州府志》)属济北国。 随后被后赵、前燕、后燕、前秦、南燕占领。 刘宋永初元年(420)复归卢县。 后又经北魏、北周时曾属济北郡和肥城郡。 隋开皇十四年(594)设榆山县。 大业二年(606)正式改称平阴县(据此说平阴已立县1400余年)。 唐朝,平阴县先后属于河南道的郓州、济州。 在此期间,平阴县曾短暂撤销,划归卢县和东阿县。 开成二年(837)复置平阴县,属郓州东平郡。 自五代后开平二年(908)至后周显德二年(955),平阴均属太平节度使郓州。 宋、金属东平府。 元朝平阴属东平路。 明朝时属山东行中书省东平府,后改属承宣布政使司兖州府。 清朝平阴县初属山东省兖州府东平州。 雍正十三年(1735)属泰安府。 1912年平阴县属东临道。 1913年属山东济西道。 1914年改属东临道。 1928年直属山东省。 1932年属山东省第一实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33年属第六行政督察区。 1938年属鲁西道。 1939年10月1日,平阴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属泰西专区。 1941年8月属冀鲁豫第十六专区。 1942年12月,平阴与东阿办事处合并改称平阿县。 1945年撤销平阿县恢复平阴县。 1950年5月属泰安专区。 1958年12月撤销平阴县,平阴县并入东平县,划归聊城专区。 1960年3月东平县撤销,复置平阴县,隶属济南市,同年4月改属菏泽专区。 1961年7月22日划归泰安专区。 1985年平阴县复属济南市,成立建制至今。 |
12、商河县 隋开皇十六年(596),置滳河县。 《元和郡县图志》记载:“滳河县,本汉扐县,属平原郡,后汉省。 隋开皇十六年於此置滳河县,属沧州。 贞观元年属德州,十七年改属棣州。”《太平寰宇记》记载:“滳河县,隋开皇十六年於扐故城置滳河县,以县南滳河为名。 旧十乡,今三乡”。 《齐乘》记载:“隋开皇初于汉扐县置滳河县,取名县南滳河。”596年(隋开皇十六年)置县。 因有滳水流经,故名滳河县,隶属于棣州。 隋大业元年(605),改属渤海郡。 唐武德四年(621),复属棣州。 武德八年(625),棣州废,属沧州。 贞观元年(627),改属德州。 贞观十七年(643),复置棣州于厌次(今惠民东南),又属棣州。 天宝年间(742—756),改棣州为乐安州,滳河县属之。 五代时(907—950),隶属关系未变。 宋元祐元年(1086),滳河县改为商河县,属棣州。 宋咸淳元年(1265),改为无棣县,属沧州,复改为商河,属棣州。 明初,属济南府。 明宣德元年(1426),改属武定州。 清初,商河县复属济南府。 清雍正十二年(1734),改属武定府1913年属岱北道(1914年更名济南道)。 1925年10月属武定道。 1928年废道制,直属于省。 1937年1月属第五行政督察区。 1939年7月建立商河县抗日民主政府,时属鲁北行政区。 为适应抗日斗争需要,1941年7月以商惠(民)公路为界,设立路南、路北两个商河县,均属冀南行政区第八专区。 1942年9月撤销商河县建制,于商河、惠民两县毗连地区置商惠县,属冀鲁边行政区第三专区。 1944年3月冀鲁边与清河两行政区合并为渤海行政区,商惠县属渤海第二专区。 1944年11月,商惠县析出一部与惠民、济阳2县毗连地区设置惠济商三边县,隶属不变。 1949年7月属泺北专区。 1950年5月属德州专区。 1956年2月德州专区撤销,改属惠民专区。 1958年12月乐陵县裁入,商河县同时转属聊城专区。 1960年1月更名乐陵县,1961年9月,恢复商河县,原乐陵县析出,2县均同时改隶于复置的德州专区(1967年改称德州地区)。 1989年12月划属济南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