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查,1980年山西大柳树的农民自发的组成了一种准政权性质的群众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至此标志着人民公社化以来的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体制开始解体,1982年大陆的宪法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88年6月1日大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稿正式颁布实施,1984年10月靖远县双龙乡北城村因地区管辖职能成立北城村民委员会延续至今。 |
1984年由双龙乡人民政府申报县政府审批命名。 |
1984年由双龙乡人民政府申报县政府审批命名。 |
1984年由双龙乡人民政府申报县政府审批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