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元宝山考古发掘证明,早在新石器时期河西一带就有人类活动。 清乾隆以前为丽江府兰州罗氏土知州属地。 1737年归属丽江府澜沧江东保,清晚期属丽江县江东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划归江东西里。 1921年属第七区江东西里,时有河西村。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原江东西里的热水塘、河西、高轩井3个村划编为第五区高山乡。 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河西、河东、大热水塘、三岔河、松坡划编为高山乡第三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以高山乡第三保为区域成立兰坪县第五区高山井片河西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属河西人民公社河西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1年4月为河西人民公社(19个人民公社之一)河西管理区,1962年4月设立第五区河西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河西区革命委员会河西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河西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河西区河西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河西乡河西行政村,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河西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据考,共兴本主庙唐柏(侧柏)1号数树龄在1200年以上,证明早在唐代这里就有村民汲卤制盐。 唐僖宗乾符年间(874-879年),隶属南诏地方政权剑川节度。 宋代大理国时期属兰溪郡。 元代改兰溪郡为兰州,属丽江路军民宣抚司管辖。 明代至清雍正时期为丽江府兰州罗氏土知州属地。 1737年归属丽江府澜沧江东保,清晚期属丽江县江东里。 1912年才兰坪设治之初,划归江东西里。 1921年属第七区江东西里,时有高轩井村。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归属第五区高山乡,治所在今河西乡共兴村。 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原江东西里的猴子箐、白沙角、阿根抓、稗子田、阿有比、庄子、广连坡、高轩井8个村划编为高山乡第二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以高山乡第二保之稗子田、庄子、高轩井为区域成立兰坪县第五区高山井片共兴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属河西人民公社共兴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1年4月为河西人民公社(19个人民公社之一)共兴管理区,1962年4月设立第五区共兴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河西区革命委员会共兴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共兴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河西区共兴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河西乡共兴行政村,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共兴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清代部分村落已建村,清乾隆二年(1737年)归属丽江府澜沧江东保,清晚期属丽江县江东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划归江东西里。 1921年属第七区江东西里。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村域划编到第五区碧玉乡,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阿根抓(今阿更庄)、阿有比(今阿友比)与猴子箐、白沙角、稗子田、庄子、广连坡、高轩井划编为高山乡第二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基本以高山乡第二保的阿更抓、阿有比两个村区域为主成立兰坪县第五区高山井片仁兴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始分属河西人民公社仁兴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2年4月设立第五区仁兴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河西区革命委员会仁兴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仁兴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河西区仁兴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河西乡仁兴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仁兴村民委员会,下辖5个自然村、5个村民小组。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清时部分村落已建村。 1737年归属丽江府澜沧江东保,清晚期属丽江县江东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划归江东西里。 1921年属第七区江东西里。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村域划编到第五区碧玉乡。 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核桃箐编入高山乡第一保,猴子箐编入第二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以高山乡第一保的核桃箐和第二保的猴子箐两个村区域为主成立兰坪县第五区高山井片永兴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始分属河西人民公社永兴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2年4月设立第五区永兴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河西区革命委员会永兴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永兴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河西区永兴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河西乡永兴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永兴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清代部分村落已建村,1737年归属丽江府澜沧江东保,清晚期属丽江县江东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划归江东西里。 民1921年属第七区江东西里。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村域划编到第五区碧玉乡,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热水塘、核桃箐、里吾、弓江、诗别村、鸡脚温划编为高山乡第一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今村域分属兰坪县第五区高山井片白龙乡和仁兴乡。 1956年分别从这两个乡中析出期登笼、弓江、大坝子、羊马谷、庄房、冲美、鸡脚位7个村,组建“新发农业生产合作社”,意思是新发展起来的社。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属河西人民公社新发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2年4月设立第五区新发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河西区革命委员会新发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新发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河西区新发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河西乡新发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新发村民委员会,下辖7个自然村、7个村民小组。 自得名沿用至今。 |
清代部分村落已建村。 清乾隆二年(1737)归属丽江府澜沧江东保,清晚期属丽江县江东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划归江东西里。 1921年属第七区江东西里。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村域划编到第五区碧玉乡,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里吾(今里吾巴)、热水塘与核桃箐、弓江、诗别村、鸡脚温划编为高山乡第一保,白沙角(今白沙谷)划入高山乡第二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以高山乡第一保和第二保的白沙角及附近村寨为区域成立兰坪县第五区高山井片白龙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属河西人民公社白龙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1年4月为碧玉河人民公社(19个人民公社之一)白龙管理区,1962年4月设立第五区白龙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河西区革命委员会白龙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白龙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河西区白龙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河西乡白龙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白龙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清代以前部分居民点已建村。 1737年归属通甸、西山约,清晚期属丽江县西你罗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以原西你罗里属地置兰坪州顺化里。 1921年属第六区顺化里。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村域划编到第二区兴仁乡,治所在今河西乡大羊行政村阳山自然村。 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箐岩头、文峰邑、杏花村、产米、热米、玉狮场、金水江划编为通甸镇第十一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基本以通甸镇第十一保之产米、热米、玉狮场、金水江4个村为主成立兰坪县第五区兴仁片玉狮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始分属河西人民公社玉狮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1年4月玉狮场生产队划归箐花管理区,1962年4月设立第五区玉狮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河西区革命委员会玉狮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玉狮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河西区玉狮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河西乡玉狮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玉狮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元代时普米族已在这一带定居,明代至清乾隆前属丽江府兰州罗氏土知州管辖,1737年归属丽江府通甸、西山约,清晚期属丽江县西你罗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以原西你罗里属地置兰坪州顺化里。 1921年属第六区顺化里,时有杏花、箐口、玉狮场等村。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村域划编到第二区兴仁乡,治所在阳山。 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箐岩头、文峰邑、杏花村、玉狮场与产米、热米、金水江划编为通甸镇第十一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基本以通甸镇第十一保之箐岩头、文峰邑、杏花村3个村为主成立兰坪县第五区兴仁片箐花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始分属河西人民公社箐花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1年4月玉狮场生产队由玉狮管理区划归箐花管理区,1962年4月设立第五区箐花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河西区革命委员会箐花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箐花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河西区箐花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河西乡箐花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箐花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明代时普米族已在这一带定居,明代至清乾隆前属丽江府兰州罗氏土知州管辖,清乾隆二年(1737年)归属丽江府通甸、西山约,清晚期属丽江县西你罗里。 民国元年(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以原西你罗里属地置兰坪州顺化里。 民国十年(1921年)属第六区顺化里,时有大、小商街两村。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村域划编到第二区兴仁乡,阳山为兴仁乡治所所在地。 二十七年(1938年)改为保甲制。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商盖(即大小商街)、麦地坡与大古梅、阳山(今羊山)划编为通甸镇第九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基本以通甸镇第九保之商盖、麦地坡2个村为区域成立兰坪县第五区兴仁片三界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始分属河西人民公社三界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2年4月设立第五区三界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河西区革命委员会三界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三界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河西区三界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河西乡三界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三界村民委员会,下辖8个自然村、11个村民小组。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元代时普米族已在这一带定居,明代至清乾隆前属丽江府兰州罗氏土知州管辖,1737年归属丽江府通甸、西山约,清晚期属丽江县西你罗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以原西你罗里属地置兰坪州顺化里。 1921年属第六区顺化里,时有大古梅、羊山两村。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村域划编到第二区兴仁乡,阳山为兴仁乡治所所在地。 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大古梅、阳山(今羊山)、麦地坡、商盖划编为通甸镇第九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基本以通甸镇第九保之大古梅、阳山2个村为区域成立兰坪县第五区兴仁片大羊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始分属河西人民公社大羊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2年4月设立第五区大羊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河西区革命委员会大羊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大羊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河西区大羊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河西乡大羊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大羊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清代中期已有村落,时属丽江府通甸、西山约,清晚期属丽江县通甸里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归属兰坪州通甸里。 1921年属第二区通甸里,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村域划编到第二区安乐乡,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音蓝、平登村、阿货基、松子园、上后村、箭干场8个村划编为通甸镇第十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基本以通甸镇第十保之音蓝、平登村、阿货基3个村为区域,取“无产者联合起来”之意成立兰坪县第二区通甸片联合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始分属河西人民公社联合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1年4月归属16个人民公社之一的安乐公社,为联合管理区。 1962年4月设立第一区安乐片联合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河西区革命委员会联合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联合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河西区联合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河西乡联合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联合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清代中期已有村落,时属丽江府通甸、西山约,清晚期属丽江县通甸里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归属兰坪州通甸里。 1921年属第二区通甸里,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村域划编到第二区安乐乡,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安乐街、坝咋、王利基、上箐头、阿堂铁5个村划编为通甸镇第七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基本以通甸镇第七保之安乐街、坝咋、王利基3个村为区域,取“土地改革胜利”之意成立兰坪县第二区通甸片胜利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始分属河西人民公社胜利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1年4月归属16个人民公社之一的安乐公社,为胜利管理区。 1962年4月设立第一区安乐片胜利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河西区革命委员会胜利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胜利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河西区胜利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河西乡胜利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胜利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
清代中期已有村落,时属丽江府通甸、西山约,清晚期属丽江县通甸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归属兰坪州通甸里。 1921年属第二区通甸里,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村域划编到第二区安乐乡。 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上后场、拉马村、卡多村(今卡朵)划编为通甸镇第八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基本以通甸镇第八保之上后场、拉马村、卡多村3个村为区域,取“胜利兴盛”之意成立兰坪县第二区通甸片胜兴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始分属河西人民公社胜兴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1年4月归属16个人民公社之一的安乐公社,为胜兴管理区。 1962年4月设立第一区安乐片胜兴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河西区革命委员会胜兴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胜兴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河西区胜兴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河西乡胜兴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胜兴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