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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明朝时期,灵川县划分为安仁乡、新义乡、甘泉乡、城乡4个乡,辖区属新义乡。

清朝年间,废乡设都,全县划分为7个都,辖区属三都;清宣统二年(1910年)废都设区,全县划分为7个区,辖区属四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全县划分为3大区:西北区、东北区、南区,辖区属南区,治所路莫村。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撤区设乡,辖区设震新(治所三岔尾)、同义(治所双潭圩)乐清(治所六然村)三湘(治所甘棠圩)4乡;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7月,灵川县缩编机构,全县25乡缩编为14乡,辖区震新乡与同义乡合并,称忠义乡,治所双潭圩;乐清乡与三湘乡合并,称青云乡,治所六然村。

1949年11月22日,灵川县解放,同年12月,成立区级人民政府,辖区称甘棠区,机关驻三岔尾。

1951年8月,更名为第二区,机关仍驻三岔尾。

1954年6月,灵川县撤销,其行政区域并入临桂县,第二区也随之撤销,并入定江区,称临桂县定江区,排列第十二区,区机关驻定江圩。

1957年12月,撤区设乡,定江区撤销,分设定江乡和大面乡,辖区称大面乡,机关驻大面圩。

1958年9月,撤乡,成立人民公社,辖区并人定江人民公社,机关驻大面圩。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批复并公布恢复灵川县建制,辖区属灵川县,时辖区设大面和甘棠2个人民公社,机关分别驻大面圩和甘棠下村;是年8月撤公社设区,辖区2个人民公社撤销,成立大面区,机关驻三岔尾。

1963年4月,定江区撤销,并入大面区,区机关驻甘棠下村。

1966年5月,恢复人民公社体制,辖区称甘棠人民公社,机关驻甘棠村二队,原定江区行政区域析出,成立定江人民公社。

1975年7月,辖区增设甘棠镇;是年11月改称城关镇,以县城和甘棠大队为其行政区域,机关驻甘棠大队甘棠村一队。

1982年6月,城关镇更名灵川镇。

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甘棠人民公社撤销,与灵川镇合并,组成新灵川镇,机关驻甘棠下村。

汉代,辖区已形成居民点和水陆交通码头。

唐、宋时期,逐步发展成商业繁华的中心集镇。

元朝,称长安市。

明朝,改称芦田市,约在明朝初期,大圩立街设坊,长约5华里,又称五里镇,因集市庞大,取名大圩,是当时广西境内四大集市之一。

清朝嘉庆至光绪三十年(1796—1904年),辖区为临桂县东乡;清朝末年,改称临桂县大圩乡。

民国初期,沿袭清末旧制;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临桂县设9区82乡(镇),辖区为大圩区,辖上慧、大雄、龙福、宜下、万全、柘木、助顺、三滩、草坪9乡及熊村、大圩2镇。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临桂县撤区设乡(镇),辖区属熊村乡和大圩镇。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辖区称临桂县大圩区。

1949年11月22日,临桂县解放,辖区称临桂县大圩区,区公所驻大圩街上。

1950年10月,各区以数字排列,大圩为一区,是年12月,临桂县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熊村片析出,成立熊村区,称十三区,机关驻熊村圩。

1951年8月,十三区(熊村)撤销,并入一区(大圩)。

1952年10月,临桂县改区、村建制为区、乡建制,全县设11区109乡,大圩区辖11乡。

1954年6月,灵川县撤销并入临桂县,全县划为17个区188个乡(镇),一区(大圩)辖潜经、茯荔、一德、政兴、草坪、秦岸、上桥、高桥、朱家、熊村、南积、西马、涧沙13乡及大圩镇。

1957年11月,撤区并乡,全县设33乡,辖区设大圩乡和熊村乡,大圩乡机关驻地不变,熊村乡机关驻熊村圩。

1958年8—9月,乡境调整,熊村乡撤销,并人大圩乡,随即撤销大圩乡,成立大圩人民公社。

1959年3月,熊村片析出,成立熊村人民公社,机关驻熊村圩。

1961年5月,大圩街上生产队析出,余下的街道成立大圩镇,为县直属镇。

1962年2月,茯荔片析出,成立茯荔人民公社,机关驻上茯荔村。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批复并公布重新恢复灵川县建制,大圩镇、大圩人民公社、熊村人民公社和茯荔人民公社划归灵川县。

1962年8月,恢复区建制,大圩人民公社、熊村人民公社和茯荔人民公社撤销,成立大圩区,区机关驻大圩街上。

1963年4月,大圩镇与大圩区合并,称大圩区镇。

1964年春,大圩镇又从大圩区析出,改为大圩区属镇。

1966年5月,撤区,恢复人民公社体制,大圩镇亦成为大圩人民公社直属镇。

1968年8月,大圩镇与大圩人民公社合并,称大圩人民公社镇。

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成立大圩镇人民政府,机关驻地不变。

明朝时期,灵川全县划分为4个乡,辖区属安仁乡。

清朝年间,废乡设都,全县划分为7个都,辖区属二都;清宣统二年(1910年),废都设区,全县划分为7个区,辖区属三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全县调整为东北区、西北区、南区3个行政区,辖区属南区,区治所设路莫村;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撤区设乡,全县设25乡,辖区称定江乡,乡公所设定江圩。

1949年11月22日,灵川县解放,同年12月,灵川县废乡设区,时全县划分为8个区,辖区为定江区,区机关驻莲花塘村。

1951年8月改称第四区,区机关迁到定江圩。

1954年6月,灵川县撤销,其行政区域划入临桂县,辖区称临桂县定江区,排列第十二区。

1957年12月,撤区设乡,辖区称定江乡,乡机关驻定江圩。

1958年9月,撤乡成立人民公社,辖区为定江人民公社,机关仍驻定江圩。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批复并公布恢复灵川县建制,辖区属灵川县定江人民公社;是年8月撤销公社设区,辖区称定江区。

1963年4月,定江区撤销,并入大面区,辖区属大面区,区机关驻甘棠下村。

1966年5月撤区,恢复人民公社体制,辖区从大面区析出,成立定江人民公社,机关驻定江圩。

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辖区改称定江乡,机关驻地不变。

1994年1月,撤销定江乡,设立定江镇,其行政区域为原定江乡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从定江圩迁至八里街定江路6号,镇政府驻地距县城9千米。

唐代,置灵川县始,辖区就一直是县衙所在地。

明朝时期,灵川全县划分为4乡,辖区属城乡。

清朝年间,废乡设都,全县划分为7个都,辖区属五都;清宣统二年(1910年),废都设区,全县划分为7个区,辖区属一区,治所今三街集镇。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全县调整为东北区、西北区、南区3个行政区,辖区属东北区,治所先设北绍桥村,后移至路底村;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撤区设乡,全县设25乡,辖区设北障、南藩2个乡,治所分别在横岭村和凤凰圩。

1949年11月22日,灵川县解放,辖区为县人民政府驻地;是年12月,灵川县撤乡设区,全县划分为8个区,辖区为城厢区,区机关驻凤凰圩。

1951年8月,改称一区。

1954年6月,灵川县撤销并人临桂县,辖区易名临桂县灵川区,排列第十五区,区机关驻凤凰圩。

1957年12月,撤区设乡,辖区为灵川乡。

1958年9月,撤乡,成立人民公社,辖区称灵川人民公社。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批复并公布恢复灵川县建制,辖区称灵川县灵川人民公社;是年8月公社改区,辖区为灵川区,区机关驻三街圩。

1966年5月,恢复人民公社体制,辖区称三街人民公社(因旧县城有东街、南街、北街3条街得名)。

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成立三街镇人民政府,机关驻地不变。

明朝时期,全县划分为4乡,辖区属安仁乡。

清朝年间,废乡设都,全县划分为7个都,辖区属一都;清宣统二年(1910年),废都设区,全县划分为7个区,辖区属二区,治所潭下圩。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全县调整为东北区、西北区、南区3个行政区,辖区属西北区,区治所始设枣木圩,后移至潭下圩;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撤区设乡,全县划分为25个乡,辖区设3乡1镇:义事乡,治所枣木圩;山麓乡,治所大泉村;麒玮乡,治所大铁村;仪舞镇,治所潭下圩;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7月,灵川县缩编机构,25乡缩编为14乡,辖区3乡1镇合并为2乡:义事乡与仪舞镇合并,称群益乡,治所潭下圩;山麓乡和麒践乡合并,称麒麓乡,治所大庙圩。

1949年11月22日灵川县解放;同年12月,灵川县废乡设区,全县设8个区,辖区属潭下区,区机关驻潭下街。

1951后8月,更名为第三区。

1954年6月,灵川县撤销,其行政区域并入临桂县,辖区称临桂县潭下区,排列第13区。

1957年12月,撤区设乡,辖区设:潭下乡,机关驻潭下圩;大庙乡,机关驻大庙圩。

1958年9月,撤乡,成立人民公社,潭下乡和大庙乡合并,成立潭下人民公社,机关驻潭下圩。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批复并公布重新恢复灵川县建制,辖区属灵川县。

分设潭下人民公社和大庙人民公社,机关分别驻潭下圩和大庙圩。

是年8月撤公社建区,大庙人民公社撤销,并入潭下区,机关驻潭下圩。

1966年5月,恢复人民公社体制,辖区称潭下人民公社,机关驻潭下圩。

1984年4月,撤销潭下人民公社成立潭下区,同年10月,潭下区改称潭下镇,镇人民政府驻潭下圩,距县城7.5千米。

1950年初,撤乡置区,灵岩乡两江乡合并为九屋区。

1951年,义宁县合并入灵川县,九屋属灵川县第五区。

1954年,灵川县并入临桂县,九屋属临桂县第十四区,小乡体制按原来不变。

1957年,撤区并乡,第十四区(九屋)划分为九屋、兰田两个区。

1958年,九屋镇由初级社转高级社,到人民公社化,改编为县、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的行政体制,九屋的十四区属临桂县九屋人民公社,原来的小乡改为大队高级社。

1961年,九屋镇分临桂县复置灵川县,九屋公社属灵川县,1962年,九屋公社属灵川县,更改大队建立公社,管辖原大队区域;(1962—1998年期间无法查证)。

1999年7月,灵川县撤销九屋乡建立九屋镇。

2005年,灵川县调整行政区划,青狮潭乡、公平乡、九屋镇三乡镇合并为青狮潭镇。

2013年12月底,灵川县调整行政区划,重新设立公平乡、九屋镇。

明朝时期,灵川县划分为4乡,辖区属新义乡和城乡。

清朝年间,废乡设都,全县划分为7个都,辖区属四都、五都;清宣统二年(1910年),废都设区,全县划分为7个区,辖区属一区(治所今三街集镇)、五区(治所灵田圩)。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全县调整为东北区、西北区、南区3大行政区,辖区属东北区,区公所始设北绍桥村,不久迁到路底村;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撤区设乡,全县设25乡,辖区设3乡:镇义乡,乡公所设金狮洞村;灵田乡,乡公所设灵田圩;协和乡,乡公所设上力村;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7月,全县25乡调整为14乡,辖区设2乡:灵田乡,乡公所驻地不变;协和乡与镇义乡合并,称镇义乡,乡公所驻金狮洞村。

1949年11月22日,灵川县解放,同年12月,灵川县废乡设区,全县划分为8个区,辖区称灵田区,区机关驻灵田圩。

1951年8月,更名为第六区。

1954年6月,灵川县撤销,其行政区域并入临桂县,辖区称临桂县灵田区,排列第16区。

1957年12月,撤区设乡,辖区更名为灵田乡。

1958年9月,撤乡,成立人民公社,辖区称灵田人民公社,机关仍驻灵田圩。

1961年5月,辖区析出四联、宅坊、迪金、斗南、正义、合平、大同、金竹、宅庆、秋田10个生产大队,成立四联人民公社,机关驻四联大队黄花坪村。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批复重新恢复灵川县建制,辖区称灵川县灵田人民公社和灵川县四联人民公社;是年8月,公社改区,四联人民公社和灵田人民公社撤销,成立灵田区,区机关驻灵田圩。

1966年5月撤区,恢复人民公社体制,辖区称灵田人民公社。

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成立灵田乡,机关驻地不变。

2012年12月,灵田撤乡建镇。

清朝嘉庆年间(1796—1820年),辖区(含今大境瑶族乡和海洋乡部分,下同)属临桂县东乡;清末,属临桂县大圩乡。

民国前期沿袭清制;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临桂县设9区,辖区称潮田区,辖亨庆、灵溪、南溪、左溪、右溪、十合6乡及海洋镇;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撤区设乡,辖区设海洋、左右溪、亨庆、灵溪、十合5乡;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撤乡设区,上述5乡合并为潮田区,机关驻潮田圩。

1949年11月22日,临桂县解放,辖区仍称潮田区,区机关驻潮田圩。

1950年10月,各区以数字排列,辖区称七区,是年12月调整为十二区。

1951年8月,海洋从潮田划出,成立海洋区;次年10月,辖区改称第二区。

1954年6月,第二区辖潮田、毛村、留村、大境、寨底、深井、旺塘、南圩、新寨、松江、乐育、黄泥江12乡。

1957年11月,撤区并乡,辖区12乡调整为潮田、旺塘、黄泥江3乡。

1958年8-9月,进行乡境区域调整,旺塘乡、黄泥江乡撤销,并入潮田乡,随即撤销潮田乡,成立潮田人民公社。

1959年3月,人民公社区域调整,辖区划分为潮田、旺塘、黄泥江3个人民公社。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公布重新恢复灵川县建制,潮田、旺塘、黄泥江3个人民公社划属灵川县;是年8月,恢复区建制,潮田、旺塘、黄泥江3个人民公社撤销,成立潮田区,区机关驻潮田圩。

1966年5月,撤区,恢复人民公社体制,辖区改称潮田人民公社,同时,原黄泥江人民公社行政区域和原潮田人民公社的大境、新寨2个生产大队析出,组建大境人民公社。

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辖区改称潮田乡,机关驻潮田圩。

清朝嘉庆年间(1796—1820年),辖区属临桂县东乡,清朝末年,属临桂县大圩乡。

民国前期,沿袭清制;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属临桂县潮田区十合乡和左右溪乡;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撤区,辖区称十合乡和左左溪乡。

1949年,撤乡设区,辖区属潮田区;1949年11月22日,临桂县解放,同年12月成立区人民政府,辖区仍属潮田区。

1950年10月,各区改以数字排列,辖区属七区,是年12月,调整为十三区。

1952年10月,辖区改称第二区。

1954年6月,辖区设大境、新寨、乐育、黄泥江4乡,仍属第二区。

1957年11月,撤区并乡,辖区上述4乡合并为黄泥江乡。

1958年8—9月,进行乡境区域调整,黄泥江乡撤销,并人潮田乡,随即撤销潮田乡,成立潮田人民公社,辖区属潮田人民公社。

1959年3月,潮田人民公社划分为潮田、旺塘、黄泥江3个人民公社,辖区称黄泥江人民公社,现辖区的大境、新寨2个村民委员会属潮田人民公社。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公布重新恢复灵川县建制,辖区划归灵川县,是年8月,恢复区建制,黄泥江人民公社撤销,并入潮田区。

1966年5月,撤区,恢复人民公社体制,辖区从潮田区析出,成立大境人民公社,机关驻大境圩,因此得名。

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辖区改称大境乡,机关驻地不变。

1993年8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撤销大境乡,成立大境瑶族乡,其行政区域为原大境乡行政区域,机关仍驻大境圩。

10、海洋乡

清朝嘉庆年间(1796—1820年),辖区属临桂县东乡;清朝末年,属临桂县大圩乡。

民国前期,沿袭清制;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属临桂县潮田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撤区设乡,辖区属临桂县海洋乡,乡公所驻海洋街;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恢复区称谓,辖区属潮田区。

1949年11月22日,临桂县解放,辖区仍属潮田区。

1950年10月,各区改以数字排列,辖区属第七区,是年12月调整为十二区。

1951年8月,辖区从十二区析出,成立海洋区,时称第五区,机关驻海洋街。

1954年6月,辖区改称十七区。

1957年11月,撤区设乡,辖区设海洋乡和小平乐乡,海洋乡机关驻海洋街,小平乐乡机关驻小平乐村。

1958年8—9月,进行乡境区域调整,撤销小平乐乡,并入海洋乡,随即又撤销海洋乡,成立海洋人民公社,机关驻海洋街。

1959年3月,小平乐析出,成立小平乐人民公社,机关驻小平乐村。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批复并公布重新恢复灵川县建制,海洋和小平乐2个人民公社划归灵川县;是年8月,恢复区建制,海洋人民公社和小平乐人民公社撤销,成立海洋区,区机关驻海洋街。

1966年5月撤区,恢复人民公社体制,辖区为海洋人民公社。

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辖区改称海洋乡,机关驻海洋街。

明朝时期,灵川县全县划分为4乡,辖区属甘泉乡。

清朝年间,废乡设都,全县划分为7个都,辖区属六都;清宣统二年(1910年)废都设区,全县划分为7个区,辖区属六区,治所九屋圩。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全县调整为东北区、西北区、南区3个行政区,辖区属西北区,治所始设枣木圩,后迁至潭下圩,在九屋圩设立办事处;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撤区设乡,辖区称西江乡,乡公所驻蓝田堡;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7月,西江乡与祠堂乡合并,称两江乡,乡公所驻透田保。

1949年11月22日,灵川县解放,同年12月,灵川县废乡设区,全县划分为8个区,辖区属九屋区,区机关驻九屋圩。

1951年8月,改称第五区。

1954年6月,灵川县撤销并入临桂县,辖区称临桂县九屋区,排列第十四区。

1957年12月,撤区设乡,在辖区成立兰田乡,机关驻兰田堡。

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时,兰田乡撤销,并入九屋人民公社。

1959年3月,从九屋人民公社析出,成立兰田人民公社,机关驻兰田堡。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批复并公布重新恢复灵川县建制,辖区属灵川县;是年8月,撤销公社恢复区建制,辖区改称兰田区。

1963年4月,兰田区撤销,并人九屋区。

1966年5月,撤区,恢复人民公社体制,与此同时,九屋人民公社的兰田、南坳、两合、青狮潭、三合5个生产大队析出,组建青狮潭人民公社,辖区属青狮潭人民公社。

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改称乡,辖区属青狮潭乡。

1986年1月,兰田、两合、南坳3个行政村从青狮潭乡析出,成立兰田瑶族乡,辖区称兰田瑶族乡,乡人民政府驻兰田圩。

12、公平乡

明朝时期,灵川县划分为4乡,辖区属甘泉乡。

清朝年间,废乡设都,全县划分为7个都,辖区属七都;清宣统二年(1910年),废都设区,全县划分为7个区,辖区属七区,治所公平圩。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全县调整为东北区、西北区、南区3个行政区,辖区属西北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撤区设乡,全县设25乡,辖区设3乡:公平乡,治所公平圩;黄潭乡,治所松柏村;岩山乡,治所毛南村;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灵川县缩编机构,全县25乡缩编为14乡,辖区3乡合并,称公平乡,治所公平圩。

1949年11月22日,灵川县解放,同年12月成立公平区。

1951年8月,更名为第七区。

1954年6月,灵川县撤销并入临桂县,辖区改称临桂县公平区(排列第十一区)。

1957年12月,改称公平乡。

1958年9月,撤乡,成立人民公社,辖区为公平人民公社。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批复并公布重新恢复灵川县建制,辖区为灵川县公平人民公社,是年8月,撤销公社,恢复区建制,辖区称公平区。

1966年5月,重新恢复人民公社体制时,公平区撤销,并入新成立的青狮潭人民公社。

1980年4月,从青狮潭人民公社析出,重新恢复成立公平人民公社。

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成立公平乡,机关驻公平圩。

2005年7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灵川县部分乡镇区域调整,撤销公平乡,组建青狮潭镇;是年9月8日,公平乡撤销。

2013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设立公平乡。

2014年3月25日,公平乡举行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