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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里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2018年5月设阳光社区居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为坂新保,1949年改为坂新村,1952年土改时,与石格村合并,称坂石乡,1958年公社化时,改为新真大队,1984年改为坂新村。

宋至明清朝时期属于石铭里。

民国时期为坂里乡石格保。

1949年解放后,全县划分为四个区,属岩溪圩区石保格;1951年,实行区辖乡,被划分至第三区坂里乡,1952年被划分到第五区称坂新乡;1953年,分离出第五区石格乡,1955年被分为坂里区称石格乡。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被划分到火箭公社(坂里)称坂新大队。

1984年10月政社分开,改称石格村。

高层村在宋、明、清历朝均属长泰县石铭里;民国时期和正达村合并属正高保;1949年解放后,全县划分为四个区,归属岩溪圩区正高保;1951年,实行区辖乡,高层村被划分至第三区高层乡;1952年被划分到第五区;1955年划分为坂里区。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被划分到火箭公社(坂里)称高层大队,1984年10月政社分开,高层大队改为高层村。

新春村旧称官仓,后改春芳社。

明清朝时期属石铭里春芳坊七甲;民国时期村社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属于浮山保,一部分属于春芳保;1949年解放后,全县划分为四个区,新春村各自然村属岩溪圩区;1951年,新春村被划分至第三区,1952年被划分到第三区;1955年被划分为坂里区。

1958年,被划分到火箭公社(坂里)新春大队。

1984年10月政社分开,新春大队改为新春村。

宋、明、清历朝均属长泰县旌孝里;民国时期和正达村合并属正丹保;1949年解放后,全县划分为四个区,归属岩溪圩区正丹保;1951年,实行区辖乡,被划分至第三区称丹岩乡;1952年被划分到第五区称丹岩乡;1955年被划分为坂里区丹岩乡。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被划分到火箭公社(坂里)丹岩大队。

1984年10月政社分开,丹岩大队改为丹岩村。

正达村在清朝时期属于旌孝里;民国时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与高层村合并属正高保,一部分与丹岩村合并属于正丹保;1949年解放后,全县划分为四个区,正高保、正丹保划入属岩溪圩区;1951年,实行区辖乡,正达村被划分至第三区,1952年改为第五区,1955年为坂里区。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为火箭公社(坂里)正达大队。

1984年10月政社分开,正达大队改为正达村。

2005年,农果乡办场行政管理分别纳入正达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