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属于龙从乡第二堡,1951年建立大新村人民政府,1953年由大新乡人民政府管辖,1965年建立大新高级社,1958年属大新人民公社,建立大新生产队,1983年撤大队改名大新村村民委员会,1992年撤区并乡建镇属麻芝乡管辖,2014年行政区划调整属冠山街道管辖,2016年1月16日村居区划调整时大新村、光坡村、永和村、乐阳村、定水村合并为大新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民国时期属四维乡第四保,1952年由大谷冰村人民政府管辖,1953年属谷冰乡管辖,1956年属大谷冰高级社,1958年属谷冰人民公社,建立凤凰大队,1983年撤大队改名为凤凰村村民委员会,2014年行政区划调整属冠山街道管辖,2016年1月16日村居区划调整时合安村、凤凰村、硝兴村合并为凤凰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民国时期属龙山镇第十保、十一保,1951年由西联、播箕两个行政村管辖,1953年属平西乡管辖,1956年建立平地高级社,1958年属平西人民公社,建立平地大队,1983年撤大队改名为平地村村民委员会,2014年行政区划调整属冠山街道管辖,2016年1月16日村居区划调整时平地村、西联村合并为平西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民国时期属龙山镇第八保,1951年属五里村人民政府,1953年由麻芝乡管辖,1956年建立五里高级社,1958年属麻芝人民公社,建立五里大队,1983年撤大队改名为五里村村民委员会,2014年行政区划调整属冠山街道管辖,2016年1月16日村居区划调整时五里村、新民村合并为五新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