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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清乾隆五年(1740年),清廷镇压吴金银领导的农民起义后,于清乾隆六年(1742年)改“桑江司”为“龙胜厅”(县一级行政建制),设“理苗通判”统理全厅庶政,派通判与副将、左营都司及龙胜巡检、千总、把总、外委等进驻龙胜寨;同年,通判杨维清始建“龙胜石城”。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后,县城称“日新街”。

1958年,称“日新镇”。

1963年,称“城关镇”。

1964年2月,称“龙胜镇公社”。

1979年11年,定名“龙胜镇”,为乡一级行政区。

清代,瓢里街属瓢里汛,瓢里塘;清代末年,瓢里街属西团。

民国年间,瓢里街先后属西区、正威乡、镇西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瓢里街先后分别属于西区、第五区、瓢里乡、瓢里公社;建国前后,瓢里街一直是区、乡级行政机关驻地。

1994年,撤乡建镇。

清代,属西团。

民国初年,属西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三门乡;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属广福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始同瓢里为西区。

1952年,改设第六区,区人民政府驻双朗寨,1953年冬,迁驻三门街。

1955年9月,更名为三门区公所。

1957年12月,改为三门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改为三门公社。

1961年,调整为三门、大罗两个公社管委会。

1962年,撤销公社管委会,设立三门区公所,沿至1967年3月。

1968年3月,经中共桂林军分区委员会批示,成立三门区革命委员会。

1969年1月,改称三门人民公社革委会,同年12月撤销,同时建立三门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实行政社分开,同年10月,建立三门乡人民政府。

1994年12月,撤乡设镇,建立三门镇人民政府。

清乾隆六年(1641年)前,龙脊镇属地由义宁县桑江巡检司辖;清乾隆六年(1741年),设龙胜厅后属于龙胜厅南团辖。

民国五年(1916年),属南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属镇南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南区。

1952年5月起,属第二区,为官衙乡;同年12月26日,更名为和平乡。

1958年8月30日,成立公社。

1984年8月,改公社为乡。

2014年1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和平乡由乡建制改为镇建制,并更名为龙脊镇。

民国初,在平等设立北区团局、上北区团局,龙胜禁烟分局也曾在此设置。

解放战争时期,龙胜游击队起义后,于1949年5月在此成立“龙胜县东北解放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此地一直设置区、公社、乡等级行政机构。

2014年,平等乡由乡建制改为镇建制,原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1949年12月至1987年9月,乐江隶属北区瓢里乡。

1987年9月17日,瓢里乡的金坪、乐江、江口、凉坪、石京、石甲、光明、独镜、地灵、大雄、宝赠、同乐、西腰13个村设乐江乡。

2018年11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乐江乡由乡建制改为镇建制。

清代,属于东团。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泗水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始属于东区(驻地马堤,泗水属东区)。

1952年10月,改属一区(一区政府设在县城)。

1955年8月30日,起属日新人民公社。

1961年5月,分设泗水公社。

1962年7月,改称泗水乡,属日新区。

1969年2月,从日新区(公社)划出河口、水银(细门、周家)5个乡(大队)成立泗水人民公社。

1984年8月,改称泗水乡人民政府。

1984年,改公社为乡,称江底乡。

民国初,马堤设东团局、东区团局;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团局改为乡公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区、公社、乡等行政机构均设在此。

1984年,改公社为乡,称马堤乡。

10、伟江乡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属马堤乡。

1949年11月,为伟江乡,属东区。

1953年5月,改称布弄乡,属第三区。

1961年5月,为伟江公社。

1963年5月,又改为伟江乡,属马堤区。

1987年,从马堤乡划出建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