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红旗街道 隋代时期,置茂名县,属县内地区。 1959年3月,设立茂名市。 1981年6月,撤销原茂名市街道,设立5个街道,红旗街道属其中之一,隶属市直管。 1985年,茂名市茂南区成立,划归茂南区。 |
2、河西街道 河西街道是市区最早的街道所在地。 最初茂名城区只有一个街道,即市区街道,后来改为市区街道工作管理办公室,之后再改为城区工作办公室。 1981年7月,分为5个街道,河西街道是其中之一。 河西街道曾是茂名市人民政府和茂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 |
3、河东街道 1959年3月,设立茂名市。 1981年6月,撤销原茂名市街道,设立5个街道,河东街道属其中之一,隶属市直管。 1985年,茂名市茂南区成立,划归茂南区。 |
4、露天矿街道 1981年,成立露天矿街道。 1985年,茂南区成立后,原茂名市城区工作办公室撤销,街道划归茂南区。 |
5、新华街道 新华街道前名公馆街道(1981年6月8日经茂名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1984年12月,更名为新华街道。 |
6、官渡街道 官渡街道辖区原属新坡镇和高山镇管辖范围。 1987年,成立茂名市官渡街道。 |
7、站前街道 站前街道辖区原属高山镇管辖。 1996年11月,成立站前街道。 |
8、城南街道 辖区原属站前街道。 2007年2月8日,茂名市人政府同意从站前街道分设城南街道,属茂南区,名称沿用至今。 |
9、金塘镇 古属高凉地。 隋朝开皇十年(公元590年)设茂名县,属高凉郡。 唐朝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为潘州治。 宋朝开宝五年(公元972年)潘州废,茂名县属高州。 明朝之前,资料欠缺,建制无法考据。 按《高州县志》记载,明朝时乡村实行都图制。 万历年间,茂名县分8个乡、28个都图。 按金塘镇文林陈氏族谱记载,文林村明朝正德年间时隶属于茂名县延五都,故延五都为金塘镇前身。 清朝初年至同治年间,建制不变,仍为茂名县延五都。 清朝咸丰年间,实行路、局、乡三级行政制,延五都改为文田分局辖三乡:文田乡、金塘乡、陈垌乡。 文田乡治位于如今的金塘镇白土村委会沉陂墟村,金塘乡治位于如今的金塘墟正南街;陈垌乡治位于如今的高州市金山街道陈垌墟。 清朝光绪年间至清朝末年,实行局、团、乡三级行政制,茂名县共置5个局、32个团、189个乡,文田分局改称为茂南局金塘团,辖二乡:文田乡、金塘乡。 民国元年(1912年),撤高州府,但仍行局团总制,改称高州绥靖处(后改名高雷道、南路绥靖专员公署等)茂南局金塘团。 民国十七年(1928年),民国政府公布组织法,颁行自治制。 茂名县划分为4个区,区下设乡,全县共设有151个乡。 茂南局金塘团分为文田乡与金塘乡,两乡并存。 民国二十四年(1936年),广东省第七区成立,茂名县属第七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实行新县制,茂名县共设5个区,46个乡。 文田乡与金塘乡合并成新的文田乡,称为茂名县第二区(区府设在公馆墟)文田乡,文田乡公所设在金塘墟。 新中国成立初期,茂名县先后属南路专区、高雷专区、粤西行署、湛江专区,改称茂名县二区文田乡。 1950年5月,改称茂名县三区(区府设在公馆墟)文田乡。 1953年茂名县农村划为21区261乡,改称茂名县十区(区府设在金塘墟)。 1957年12月茂名县改设34乡1镇,改称茂名县金塘乡。 1958年9月茂名县按中央要求施行人民公社化,全县划为8个农村人民公社1个镇公社,公馆乡与金塘乡同属茂名县卫星公社。 195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茂名工矿区市,1959年茂名市(县级)成立,茂名县改称高州县;茂名市与高州县并立,期间,卫星公社全部和火箭公社大部分划归茂名市管辖;金塘乡改称茂名市金塘人民公社。 1983年,实行市管县体制,茂名市由省直管,辖信宜、高州、电白、化州四县,茂名市下辖多个公社改区,金塘人民公社改称茂名市金塘区。 1985年茂名市茂南区成立,金塘划归茂南区管辖,金塘改称茂名市茂南区金塘区。 1987年金塘区改为金塘镇。 |
10、公馆镇 明清时期,隶属高州府茂名县。 1949年,隶属茂名县第三区。 1954年,称茂名县第九区。 1957年,称公馆乡。 1958年,称卫星公社。 1959年,与火箭公社合并为郊区公社。 1961年,称公馆人民公社。 1983年,称公馆区公所。 1986年,撤区建镇。 |
11、新坡镇 民国三十年(1941年),在新坡村设乡公所,取名新治乡(新坡、群治两乡合并而成)。 1949年11月,仍保留此名称。 1951年,改为新坡农会。 1953年,改名新坡乡人民委员会。 1957年,撤销并入大乡,属公馆大乡管辖,并设新坡高级社,社址在新坡村。 1983年,撤销公社,设新坡区。 1987年,新坡区改新坡镇。 |
12、镇盛镇 1957年2月,成立镇盛乡。 1959年8月,成立镇盛公社。 1983年11月,改为镇盛区。 1987年5月,撤区改镇盛镇。 |
13、鳌头镇 鳌头镇前身属茂名县第五区,成立于1949年10月。 1950年6月,改为茂名县第四区。 1956年3月,改为鳌头区。 1957年2月,改为鳌头乡。 1958年10月至1968年10月,是火箭公社党政机关所在地。 1959年1月,分设鳌头、金塘、公馆3个公社;同年8月,又增镇盛、袂花、新坡3个公社,其中,鳌头公社管辖范围即为现鳌头镇管辖范围。 1968年4月,由茂名市郊区办事处管辖(1969年12月该机构被撤销,由茂名市直接管辖)。 1980年9月,改设鳌头公社党委会和鳌头管理委员会。 1983年11月,改为区建制。 1985年,建立茂南区后,由茂南区管辖。 1987年5月,鳌头区改鳌头镇。 |
14、袂花镇 袂花镇辖区前身属茂名县第五区。 1950年6月,改为茂名县第四区。 1959年8月,设袂花公社。 1985年,建立茂南区后,由茂南区管辖。 1987年5月,袂花区改袂花镇。 |
15、高山镇 清代时期,属茂名县。 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茂名县二区新治乡。 1953年,属茂名县白沙乡。 1958年,划属茂名市卫星公社。 1959年,属茂名市新坡公社。 1961年,从新坡公社析出,改称高山公社。 1983年,改公社为高山区。 1987年,改区为高山镇。 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辖区的低埒、大岭仔、双山、高山、石鳌塘、南庄等管理区(村民委员会)相继从高山镇划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