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开元二十六年(738),舟山适置翁山县,大历六年(771)废翁山县入鄮县,五代梁开平三年(909)改鄮县为鄞县,沈家门均属之,宋熙宁六年(1073)舟山设昌国县,沈家门属昌国县富都乡,为昌国州(县)富都乡沈家门岙。 明洪武二年(1369),昌国由州降县,沈家门属之,二十年(1387),昌国县废,辖地归定海县。 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改定海县为镇海县,原昌国县改为定海县,沈家门属之。 道光二十一年(1841),定海县升直隶厅,沈家门属定海直隶厅。 光绪年间沈家门形成集镇。 光绪末年至民国初,沈家门依次属定海县洞岙区。 1932年沈家门建镇。 1950年5月解放,沈家门为普陀县治。 1953年8月,沈家门复称镇,1987年3月舟山建市,沈家门镇为普陀区治。 2001年6月改称沈家门街道。 |
1991年8月成立浙江省东港开发区,1993年11月改称普陀区东港经济开发区,2001年6月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域时,在东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基础上,划入葫芦乡和沈家门镇塘头片区域而新设立东港街道,2013年7月勾山街道和东港街道合并,名称沿用至今。 |
宋熙宁六年,(1073)展茅属昌国县富都乡,鼓吹里元十五年(1278)昌国升洲,十七年又复县。 至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置定海县,展茅隶属富都乡五图,道光二十一年(1841)改称大展庄。 宣统二年(1910)始设展茅乡。 民国22年(1933)展茅设镇,25年又改作展茅乡。 1950年舟山解放,展茅乡属沈家门区。 1951年展茅属朱浦区。 1953年舟山专署成立,展茅归属普陀县,称展茅区,辖大展、茅洋、展茅、田公、螺门、梁衡6乡。 1956年撤区并乡。 1958年建展茅公社,隶属舟山县。 1961年调整公社规模,原公社分设展茅、螺门、塘头三个公社,隶属普陀县。 1984年改社建乡。 1987年舟山建市,展茅为镇隶属普陀区。 2001年螺门乡并入展茅镇。 2007年成立展茅街道办事处,名称沿用至今。 |
唐前属鄮县、鄞州。 唐开元二十六年(738),以舟山群岛置翁山县,属翁山县安期乡。 大历六年(771)翁山县废,属余姚郡鄮县。 五代后梁开平三年(909),改鄮县为鄞县,属鄞县。 北宋熙宁六年(1073),在旧翁山县地建昌国县,属昌国县安期乡,属扶桑村。 元因之。 明洪武十九年(1386),朝廷实行"海禁"政策,强徙岛民入内地,次年昌国县废,改属定海县(今宁波市镇海区和北仑区)。 清顺治十三年(1656)十月,朝廷再次强迁岛民入内地。 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以旧昌国县地建定海县,属定海县安期乡。 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设安期乡虾峙庄。 宣统元年(1909)建灵和自治区,二年(1910年),筹办城、镇乡地方自治,建定海直隶厅灵和乡,为乡公所驻地。 民国初沿袭清制。 1919年,改编城镇、乡自治区,灵和乡属定海第六区。 1934年,划分为定海县第五区灵一、灵二、灵三3个乡,1935年合并第五区灵和乡,1936年撤区设乡镇联合办事处,属第四办事处。 1945年改设为六横区灵和乡。 1949年,改设为六桃区虾峙乡。 1949年10月11日解放,设六横区虾峙乡。 1953年4月建普陀县,设虾峙区,虾峙岛设大岙、栅棚、礁岙、凉湖、黄石、长河6个乡。 1956年撤销虾峙区,改设大岙、黄石、礁岙3个乡。 1958年9月,成立舟山县虾峙人民公社。 1961年10月,复设虾峙区,设虾峙、栅棚、黄石3个人民公社。 1983年7月至1984年4月,改变"政社合一"公社管理体制,恢复建立3个乡政府。 1987年8月,撤销虾峙乡,改建虾峙镇。 1992年5月撤销栅棚、黄石2乡,并入虾峙镇。 1986年设有南岙、大岙、庙湾、庞公、岙口、石子岙、沙峧、栅棚、枫树岙、小虾峙、礁岙、凉湖、黄石、对岸、长坑、河泥漕16个行政村。 1998年,合并为岙口、栅棚、礁岙、对岸、凉湖、长坑、黄石、南岙、大岙、庙湾、沙峧、枫树岙、河泥漕13个行政村。 2006年8月,南岙、大岙、庙湾3村和灵和居委会合并建立灵和社区,岙口、栅棚、枫树岙、沙峧、礁岙5个村与大双山岛上的双山村合并建立栅棚社区,河泥漕、对岸、凉湖、黄石、长坑5个村合并建立黄石社区。 2008年5月,13个村合并为灵和、兴港、晨港、东晓、黄石5个行政村,同时栅棚社区分设为晨港、兴港2个社区,黄石社区公设为东晓、黄石2个社区,现有灵和、兴港、晨港、东晓、黄石5个渔农村社区、5个同名行政村和1个灵和居委会,名称沿用至今。 |
唐前属鄮县、鄞州。 唐开元二十六年(738),以舟山群岛置翁山县,属翁山县安期乡。 大历六年(771)翁山县废,属余姚郡鄮县。 五代后梁开平三年(909),改鄮县为鄞县,属鄞县。 北宋熙宁六年(1073),在旧翁山县地建昌国县,属昌国县安期乡,设桃花村。 元因之。 明洪武十九年(1386),朝廷实行"海禁"政策,强徙岛民入内地,次年昌国县废,改属定海县(今宁波市镇海区和北仑区)。 清顺治十三年(1656)十月,朝廷再次强迁岛民入内地。 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以旧昌国县地建定海县,属定海县安期乡。 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置定海直隶厅安期乡桃花庄。 宣统元年(1909)建协和自治区,二年(1910),筹办城、镇乡地方自治,建定海直隶厅协和乡,为乡公所驻地。 民国初沿袭清制。 民国8年(1919),改编城镇、乡自治区,协和乡属定海第七区。 民国23年(1934),划分为定海县第五区桃一、桃二、桃三、桃四、桃五5个乡,民国24年(1935)合并第五区桃花乡,民国25年(1936)撤区设乡镇联合办事处,属第四办事处。 民国34年(1945)后为六横区桃花乡。 民国38年(1949),改设为六桃区桃花乡。 1949年10月解放,仍为桃花乡。 1950年10月,划分为宫前、茅山、庵跟、对峙4乡,属定海县六横区。 1953年4月建普陀县,属普陀县六横区。 1953年11月成立桃花区,设宫前、茅山、庵跟、青龙、盐厂、对峙、龙洞7个乡。 1956年合并为宫前、对峙2个乡,仍由桃花区管辖。 1958年9月撤区,宫前、对峙2乡与登步乡合建桃花人民公社。 1961年2月恢复桃花区,划分为桃花、对峙2个公社。 1984年,改为桃花乡和对峙乡。 1986年3月,桃花乡撤乡建镇。 1992年5月撤销桃花区,对峙乡并入桃花镇。 |
明前属昌国县,清代属定海县。 民国以前,乡村行政区划归属不详。 1934年建东极乡,属定海县第二区,1949年7月,东极乡从定海县划归滃洲县(今岱山县)。 1950年5月解放,1953年11月划归为当时普陀县管辖,同年底成立东极区人民政府,下辖庙子湖、青浜、黄兴、东福山4个公社;1984年9月区体制不变,4个公社复改为4个乡;1992年5月,合东极区青浜、庙子湖、黄兴、东福山4个乡为东极镇。 2005年6月,东极镇建社区即东极社区,下辖庙子湖、青浜、黄兴、东福山4个行政区。 2008年4月,东极建制为东极镇、东极社区、东极行政村“三位一体”的行政体制,下辖庙子湖、青浜、黄兴、东福山4个经济合作社,名称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