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为水西彝族土目住地和设治地,留有衙院、官庄等地名。 明晚期,已有洪水等寨子。 清代时期,划归黔西州黔兴里,出现高家场。 民国二十六年(1927年),置洪水、上洪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上洪乡并入洪水乡。 1953年5月,分置洪水、大寨、大石、平桥、高场乡。 1956年5月,大寨、大石、平桥乡并入洪水乡。 1958年9月,属跃进公社。 1959年6月,跃进公社分为跃进、乐园两社,属乐园公社;同年,乐园公社改称纸厂公社,属纸厂公社的一个管理区。 1961年3月,管理区改公社。 1984年5月,恢复洪水乡。 1991年7月,长堰乡并入洪水乡。 2011年12月,撤洪水乡设洪水镇。 |
元、明时期,为彝族卢鹿部土目住地,留有衙院、官寨地名。 清初时期,划归黔西州黔兴里,官方在杨柳、官庄设塘。 民国初期,划归黔西县东一区。 民国十六年(1927年),置甘棠镇和砂坝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甘棠镇并入砂坝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砂坝乡并入永燊乡。 1953年5月,置甘棠、三角、礼贤、砂河、龙寨5乡。 1955年6月,龙寨乡并入甘棠乡。 1958年9月,各乡改农村公社。 1984年5月,公社改乡。 1991年7月,三角、礼贤、新田3乡并入甘棠乡。 2011年12月,设立甘棠镇。 |
明晚期五里坝成察。 清初划入黔西州崇普里四甲,设塘,发展成乡场。 民国十六年(1927年),划置平原镇、信孚、怀忠、治中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治中并入肇新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平原镇、信早乡、怀忠乡合井为钟山乡。 1953年5月,分置钟山、高龙、兰花、宅吉乡。 1955年6月,高龙乡并入钟山乡。 1958年9月,改各乡为农村公社。 1984年5月,改公社为乡。 1991年7月,钟山、兰花、宅古、治中乡并为钟山布依族彝族乡。 2013年,撤销钟山布依族彝族乡,设置钟山镇。 |
境内仡仲古为水西彝族土目住地,留有上、下官房,官场等地名。 清划入黔西州崇善里五甲。 民国十六年(1927年),划置协和、杨柳2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协和镇,杨柳乡改名五里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协和镇、五里乡合并为协和乡。 1953年5月,分置协和、杨柳、石人、仡仲3乡。 1958年9月,乡改公社。 1984年5月,复协和乡,并改苗族彝族乡。 1991年7月,杨柳、石人、仡仲4乡并入。 2013年5月,撤销协和彝族苗族乡,设置协和镇。 |
清代划归黔西州安德里三甲。 民国十六年(1927年),置沙井镇。 民国三十年(1941年),镇改乡。 1953年5月,划置沙井、新寨、大寨、高坡、陇魁、水平6乡。 1954年,新寨、大寨2乡合并为羊耳乡,水平乡并入沙井乡。 1958年9月,各乡改公社。 1984年5月,沙井公社改为沙井苗族彝族仡佬族乡。 2013年,撤销沙井苗族彝族仡佬族乡,设置观音洞镇,镇人民政府驻井泉社区。 |
清初划入黔西州安德里。 民国十六年(1927年),划置石门乡、寄种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石门乡并入寄种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寄种乡同安龙镇并为寄安乡。 1953年5月,划置五里、化石、新乐、寄种乡。 1955年6月,新乐乡并入五里乡。 1957年6月,化石改布依族苗族乡。 1958年9月,各乡改农村公社。 1984年6月,公社改乡,五里乡改布依族乡。 1991年7月,并五里、化石、寄种乡为五里布依族苗族乡。 |
清代曾建有控桐树铺,是重要乡场,属黔西州崇善里一甲。 民国时期建通衢乡。 1953年5月,原辖区划分为善化、通衢、大坡3乡。 1956年5月,合并为绿化高级合作社。 1961年3月,管理区改为绿化公社。 1984年5月,改绿化乡。 1991年7月,绿化、天坪2乡合并为绿化白族彝族乡。 |
南梁时,乡域为彝族卢鹿部控据的夹水地(鸭池河)。 隋唐时,该部族的战洞部落设治箭筒屯(化屋)。 元代,先后入鸭水县和顺元路高桥青塘鸭水长官所。 明代,为彝族阿布土目住地和则窝则溪设治地。 清代,划入黔西州安德里三甲,偏坡寨发展成乡场。 民国十六年(1927年),置新仁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化屋特编保并为仁化乡。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慕义乡并为仁慕乡。 1953年5月,划为新仁、化屋、羊场、大坝(小寨)4乡。 1958年9月,各乡改公社。 1984年5月,恢复乡级建制。 1991年7月,新仁、化屋、化竹、小寨4乡并为新仁苗族乡。 |
清乡境划归黔西州崇善里,晚清时墓老坝、安乐成乡场。 明国十六年(1927年),置铁青,安乐2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更名铁盔、来兴2乡。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2乡合并为铁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更名铁石乡。 1953年5月,分置铁石、梨坪、铁盔、安乐4乡。 1955年5月,梨坪乡并入铁石乡。 1957年6月,铁石乡改苗族彝族乡,铁盔乡改苗族乡。 1958年9月,各乡改农村公社。 1984年5月,公社改乡,安乐乡改彝族苗族乡。 1991年7月,铁石、铁盔、安乐并为铁石苗族彝族乡。 |
清代时期,划归黔西州崇善里五甲。 民国初期,属东一区。 民国十六年(1927年),置泰来、临河、摩里(义)3乡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泰来乡改镇。 民国三十年(1941年),泰来镇和临河、摩义2乡合并为泰来乡。 1953年5月,分置泰来、箐口、芭蕉、长槽、砂寨5乡。 1956年5月,芭蕉乡并入泰来乡。 1958年9月,各乡改农村公社。 1984年5月,复乡,长槽、砂寨2乡改民族乡。 1991年7月,太来、长槽、砂寨、箐口3乡合并为太来彝族苗族乡。 |
清初,开永燊场,划属黔西州崇善里。 民国十六年(1927年),置永燊、花石、砂坝3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永燊乡改镇。 民国三十年(1941年),花石、砂坝2乡并入后镇改乡。 1953年5月,分置永燊、柏杨、花石、砂河4乡。 1956年5月,砂河乡并入花石乡。 1958年9月,各乡改公社。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柏杨改彝族苗族乡。 1991年7月,永燊、柏杨、花石3乡并为永燊彝族苗族乡。 |
明代晚期,已有中果河场。 清代时期,划归黔西州西城里二甲。 民国十六年(1927年),置中和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中和、广丰2乡合并为中广乡。 1953年5月,分置中建、野那2乡。 1956年5月,野那乡并入中建乡。 1958年9月,乡改公社。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 1991年7月,改中建苗族彝族乡。 |
1949年前,分属中广、石坪2乡。 1953年5月,分置花溪、借魁、砂坝、耿底4乡。 1957年6月,借魁乡改彝族苗族乡,耿底乡改彝族乡。 1958年9月,各乡改公社。 1984年5月,复乡。 1991年7月,花溪、借魁、耿底、砂坝4乡并为花溪彝族苗族乡。 |
民国十六年(1927年),置复昌镇、开化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复昌镇、开化乡合并为定新乡。 1953年5月,置定新、白果、新阳3乡。 1954年,增置海慕乡。 1955年6月,白果乡并入定新乡。 1958年9月,海慕乡并入新阳乡,各乡改公社。 1959年6月,归属红旗公社;同年,红旗公社改为重新区,属重新区的管理区。 1961年3月,定新管理区改公社。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后,定新、新阳2乡分别改民族乡。 1991年7月,定新、新阳和青杠3乡合并为定新彝族苗族乡。 |
乡域古为彝族卢鹿部“”阿乎”土目住地。 唐代置犍州(羁縻州),设治绿豆箐(今六斗村)。 清分属大定府亲辖地和黔西州,苦桃井(今桃井村)发展成乡场。 民国十六年(1927年),以苦桃井一带置集义镇。 民国三十年(1941年),集义镇并入林泉乡。 1953年5月,分置桃井、鱼塘2乡。 1955年6月,鱼塘乡并入桃井乡。 1958年9月,乡改公社。 1984年5月,公社改乡。 1986年7月,改苗族彝族乡。 1991年7月,大方县吉星乡划归黔西县,桃井、吉星、石板3乡合并为红林彝族苗族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