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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2]

16、洪水镇

古为水西彝族土目住地和设治地,留有衙院、官庄等地名。

明晚期,已有洪水等寨子。

清代时期,划归黔西州黔兴里,出现高家场。

民国二十六年(1927年),置洪水、上洪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上洪乡并入洪水乡。

1953年5月,分置洪水、大寨、大石、平桥、高场乡。

1956年5月,大寨、大石、平桥乡并入洪水乡。

1958年9月,属跃进公社。

1959年6月,跃进公社分为跃进、乐园两社,属乐园公社;同年,乐园公社改称纸厂公社,属纸厂公社的一个管理区。

1961年3月,管理区改公社。

1984年5月,恢复洪水乡。

1991年7月,长堰乡并入洪水乡。

2011年12月,撤洪水乡设洪水镇。

17、甘棠镇

元、明时期,为彝族卢鹿部土目住地,留有衙院、官寨地名。

清初时期,划归黔西州黔兴里,官方在杨柳、官庄设塘。

民国初期,划归黔西县东一区。

民国十六年(1927年),置甘棠镇和砂坝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甘棠镇并入砂坝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砂坝乡并入永燊乡。

1953年5月,置甘棠、三角、礼贤、砂河、龙寨5乡。

1955年6月,龙寨乡并入甘棠乡。

1958年9月,各乡改农村公社。

1984年5月,公社改乡。

1991年7月,三角、礼贤、新田3乡并入甘棠乡。

2011年12月,设立甘棠镇。

18、钟山镇

明晚期五里坝成察。

清初划入黔西州崇普里四甲,设塘,发展成乡场。

民国十六年(1927年),划置平原镇、信孚、怀忠、治中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治中并入肇新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平原镇、信早乡、怀忠乡合井为钟山乡。

1953年5月,分置钟山、高龙、兰花、宅吉乡。

1955年6月,高龙乡并入钟山乡。

1958年9月,改各乡为农村公社。

1984年5月,改公社为乡。

1991年7月,钟山、兰花、宅古、治中乡并为钟山布依族彝族乡。

2013年,撤销钟山布依族彝族乡,设置钟山镇。

19、协和镇

境内仡仲古为水西彝族土目住地,留有上、下官房,官场等地名。

清划入黔西州崇善里五甲。

民国十六年(1927年),划置协和、杨柳2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协和镇,杨柳乡改名五里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协和镇、五里乡合并为协和乡。

1953年5月,分置协和、杨柳、石人、仡仲3乡。

1958年9月,乡改公社。

1984年5月,复协和乡,并改苗族彝族乡。

1991年7月,杨柳、石人、仡仲4乡并入。

2013年5月,撤销协和彝族苗族乡,设置协和镇。

清代划归黔西州安德里三甲。

民国十六年(1927年),置沙井镇。

民国三十年(1941年),镇改乡。

1953年5月,划置沙井、新寨、大寨、高坡、陇魁、水平6乡。

1954年,新寨、大寨2乡合并为羊耳乡,水平乡并入沙井乡。

1958年9月,各乡改公社。

1984年5月,沙井公社改为沙井苗族彝族仡佬族乡。

2013年,撤销沙井苗族彝族仡佬族乡,设置观音洞镇,镇人民政府驻井泉社区。

清初划入黔西州安德里。

民国十六年(1927年),划置石门乡、寄种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石门乡并入寄种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寄种乡同安龙镇并为寄安乡。

1953年5月,划置五里、化石、新乐、寄种乡。

1955年6月,新乐乡并入五里乡。

1957年6月,化石改布依族苗族乡。

1958年9月,各乡改农村公社。

1984年6月,公社改乡,五里乡改布依族乡。

1991年7月,并五里、化石、寄种乡为五里布依族苗族乡。

清代曾建有控桐树铺,是重要乡场,属黔西州崇善里一甲。

民国时期建通衢乡。

1953年5月,原辖区划分为善化、通衢、大坡3乡。

1956年5月,合并为绿化高级合作社。

1961年3月,管理区改为绿化公社。

1984年5月,改绿化乡。

1991年7月,绿化、天坪2乡合并为绿化白族彝族乡。

南梁时,乡域为彝族卢鹿部控据的夹水地(鸭池河)。

隋唐时,该部族的战洞部落设治箭筒屯(化屋)。

元代,先后入鸭水县和顺元路高桥青塘鸭水长官所。

明代,为彝族阿布土目住地和则窝则溪设治地。

清代,划入黔西州安德里三甲,偏坡寨发展成乡场。

民国十六年(1927年),置新仁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化屋特编保并为仁化乡。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慕义乡并为仁慕乡。

1953年5月,划为新仁、化屋、羊场、大坝(小寨)4乡。

1958年9月,各乡改公社。

1984年5月,恢复乡级建制。

1991年7月,新仁、化屋、化竹、小寨4乡并为新仁苗族乡。

清乡境划归黔西州崇善里,晚清时墓老坝、安乐成乡场。

明国十六年(1927年),置铁青,安乐2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更名铁盔、来兴2乡。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2乡合并为铁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更名铁石乡。

1953年5月,分置铁石、梨坪、铁盔、安乐4乡。

1955年5月,梨坪乡并入铁石乡。

1957年6月,铁石乡改苗族彝族乡,铁盔乡改苗族乡。

1958年9月,各乡改农村公社。

1984年5月,公社改乡,安乐乡改彝族苗族乡。

1991年7月,铁石、铁盔、安乐并为铁石苗族彝族乡。

清代时期,划归黔西州崇善里五甲。

民国初期,属东一区。

民国十六年(1927年),置泰来、临河、摩里(义)3乡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泰来乡改镇。

民国三十年(1941年),泰来镇和临河、摩义2乡合并为泰来乡。

1953年5月,分置泰来、箐口、芭蕉、长槽、砂寨5乡。

1956年5月,芭蕉乡并入泰来乡。

1958年9月,各乡改农村公社。

1984年5月,复乡,长槽、砂寨2乡改民族乡。

1991年7月,太来、长槽、砂寨、箐口3乡合并为太来彝族苗族乡。

清初,开永燊场,划属黔西州崇善里。

民国十六年(1927年),置永燊、花石、砂坝3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永燊乡改镇。

民国三十年(1941年),花石、砂坝2乡并入后镇改乡。

1953年5月,分置永燊、柏杨、花石、砂河4乡。

1956年5月,砂河乡并入花石乡。

1958年9月,各乡改公社。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柏杨改彝族苗族乡。

1991年7月,永燊、柏杨、花石3乡并为永燊彝族苗族乡。

明代晚期,已有中果河场。

清代时期,划归黔西州西城里二甲。

民国十六年(1927年),置中和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中和、广丰2乡合并为中广乡。

1953年5月,分置中建、野那2乡。

1956年5月,野那乡并入中建乡。

1958年9月,乡改公社。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

1991年7月,改中建苗族彝族乡。

1949年前,分属中广、石坪2乡。

1953年5月,分置花溪、借魁、砂坝、耿底4乡。

1957年6月,借魁乡改彝族苗族乡,耿底乡改彝族乡。

1958年9月,各乡改公社。

1984年5月,复乡。

1991年7月,花溪、借魁、耿底、砂坝4乡并为花溪彝族苗族乡。

民国十六年(1927年),置复昌镇、开化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复昌镇、开化乡合并为定新乡。

1953年5月,置定新、白果、新阳3乡。

1954年,增置海慕乡。

1955年6月,白果乡并入定新乡。

1958年9月,海慕乡并入新阳乡,各乡改公社。

1959年6月,归属红旗公社;同年,红旗公社改为重新区,属重新区的管理区。

1961年3月,定新管理区改公社。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后,定新、新阳2乡分别改民族乡。

1991年7月,定新、新阳和青杠3乡合并为定新彝族苗族乡。

乡域古为彝族卢鹿部“”阿乎”土目住地。

唐代置犍州(羁縻州),设治绿豆箐(今六斗村)。

清分属大定府亲辖地和黔西州,苦桃井(今桃井村)发展成乡场。

民国十六年(1927年),以苦桃井一带置集义镇。

民国三十年(1941年),集义镇并入林泉乡。

1953年5月,分置桃井、鱼塘2乡。

1955年6月,鱼塘乡并入桃井乡。

1958年9月,乡改公社。

1984年5月,公社改乡。

1986年7月,改苗族彝族乡。

1991年7月,大方县吉星乡划归黔西县,桃井、吉星、石板3乡合并为红林彝族苗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