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建尼玛乡。
1972年,改公社。
1982年,复改乡。
1987年,撒区并乡,尼玛乡、格色乡和尼龙乡合并为尼玛乡。
2017年10月,撤销那曲地区设立地级那曲市的批复,撤销那曲地区和那曲县,设立地级那曲市和色尼区,以原那曲县的行政区域为色尼区的行政区域,尼玛乡属色尼区。
1972年,建色雄公社。
1983年,改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