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铺前镇 汉元鼎六年(前111年),平定南越,在海南岛设置儋耳、珠崖二郡,领16县,其中铺前地区属珠崖郡紫贝县(今文昌市)。 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在此筑土城,后改为石城,铺前墟旧址原在新埠铺门;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琼北大地震后迁现址。 民国二十年(1931年),属第九区铺前乡、隆丰乡、林梧乡、东坡乡;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溪北四乡。 1949年,属第六区溪北乡。 1951年,属第十区(铺前区)。 1952年,属第十三区(铺前区)。 1953年,属十一区(铺前区)。 1957年,分别属铺前乡、铺港乡。 1958年10月,设立铺前生产管理区;同年12月,改为铺前分社。 1959年,改为铺前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1年9月,从铺前划出东坡、铺港,设立东坡公社、铺港公社。 1964年11月,东坡公社并入铺前公社。 1983年,分别改为铺港、铺前区公所。 1987年,铺港并入铺前,改为铺前镇。 1995年,管理区改为村委会。 |
17、公坡镇 公坡镇始建于清道光年间。 1950年属冯凤乡。 1957年,属翁田、抱罗、锦山乡。 1958年,改公坡公社。 1986年。 建公坡镇。 2002年7月,公坡镇被撤并入抱罗镇,设立公坡办事处。 2007年9月6日,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政府批准,恢复公坡镇级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