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后属什字区管辖,1958年8月,撤销行政村、自然村建置,由乡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农业生产合作社,三里塬属什字乡,1958年9月,公社化期间为火箭公社的三里塬大队,1960年3月,什字并入草峰公社,三里塬归草峰公社,1961年6月由草峰分出什字公社后重设三里塬大队,1983年7月人民公社改乡、生产大队改村民委员会时设三里塬村委会。 |
1949年后属什字区管辖,1958年8月,撤销行政村、自然村建置,由乡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农业生产合作社,观殿属什字乡,1958年9月,公社化期间为火箭公社的观殿大队,1960年3月,什字并入草峰公社,观殿归草峰公社,1961年6月由草峰分出什字公社后重设观殿大队,1983年7月人民公社改乡、生产大队改村民委员会时设观殿村委会。 |
1949年属什字区管辖,1958年8月,撤销行政村、自然村建置,由乡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农业生产合作社,薛冯属什字乡,1958年9月,公社化期间为火箭公社的薛冯大队,1960年3月,什字并入草峰公社,薛冯归草峰公社,1961年6月由草峰分出什字公社后重设薛冯大队,1983年7月人民公社改乡、生产大队改村民委员会时设薛冯村委会。 |
1949年后属什字区管辖,1958年8月,撤销行政村、自然村建置,由乡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农业生产合作社,宋塬属什字乡,1958年9月,公社化期间为火箭公社的宋塬大队,1960年3月,什字并入草峰公社,宋塬归草峰公社,1961年6月由草峰分出什字公社后重设宋塬大队,1983年7月人民公社改乡、生产大队改村民委员会时设宋塬村委会。 |
1949年后属什字区管辖,1958年8月,撤销行政村、自然村建置,由乡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农业生产合作社,卜河属什字乡,1958年9月,公社化期间为火箭公社的卜河大队,1960年3月,什字并入草峰公社,卜河归草峰公社,1961年6月由草峰分出什字公社后重设卜河大队,1983年7月人民公社改乡、生产大队改村民委员会时设卜河村委会。 |
解放后属什字区管辖,1958年8月,撤销行政村、自然村建置,由乡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农业生产合作社,什字属什字乡,1958年9月,公社化期间为火箭公社的什字大队,1960年3月,什字并入草峰公社,1961年6月由草峰分出什字公社后重设什字大队,1983年社改乡、生产大队改村民委员会时设什字村委会。 |
解放后属什字区管辖,1958年8月,撤销行政村、自然村建置,由乡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农业生产合作社,香莲属什字乡,1958年9月,公社化期间为火箭公社的香莲大队,1960年3月,什字并入草峰公社,香莲归草峰公社,1961年6月由草峰分出什字公社后重设香莲大队,1983年社改乡、生产大队改村民委员会时设香莲村委会。 |
1949年后属什字区,1958年8月,撤销行政村、自然村建置,由乡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农业生产合作社,曹河属什字乡,1958年9月,公社化期间为火箭公社的曹河大队,1960年3月,什字并入草峰公社,曹河归草峰公社,1961年6月由草峰分出什字公社后重设曹河大队,1983年7月人民公社改乡、生产大队改村民委员会时设曹河村委会。 |
1949年后属什字区管辖,1958年8月,撤销行政村、自然村建置,由乡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农业生产合作社,高河属什字乡,1958年9月,公社化期间为火箭公社的高河大队,1960年3月,什字并入草峰公社,高河归草峰公社,1961年6月由草峰分出什字公社后重设高河大队,1962年蒿路大队、高河大队合并为高河大队,1983年7月人民公社改乡、生产大队改村民委员会时设高河村委会。 |
1949年后属什字区管辖,1958年8月,撤销行政村、自然村建置,由乡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农业生产合作社,上麻属什字乡,1958年9月,公社化期间为火箭公社的上麻大队,1960年3月,什字并入草峰公社,上麻归草峰公社,1961年6月由草峰分出什字公社后重设上麻大队,1983年7月人民公社改乡、生产大队改村民委员会时设上麻村委会。 |
1949年后属什字区管辖,1958年8月,撤销行政村、自然村建置,由乡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农业生产合作社,下麻属什字乡,1958年9月,公社化期间为火箭公社的下麻大队,1960年3月,什字并入草峰公社,下麻归草峰公社,1961年6月由草峰分出什字公社后重设下麻大队,1983年7月人民公社改乡、生产大队改村民委员会时设下麻村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