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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2020年5月14日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20〕63)文件批复,同意息烽县调整永靖镇部分行政区划,设立永阳街道,其属息烽县管辖。

明朱植三年(1630年),属总烽守御千户所辖地。

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属贵阳军民府敷明卫治理。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属修文县仁和里辖地。

1914年,属贵州黔中道息烽县中区,称永靖里。

1926年,属息烽县一区,称永靖保。

1931年,改永靖镇。

1935年,属贵州省第一行政督察区中区,称永靖联保。

1941年,实行新县制,撒区及联保。

次年改称永靖镇,镇公所驻县城,辖十字街,南门、北门、南山、东杨寨。

水岭沟、大型地,农丰。

硬寨,歌气台、上厂11保,共110甲。

自然村察有:深树沟,柿花坪,坪上,龙爪树,下阳朗,半边街,快活岭。

硬寨,插旗山、盘脚营、三合土。

安里寨,猫山、梅子溪,马当田,风凰山等。

1949年11月23日,属贵阳专区息烽县文化区(一区),区公所驻底寨,后移永靖镇(今防疫站宿舍)。

1951年2月,文化区政称永阳区,永靖镇划归永阳区,同时永靖镇第七保(东杨寨)划归新设的黑神庙区复兴乡。

1952年11月,属贵定专区息烽县永阳区,区公所驻永靖镇。

1956年5月,属安顺专区息烽县永阳区。

1957年4月,永阳区永阳乡划归永靖镇。

1958年9月,永靖镇改公社,直属县:11月,息烽县划归遵义专区。

12月,永靖镇(时称湖涌)划归永阳区改建的永用公社。

1961年3月,恢复区公所建制后属永阳区,改称永靖公社。

1965年7月,永靖公社划归县;8月17日,息烽县划归安顺专区。

1984年3-4月,恢复乡建制,永靖镇公社改建成区级镇,辖永红、红旗,南门、龙爪4村和1居民委员会,共26村民组。

15自然村.6居民段。

1992年1月,撒区并乡建镇,永阳区的黎安乡(辖黎安村,安马村,新萝村。

坪上村),阳朗乡(辖阳朗村、老街村、立碑村,后坝村,河丰村、猫润村,下洪马村、上洪马村)、下阳朗乡(辖下阳朗村,硬察村,联丰村)。

三田乡(辖管田村、马当田村,雨酒村,老厂村。

河坎村,盘脚营村划归小寨坝镇管辖)划归永靖镇。

将1居委会撒建为南门,北门,铁路3居民委员会。

1996年1月,息烽县划归贵阳市。

水靖镇建制不变。

2011年2月,对南门、北门、铁路3居民委员会,龙爪。

南门、永红、红旗4村共7个村居的管理服务辖区按地理位置进行整合,新成立新华、西门、东门3居民委员会,原铁路居民委员会更名龙腾居民委员会:7月31日成立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副科级单位),龙腾,新华、南门3居民委员会划属新华社区服务中心。

汉元鼎六年(前111年),为牂牁郡辖地。

唐武德三年(620年),为蛮州辖地。

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为蛮夷军民长官司辖地。

明洪武五年(1372年),为四川行省贵州宣慰司养龙长官司辖地。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年,为贵阳军民府养龙司长官司辖地。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属贵阳府修文县仁和里辖地。

民国二十年(1931年)秋,划为息烽县四区飞越乡辖地。

民国二十年(1941年),十月实行新县制,撤区及联保设温泉乡。

1949年12月,属贵阳专区息烽县二区飞越乡的部分辖地。

1953年,全县将54个行政村改建为54个乡镇,温泉乡隶属养龙区辖地。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为养龙司公社辖地。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乡建制,温泉乡隶属于养龙区。

1991年底,实施“撤、并、建”工作,撤销养龙区、温泉乡,新建温泉镇。

1996年1月1日,随息烽县一同划归贵阳市管辖。

元设青山远地等处蛮夷军民长官司,治所设在九庄。

明崇祯三年(1630年),青山长官司改为于襄千户所,治所驻九庄,建成城池一座。

清康照二十六年(1687年),九庄属修文县信顺里,建县后属西区治地,下设10保。

1931年,改保为10乡镇。

解放后,建九庄区,又称三区,区政府驻九庄街,辖九庄镇、西山乡、流长乡。

1951年2月,西山、流长2乡划归黑神庙区,水阳区所属邻文乡划属九庄区,第七保(鹿窝)划归九庄区,同时保改行政村。

1952年4月,邻文乡划属底寨区。

1953年,行政村合并为13乡镇。

1956年3月,南桥、新寨、猫场、何家洞、龙家冲,木杉、石明,青岗寨8乡刘归九庄区,同时,南桥、新寨、猫场合并为猫场乡;木杉、青岗寨。

石确合并为石明乡;龙家冲并入何家洞乡,西陇并入鹿窝乡;青坪。

陇头并入九庄镇。

1957年4月,柏茂,纸房并入竹花乡,桐梓乡并入鸡场乡。

调整后,九庄区辖9乡镇。

1958年9月,堰坪乡并入竹花乡,九庄区乡镇合并为8公社。

11月,8公社合并为2个,九庄公社下辖九庄、鸡场、鹿窝、新杨、竹花5个管理区,石明公社下辖石明、猫场、何家洞3管理区;次月,九庄区改为九庄公社,辖8管理区。

1961年3月,撒销管理区、恢复区公所建制。

1965年7月,鸡场并入九庄公社,九庄区为7公社。

1984年3月,撒销公社,恢复乡建制。

5月,设九庄镇(乡级镇)。

1991年12月,撒销九庄区,新杨乡划入鹿窝乡;将石明乡、猫场乡、何家酮乡划归石明乡管辖;竹花乡、九庄乡、九庄镇(乡级镇)合并为九庄镇。

新组建九庄镇辖25行政村,1居民委员会,下设228村民组.5居民段。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属贵州(即今贵阳)前卫。

明崇祯五年(1632年),属息烽守御千户所。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裁卫所建州县并入修文县,隶仁和里。

1914年,息烽建县后,镇域先后为中二区、三区、复兴乡。

1951年2月18日,建黑神庙区,镇域为黑神庙区所辖。

1992年2月,撒区并建镇时,撤销黑神庙区及其所属各乡建制,调整地城区划,建小寨坝镇。

春秋战国先后属且兰、牂牁。

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年),属新象郡且兰县。

西汉元鼎六年(前11年),置牂牁郡,乡境属之。

三国蜀汉建兴三年(225年),昆明首领火济据有黔北、黔西北大部地区,乡境在其管辖内。

东晋属晋乐县。

隋属牂牁州(那)。

唐武德三年(620年),设黔州都督府,羁縻51州,乡境属蛮州。

次年置矩州,治所在今贵阳,乡境属之。

北宋乾德五年(967年),罗向回首领普贵纳土内附,命为贵阳刺史,统领今贵阳中、西、南部,乡境属其辖地。

宋开宝八年(975年),乡境由水东宋氏管辖。

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属四川省顺元等处宜慰司。

元二十九年(1292年),置底寨蛮夷军民长官司,属湖广行省顺元路军民安抚司。

明洪武五年(1372年),改置底寨长官司。

明洪武八年(1375年),置底寨副长官司,与长官司衙门分设。

明水乐十一年(1413年),属贵州布政司贵州宜慰司节制。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属敷勇卫治理。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乡境内西望山、新寨沟,小鹿窝凤修文县仁和里,底寨长官司、底寨副长官司存之。

清雍正元年(1723年),底寨长官司、底寨副长官司划归修文县,蔡氏土司保留,治所仍在底寨,辖底寨、小堡、金竹坪等地。

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划归仁和里。

民国三年(1914年)8月,息烽建县,乡境属之。

民国十五年(1926年),属息烽县南区即二区。

民国二十年(1931年),乡境文安、西望等乡属总烽县一区,鹿窝等乡属息烽县三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息烽县文化乡,乡公所设在底寨场口。

1949年11月17日,息烽县解放;同年12月,建立文化乡,乡境底寨属文化区,又称一区。

1950年1月7日,乡境西山乡属九庄区,又称三区。

1950年10月,底寨、新民建行政村。

1951年2月,乡境新民行政村划归黑神庙区,又称四区。

1952年4月,设底寨区,又称五区。

1953年6月,在底寨,新民行政村的基础上建立底寨,新民乡。

1958年,实行一区一社,属水阳公社。

1959年,底寨,新民,青山3乡合建为阳风公社。

1961年,底寨、新民2公社成立。

1982年9月,新民公社更名西山公社。

1984年4月,乡级建制恢复为底寨,西山2乡。

1992年1月,底寨乡并入西山乡。

2013年6月28日,撤销西山乡建制,设置西山镇。

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今境内置养龙坑宿征等处蛮夷军民长官司,治所在今养龙司乡院上(后移老街),隶四川行省顺元等处宣慰司。

明洪武五年(1372年),三司归附,养龙长官司隶属未变。

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县境三长官司属贵州布政司贵州宜慰司节制。

明崇祯三年(1630年),由于割底寨长官司部分辖地合原贵州前卫六电地建息烽守御千户所,养龙长官司虽然存在,但辖地范围变小。

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设贵阳军民府,治所在今贵阳,养龙长官司隶之。

清雍正元年(1723年),清廷伤令禁止土司世袭,养龙长官司改称养龙五堡,治所未变,仍直属贵阳府,后改隶为贵阳县。

民国三年(1914年),设息烽县,养龙司为息烽县管辖。

民国十五年(1926年)秋,息烽县订各区名称,东区为四区,驻地养龙司。

民国三十年(1941年)10月,实行新县制,辖区及联保,改编乡镇,养龙司属第四区,称飞越乡。

乡公所驻养龙司。

茅坡片区属养龙乡。

1949年12月,息烽解放后建文化、养龙两区,养龙区又称二区,驻养龙站。

辖养龙乡,飞越乡,复兴乡。

1953年,全县54行政村改乡镇,养龙区,驻养龙站,养龙区为12乡镇,辖养龙站、小水、乌江、坪塘,中寨,麒麟、核桃箐、安青、养龙间、新场坪、温泉、山望院12乡。

1957年4月,养龙区麒麟乡并入中寨乡。

1958年9月,全县实行政社合一,养龙区驻地迁养龙司,改称乌江区,辖养龙站(乌江乡并入)、中寨(核桃乡井人)、安江(小水乡并入)、温泉(新场坪并入)、养龙司5公社。

1958年11月,公社合并为10个,下辖26管理区。

其中乌江区辖养龙站公社和养龙司公社,养龙司公社下辖养龙司、温泉、安江3管理区;同年12月,实行一区一社,乌江区改乌江公社,辖养龙站、养龙司、新场坪、温泉、安青、小水、乌江、中寨、核桃管9管理区。

1961年3月,恢复区公所建制,全县4公社改置为16个,其中乌江区辖养龙司、温泉、乌江、中寨4公社。

1963年3月,16公社分建为32个,乌江区辖养龙司、温泉、安江、小水、养龙站,乌江、中寨,核桃箐8公社。

1967年7月,全县32公社合建为25个。

乌江区辖养龙司(小水并入)、温泉、安江、乌红(养龙站、枝桃箐井人)、中寨5公社。

1982年9月,乌江区更名养龙区,中寨公社更名茅坡公社。

1984年3~4月,撤销公社,恢复乡建制。

1992年,撤区、并乡、建镇,原茅坡乡6村:茅坡、大山、蚂蝗、龙塘、高俐、荆江;原安江乡4村:即江土、光华、龙门、新桥划归养龙司乡。

2013年6月28日,撤销养龙司乡建制,设置养龙司镇。

1913-1918年,石硐属西区仁和里的一个甲。

1919-1926年,废里设保后在石硐建立西二区(为息烽县第八区),辖9保。

1931年秋,保改乡镇,石硐为八区的一个镇。

1935-1936年,省下设行政督察区(息烽县隶属第一行政督察区),期间实施撒乡建联保,石硐为第八区桃子沟联保。

1937年,息烽县改属省直辖区,石硐建制没变。

1938年,息烽县8区合并为文化、养龙和九庄3区。

下设22联保。

117保,石硐为九庄区的一个联保。

1941年10月,实行新县制撤区及联保,全县设10乡镇、84保、809甲,石硐被命名为邻文乡,辖石硐、桃子坪、木杉、龙家冲.何家洞、青杠寨、水头、猫场、新寨、南桥10保、95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石硐仍叫邻文乡。

属文化区。

1951年2月,属九庄区。

1958年,成立公社,把石硐分为猫场,何家硐,石硐3公社,属九庄区。

1984年,撒销公社建制,建立石硐、猫场、何家硐3乡、仍属九庄区。

1992年,息烽县实施撒区井乡建镇,猫场、何家硐3乡并入石硐乡,下辖18村民委员会。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为修文县仁和里辖地。

民国二十年(1931年)秋,保改乡镇,属息烽县三区辖地。

民国三十年(1941年),息烽县降为三等县,鹿窝乡属西山乡。

1951年2月,划归九庄镇。

1992年前,属息烽县九庄区。

1992年,撒区并乡,原新杨乡撒销,所属的杨寨,瓮舍,新民3村全部划归鹿窝乡,黑神庙区的王家坪乡也被撒销,所属的西安、合箭2村井入鹿窝乡。

2016年4月22日,撤销鹿窝乡,设置鹿窝镇。

明崇祯三年(1630年),流长乡属息烽守御千户所辖地。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属敷明卫息烽千户所。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改园修文县仁和里。

民国三年(1914年),息烽建县属贵州黔中道,设东、南,西,北、中5区,区下设里,里下设甲,流长属北区。

民国十五年(1926年)秋,订各区名称,北区为六区,驻地流长。

辖4保。

民国二十年(1931年)秋,保改乡镇,六区辖流长镇、茶园乡、甘溪乡、草坝乡、翁伸乡、水尾乡等乡镇。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撤乡建联保。

民国三十年(1941年)10月,实行新县制,撤区及联保,改编乡镇,流长乡为全县10乡镇之一,乡公所驻流长。

1949年11月17日,息烽县解放。

1950年1月7日,建九庄区,又称三区,流长乡属九庄区。

1951年2月,设黑神庙区,称四区,流长乡刘归黑神庙区。

7保改7行政村。

1952年4月,7行政村合并为5个。

1953年,行政村改乡镇,为流长、龙井,茶园,甘溪、新场5乡,属黑神庙区。

1957年4月,茶园,龙井乡并入流长乡。

1958年9月,全县乡镇合并建公社,实行政社合一,新场乡并入流长公社,下辖流长、新场两个管理区,仍属黑神庙区。

同年12月,实行一区一社,黑神庙区改称红旗公社,流长,新场为管理区。

1961年3月,全县恢复区公所建制,又划分为流长和新场公社。

1963年3月,全县将16公社分建为32个。

1965年7月,全县32公社合建为25个,流长,新场仍为公社属黑冲庙区。

1982年9月,新场公杜更名土城坝公社。

1984年3~4月,撤销公社,恢复乡建制。

1987年8月,土城坝乡复为新场乡。

1992年,全县撤区并乡建镇,原王家坪乡甘溪,龙塘2村以及新场乡全部划归流长乡。

2016年4月22日,撤销流长乡,设置流长镇。

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朝廷在今青山、九庄一带设置青山远地等处蛮夷军民长官司,治所在今九庄镇,属湖广行省顺元路军民安抚司。

明洪武五年(1372年),改置青山长官司,隶属未变。

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属贵州布政司贵州宣慰司节制。

明崇祯三年(1630年),青山长官司属地改设于襄千户所,治地在今九庄镇。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于襄千户所敷属勇卫治理,青山属之。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裁敷勇卫置修文县,治所在今修文县城,原于襄千户所地大致为信顺里,青山属之。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息烽设10乡镇,青山属文化乡。

1949年,建文化、养龙2区,青山属文化区。

1952年4月,设底寨区,又称五区,青山属底寨区。

1956年3月,青山划归永阳区。

1958年9月,设置青山公社,属永阳区。

1958年11月,县改属遵义专区,青山属永阳区底寨公社。

1958年12月至1984年6月,青山一直属永阳区。

1984年3~4月,撤销公社,恢复乡建制。

同年7月,青山分改青山苗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