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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县木黄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84年机构改更名为木黄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木黄村村民委员会。

属木黄镇管辖。

唐属思邛县,宋更名仁溪里,属武陵郡地。

元隶属厥册蛮夷长官司。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改隶朗溪蛮夷长官司。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洞图一甲、三甲。

民国中期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

1951年3月仍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隶属老寨坝村,1955年建老寨初级社,1957年建老寨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名为老寨坝大队,1981年官塘从老寨坝大队分出,新建关堂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官塘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官塘村村民委员会。

属木黄镇管辖。

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五甲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五甲村村民委员会。

属木黄镇管辖。

唐属思邛县,宋更名仁溪里,属武陵郡地。

元隶属厥册蛮夷长官司。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改隶朗溪蛮夷长官司。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洞图一甲、三甲。

民国中期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

1951年3月仍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1955年建地茶初级社,1957年建地茶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地茶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地茶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地茶村村民委员会。

属木黄镇管辖。

唐属思邛县,宋更名仁溪里,属武陵郡地。

元隶属厥册蛮夷长官司。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改隶朗溪蛮夷长官司。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洞图一甲、三甲。

民国中期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

1951年3月仍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1955年本村有三个寨取名三合初级社,1957年并入地茶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划归革底大队管辖,1979年从革底大队分出成立三合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更名为三合”,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三合村村民委员会。

属木黄镇管辖。

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革底村。

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革底金村村民委员会。

属木黄镇管辖。

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岑阳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岑阳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前,属木黄区木黄镇管辖,现归属木黄镇管辖。

唐属思邛县,宋更名仁溪里,属武陵郡地。

元隶属厥册蛮夷长官司。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改隶朗溪蛮夷长官司。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洞图一甲、三甲。

民国中期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

1951年3月仍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1955年建李家沟初级社,1957年建李家沟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李家沟大队,1966年改为红花大队,1981年恢复李家沟大队名,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李家沟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李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属木黄镇管辖。

唐属思邛县,宋更名仁溪里,属武陵郡地。

元隶属厥册蛮夷长官司。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改隶朗溪蛮夷长官司。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洞图一甲、三甲。

民国中期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

1951年3月仍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1957年前属合水管理区阳坝乡,叫兴隆村,1960年属原木黄区木黄公社管理,1960年改为井岗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更名为张家沟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张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属木黄镇管辖。

唐属思邛县,宋更名仁溪里,属武陵郡地。

元隶属厥册蛮夷长官司。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改隶朗溪蛮夷长官司。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洞图一甲、三甲。

民国中期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

1951年3月仍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1955年建阳坝村,1957年建阳坝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名阳坝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阳坝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阳坝村村民委员会。

属木黄镇管辖。

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金星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金星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前,属原木黄区建厂乡管辖,撤乡并镇后归木黄镇管辖。

唐属思邛县,宋更名仁溪里,属武陵郡地。

元隶属厥册蛮夷长官司。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改隶朗溪蛮夷长官司。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洞图一甲、三甲。

民国中期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

1951年3月仍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1955年建金厂初级社,1957年建金厂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金厂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金厂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金厂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前,属原木黄区建厂乡管辖,撤乡并镇后归木黄镇管辖。

唐属思邛县,宋更名仁溪里,属武陵郡地。

元隶属厥册蛮夷长官司。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改隶朗溪蛮夷长官司。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洞图一甲、三甲。

民国中期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

1951年3月仍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1953年建昔坪初级社,1957年建昔坪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昔坪大队,1984年人民公社会后,更名为昔坪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昔坪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前,属原木黄区建厂乡管辖,撤乡并镇后归木黄镇管辖。

唐属思邛县,宋更名仁溪里,属武陵郡地。

元隶属厥册蛮夷长官司。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改隶朗溪蛮夷长官司。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洞图一甲、三甲。

民国中期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

1951年3月仍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1953年建盘龙初级社,1957年建盘龙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盘龙大队,文革时期改革后,更名为盘龙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盘龙村村民委员会。

属木黄镇管辖。

唐属思邛县,宋更名仁溪里,属武陵郡地。

元隶属厥册蛮夷长官司。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改隶朗溪蛮夷长官司。

道光十年(1830)属印江县朗洞图一甲、三甲。

民国中期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

1951年3月仍设木黄乡,隶属合水区;建国初,1953年建凤仪初级社,1957年建凤仪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名凤仪大队,1984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凤仪村,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凤仪村村民委员会。

属木黄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