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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村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四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三区(马村);1956年—1983年,先后设原村集源农业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原村乡、原村管理区、原村工作区、原村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原村村民委员会,属原村乡。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四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三区(马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狼儿掌集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原村乡、原村管理区、原村工作区、原村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狼儿掌村村民委员会,属原村乡。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四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三区(马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陈庄康丰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原村乡、原村管理区、原村工作区、原村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陈庄村村民委员会,属原村乡。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九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三区(马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皇王头强叶农业生产合作社、皇王头管理区、皇王头生产大队,属原村乡、原村管理区、原村工作区、原村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皇王头村村民委员会,属原村乡。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四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三区(马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下马游强大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原村乡、原村管理区、原村工作区、原村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下马游村村民委员会,属原村乡。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四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三区(马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上马游强建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原村乡、原村管理区、原村工作区、原村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上马游村村民委员会,属原村乡。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三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三区(马村);1956年—1983年先后设大北山叶荣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东董峰乡、原村管理区、原村工作区、原村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北山村村民委员会,属原村乡。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四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三区(马村);1956年至1979年先后属原村乡、原村管理区、原村工作区、原村人民公社;1980年设前河生产大队,属原村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前河村村民委员会,属原村乡。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四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三区(马村);1956年至1977年先后属原村乡、原村管理区、原村工作区、原村人民公社;1978年设何李生产大队,属原村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何李村村民委员会,属原村乡。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三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三区(马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秦城集团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原村乡、原村管理区、原村工作区、原村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秦城村民委员会,属原村乡。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三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三区(马村)。

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立冯村集体农业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原村乡、原村管理区、原村工作区、原村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冯村村民委员会,属原村乡。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三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三区(马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董峰乡、下董峰叶光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董峰乡、原村管理区、原村工作区、原村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下董峰村村民委员会,属原村乡。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三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三区(马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窑则头灯农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董峰乡、原村管理区、原村工作区、原村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窑则头村村民委员会。

属原村乡。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十三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三区(马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陈山灯叶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董峰乡、原村管理区、原村工作区、原村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陈山村村民委员会,属原村乡。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二十三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三区(马村);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良户农胜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原村乡、原村管理区、原村工作区,原村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良户村村民委员会,属原村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