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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区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1946年建明水区。

1950年9月改为第八区。

1958年3月撤区建明水乡。

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体制,明水乡改为明水公社。

1983年1月,撤明水公社,改建明水镇和绣江公社。

1984年2月28日,废政社合一体制,绣江公社与明水镇合并,成立明水镇。

1985年9月,撤区建乡,改区镇并行为乡镇,2001年7月撤镇设立明水街道办事处至今。

1954年7月,新建旭升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62年,设旭升管区。

1984年2月,改为埠村区辖旭升乡。

1985年9月,原旭升乡木厂涧,白泉,横沟3村新建县辖旭升乡。

2001年7月,撤乡设街道办事处。

抗战后,称寨子区。

1950年9月寨子区为第七区。

1953年10月30日改为第十七区。

1958年3月24日,撤区并乡,该镇分属胡迪、平陵、山后寨三乡。

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体制,三乡分别成立了东风、平陵、寨子三处人民公社。

1958年12月,三公社合并成立平陵人民公社。

1961年3月11日。

原东风公社(胡迪乡)和寨子公社东北部划出建枣园人民公社,是枣园作为行政区划命名之始。

枣园公社辖6个管区,共83个大队,101个自然村。

1983年5月,枣园、平陵、黄河、高官寨4公社被定为划区试点,枣园改划为县辖镇,下辖西类、朱各务2个办事处。

1985年9月,区划调整,县以下改区镇并行为乡镇并行,镇西部及西南部部分自然村划入新建的龙山镇和山后寨乡,所辖自然村由101个减为41个。

2005年12月撤镇设立枣园街道至今。

1945年8月,划入新建的章历县龙山区辖的龙山、高家二乡改划为龙山、杜张、田家、阎家庄、平陵、高家、乔家、袁家、全家河、柿子园10个小乡。

1953年9月5日,章历县撤销并入章丘县,属章丘县第二区。

1956年10月25日,全河节、柿子园二乡划归历程县。

1956年11月26日,改划为龙山、平陵、城后、阎家庄4乡。

1958年3月24日,撤乡并区,属陵乡(县辖)。

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体制,成立平陵公社。

1958年12月,平陵公社、党家公社、东风公社(胡迪乡)、寨子公社(山后寨乡)合并成立平陵公社。

1961年3月11日,原东风公社和寨子公社东北部,分出新建枣园公社,分社后仍称平陵公社。

1983年5月,平陵、枣园、高官寨、黄河4公社被定为“公社划区”试点。

平陵公社划为平陵区,辖:山后寨、龙山、辛店、李福庄、党家5乡。

1984年2月28日,废“政社合一”体制。

《章丘县区划建乡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山后寨乡划入埠村区。

平陵区辖:辛店、李官、党家、龙山、李福5乡。

1985年9月,县以下区划改乡镇并行为乡镇并行。

平陵区划分为县辖党家乡和龙山镇。

2005年12月,撤销龙山镇、党家镇,原龙山镇和党家镇合并为龙山街道至今。

1945年上半年,新建埠村区。

同年8月份,章丘县人民政府进驻埠村。

1950年9月,县辖区改按驻地为第一区。

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埠村乡建先锋人民公社。

1984年2月,废“政社合一”体制,埠村人民公社恢复埠村区原建制,辖:南曹范、北曹范、鹅庄、旭升、山后寨5个乡和1个乡级镇-埠村。

1985年9月,鹅庄乡和乡级镇埠村合并为县辖埠村镇。

2000年被省政府批准为中心镇。

2005年,撤镇设埠村街道至今。

抗战后称寨子区。

1950年9月各区按数序排列,寨子区为第七区。

1953年10月30改为十七区。

1958年3月撤区并乡设山后寨乡。

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山后寨乡成立寨子人民公社。

1958年12月并入平陵公社。

1961年3月从平陵公社分出新建枣园公社。

1983年5月改为平陵区辖山后寨乡。

1984年2月山后寨乡改划入埠村区。

1985年9月山后寨乡经调整,改为县辖乡。

1995年经省政府批准,撤乡设立圣井镇。

2005年12月撤镇设立圣井街道。

1948年7月,章丘县建普集区,是普集作为政区名称之始。

1950年9月,各区改按驻地命名为按数序排列,普集区为第十区。

1958年3月24日,撤区建乡(直属于县)第十区分为祖营坞、普集、杨官庄、官庄4个乡。

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体制,普集乡建普集公社,杨官庄乡建杨官庄公社,官庄乡建官庄公社,祖营坞乡建长白山公社。

1958年12月,公社大合并,普集、杨官庄、官庄、长白山4公社合并成立普集公社;原官庄公社所属之朱家峪、李家庄、张家庄、徐家井、南辛庄5个大队划入胡山公社。

1961年3月,原长白山公社由普集公社分出建祖营坞公社。

1963年1月,祖营坞公社撤销,再次合并于普集公社。

1984年2月28日,废“政社合一”体制,普集公社改为区,辖:祖营坞、陈家朴庄、杨官庄、许家河洼、阎满庄、官庄6乡和1个乡级镇---普集镇。

1985年9月,撤区设普集镇,官庄乡分出。

1992年8月改属章丘市。

2015年8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调整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5〕18号),撤销普集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集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普集镇政府驻地。

1949年2月,章历县新建以章丘城为中心的直辖镇(乡级)——城关镇。

1953年9月,章历县撤销合并为章丘县,辖7个区,城关镇为第一区。

1955年1月14日,城关镇与东太平乡合并,为县辖乡级镇。

1955年2月10日,城关镇升格为区级镇。

1958年8月,县政府迁驻明水。

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城关镇以滨临绣江河,新建公社取名绣江人民公社。

1958年12月,公社合并名绣惠人民公社。

1984年2月28日,废“政社合一”体制,绣惠人民公社改公社为镇。

2015年8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调整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5〕18号),撤销绣惠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绣惠街道办事处至今。

1945年9月,属章丘县新建的黉山区。

1950年9月,黉山区改为第九区(后又改名为相公庄区)。

1958年3月,撤区并乡,改建为县辖相公庄乡。

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体制,相公庄乡建相公庄公社。

1958年12月,相公庄乡撤销并入明水公社。

1961年3月,原相公庄公社由明水公社分出,恢复公社建制。

1966年后,改名相公公社,1978年恢复原名。

1984年2月,改为相公庄区,下设5个乡。

1985年建立相公庄镇,下设5个办事处,57个行政村。

2015年8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调整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5〕18号),撤销相公庄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相公庄街道办事处至今。

1950年9月,各区改以驻地命名为按数序排列,南明区为第三区。

1953年10月30日,章历县撤并入章丘县,各区序列重新编排,第三区改为十三区(后又恢复按驻地命名)。

1956年11月26日,全县区划大调整,南明区辖南明乡划入垛庄区。

1956年12月7日,南明区辖大寨乡水龙洞村划归青野乡。

1956年12月28日,南明区因原驻地南明已划归垛庄,与现驻地文祖名不副实,改名为文祖区,是文祖作为政区名之始。

1958年3月24日,撤区并乡,文祖区分为南大寨、文祖二个县辖乡。

文祖乡辖15个自然村。

1958年12月,文祖公社及在南大寨乡基础上建起的南大寨人民公社合并为文祖公社。

1983年1月,明水公社改建为镇,原公社所辖之白泉、横沟2大队划归文祖公社。

1984年2月28日,废“政社合一”体制,文祖改公社为区,辖:三元、南大寨、东张、横沟4乡和一个乡级镇—文祖。

1985年9月,县以下区划改区镇并行为乡镇并行,文祖区改为县辖文祖镇;白泉、横沟、木厂涧3个自然村划入新建的旭升乡。

1992年属章丘市至今。

2015年8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调整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5〕18号),撤销文祖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文祖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文祖镇政府驻地。

1984年2月,官庄镇为普集区辖乡。

1985年9月,随普集撤区设镇,官庄乡分出为县辖乡。

1986年,辖25个行政村,6666户,2.56万人,面积69.26平方千米。

2005年12月4日,官庄乡、闫家峪乡合并,成立新的官庄乡,下辖60个行政村,2010年5月,撤销官庄乡设立官庄镇,下辖60个行政村。

2015年8月21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5〕18号),撤销官庄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官庄街道办事处至今。

1945年8月,属章历县。

1950年9月更名为第四区。

1953年9月并入章丘县,属第四区。

1958年3月,撤区并乡。

1958年9月,成立胜利人民公社。

1958年12月,胜利、七一等四处公社合并为黄河公社。

1961年3月,胜利、七一与黄河公社分家,组建高官寨公社。

1983年5月,与黄河公社合并为黄河区,原高官寨公社划分为高官寨、中孟、黄家三个区辖乡。

1985年9月,高官寨、中孟、黄家三乡分出,成立县辖高官寨乡。

1996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乡设镇。

2017年8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调整济南市章丘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7〕6号),撤销高官寨镇设立高官寨街道办事处至今。

1948年11月2日,章历县于白云湖北岸新建湖北区。

1950年9月,各区改以驻地命名为按数序排列:湖南龙山区为二区(后更名党家区,又改称平陵区)、湖西白云区为三区(后改名唐王区)、湖北区为四区(后改名高官寨区)。

1953年9月5日,章历县撤并入章丘县,改变隶属后,原二、三、四区名称不变。

1956年10月25日,唐王区及所辖9个乡划归历城县。

1958年3月24日撤区并乡,湖北划入水寨乡,湖南划入党家乡。

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体制,水寨乡建水寨公社,党家乡建党家公社。

1958年12月,水寨公社并入刁镇公社,党家公社并入平陵公社。

1961年3月11日,原水寨公社由刁镇公社分出恢复水寨公社;原运河公社(宁家埠乡)由绣惠公社分出建宁家埠公社,湖南划入宁家埠公社。

1984年2月28日,废“政社合一”体制,县以下区划,区、镇双轨并行。

湖北滨湖9个行政村划属水寨镇辖高桥乡,湖南滨湖13个行政村划属宁家埠区辖白云湖乡。

1985年9月,县以下行政区划改区镇并行为乡镇并列。

划出水寨镇的高桥乡、宁家埠区的白云湖乡组建县辖白云湖乡。

1996年,经省政府批准,撤白云湖乡设立白云湖镇。

2017年8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调整济南市章丘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7〕6号),撤销水寨镇,将原水寨镇的赵百户、辛丰、垛寨、罗绫、东殿、西殿、张家林、隗家、范家、郑家、太平、托寨、赵官桥等13个行政村划归白云湖镇管辖;撤销白云湖镇设立白云湖街道办事处至今。

1945年8月,南部、西部属新建的章历县马棚区,辖宁家埠、张码、时码、向高、温家、大桑、马棚7乡;西部陈家庄、石珩、边湖3乡属龙山区。

1950年9月,改马棚区为第一区(后因区驻地迁宁家埠,改称宁家埠区)。

1953年9月5日,章历县撤销并入章丘县,改称章丘县第一区。

1958年3月24日,撤区并乡,划为县辖宁家埠乡。

1958年9月,宁家埠乡改建为运河公社。

1958年12月,运河公社与绣江公社(城关镇)合并,成立绣惠公社。

1961年3月11日,原运河公社分出改建宁家埠公社,辖5管区,38大队,36自然村。

1984年2月28日,宁家埠公社改设宁家埠区,辖宁家埠、张码、荐家、白云湖4乡。

1985年9月,白云湖乡分出,宁家埠、张码、荐家3乡合并为县辖宁家埠乡。

1996年,乡改镇。

2017年8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调整济南市章丘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7〕6号)撤销宁家埠镇设立宁家埠街道办事处至今。

1950年9月,各区名称,恢复按数序排列:分属一、七、八区。

1953年10月30日,章历县撤并入章丘县,辖区序列重新编排:八区不变,一区改为十一区,七区改为十七区。

1958年3月24日,撤区并乡,曹范划为县辖乡。

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体制,曹范乡改为铁山人民公社。

1958年12月,铁山公社、先锋公社(埠村乡)、五一公社(李家埠乡)合并成立埠村人民公社。

1984年2月28日,废“政社合一”体制,属埠村区辖南曹范、北曹范二乡。

1985年9月撤区并乡时,原埠村区的南曹范乡、北曹范乡和垛庄区的横河乡(不包括东立虎、西立虎、圣水泉三行政村)、赵庄乡合并成立曹范乡,下辖北曹范、南曹范、赵庄、横河4个办事处,47个行政村、64个自然村。

1991年,曹范镇成立济凤村,属北曹范办事处,所辖行政村变成48个。

1992年8月,章丘撤县设市,曹范乡行政区划不变。

1995年10月28日,经省政府批准,曹范撤乡设镇。

2017年8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调整济南市章丘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7〕6号),撤销曹范镇设立曹范街道办事处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