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 清代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五龙保。 1931年5月属八里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沙窝区。 1933年属第21保。 1941年属沙窝镇。 1947年10月复属沙窝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沙窝区。 1950年秋属周河乡。 1953年4月属七区。 1955年10月复属沙窝区。 1958年5月属周河乡。 1958年8月置柳铺生产大队,属五马人民公社。 1960年属周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属沙窝区。 1962年6月复属周河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柳铺村民委员会,属周河乡。 |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 清代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五龙保。 1931年5月属八里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沙窝区。 1933年属第19保。 1941年属沙窝镇。 1947年10月复属沙窝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沙窝区。 1950年秋属毛铺乡。 1953年4月属七区。 1955年10月复属沙窝区。 1958年5月属周河乡。 1958年8月置毛铺生产大队,属五马人民公社。 1960年属周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复属沙窝区。 1962年6月复属周河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毛铺村民委员会,属周河乡。 |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 清代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五龙保。 1931年5月属八里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沙窝区。 1933年属第21保。 1941年属沙窝镇。 1947年10月复属沙窝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沙窝区。 1950年秋属周河乡。 1951年9月改属冯楼乡。 1953年4月属七区。 1955年10月复属沙窝区。 1958年5月属周河乡。 1958年8月置冯楼生产大队,属五马人民公社。 1960年属周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复属沙窝区。 1962年6月复属周河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冯楼村民委员会,属周河乡。 |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 清代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五龙保。 1931年5月属八里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沙窝区。 1933年属第21保。 1941年属沙窝镇。 1947年10月复属沙窝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沙窝区。 1950年秋属周河乡。 1951年9月改属冯楼乡。 1953年4月属七区。 1955年10月复属沙窝区。 1958年5月属周河乡。 1958年8月置余冲生产大队,属五马人民公社。 1960年属周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属沙窝区。 1962年6月复属周河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余冲村民委员会,属周河乡。 |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 清代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五龙保。 1931年5月属八里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沙窝区。 1933年属第20保。 1941年属沙窝镇。 1947年10月复属沙窝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沙窝区。 1950年秋属西河乡。 1953年4月属七区。 1955年10月复属沙窝区。 1958年5月属周河乡。 1958年8月置西河生产大队,属五马人民公社。 1960年属周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复属沙窝区。 1962年6月复属周河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西河村民委员会,属周河乡。 |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 清代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五龙保。 1931年5月属八里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沙窝区。 1933年属第20保。 1941年属沙窝镇。 1947年10月复属沙窝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沙窝区。 1950年秋属西河乡。 1953年4月属七区。 1955年10月复属沙窝区。 1958年5月属周河乡。 1958年8月置汤冲生产大队,属五马人民公社。 1960年属周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复属沙窝区。 1962年6月复属周河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汤冲村民委员会,属周河乡。 |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 清代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五龙保。 1931年5月属八里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沙窝区。 1933年属第20保。 1941年属沙窝镇。 1947年10月复属沙窝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沙窝区。 1950年秋属九龙乡。 1953年4月属七区。 1955年10月复属沙窝区。 1958年5月属周河乡。 1958年8月置九龙生产大队,属五马人民公社。 1960年属周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析出王边生产大队,复属沙窝区。 1962年6月复属周河人民公社。 1968年2月更名为红星生产大队。 1983年5月更名为九龙村民委员会,属周河乡。 |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 清代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五龙保。 1931年5月属八里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沙窝区。 1933年属第20保。 1941年属沙窝镇。 1947年10月复属沙窝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沙窝区。 1950年秋属九龙乡。 1953年4月属七区。 1955年10月复属沙窝区。 1958年5月属周河乡。 1958年8月属五马人民公社九龙生产大队。 1960年属周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从九龙生产大队中析出,置王边生产大队,复属沙窝区。 1962年6月复属周河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王边村民委员会,属周河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