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城镇旧称安民镇,属归善县。 明隆庆三年(1569年)置永安县治此,建城。 民国三年(1914年),称为金城镇。 解放后,为紫金县第一区的一个镇(金城镇)。 1953年,改为紫城镇。 1954年至1963年,曾同附城区几度分合。 1964年,从附城公社分出为城镇人民公社。 1980年夏,称紫城镇。 2009年7月,原紫城、乌石、附城三镇合并成紫城镇。 |
解放后,建政属紫金县第三区。 1958年,建龙窝人民公社。 1983年度,社设区。 1986年冬,撤区建镇。 2003年,撤销洋头镇,并入龙窝镇。 |
明代,九和属古名都下黄沙杜。 清代,九和属古名都下黄沙约、汤里社。 民国十八年(1929年)起,九和属第一区下黄砂乡。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为黄砂乡。 建国前,九和称九和市。 建国初,九和属第二区(蓝塘)下黄砂乡。 1952年,九和为第五区。 1957年12月,九和分属九和乡、热水乡。 1958年10月,成立九和公社。 1961年,九和分出瓦溪公社。 1983年9月,撤杜设区。 1987年4月,设九和镇。 |
明清时,上义属古名都上,义社(约)。 民国十八年(1929年),属第一区上义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第一区尚好乡。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改为广义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第二区好义乡。 1952年,属第七区。 1957年12月,成立上义乡。 1958年10月,属好义公社。 1961年4月,分立上义公社。 1963年3月,并入好义公社。 1973年4月,再次恢复上义公社。 1983年9月,撤社设区。 1987年4月,改设上义镇。 |
明代,分属古名都上石、下石社。 清代,分属古名都凤凰岗约、上石社、龙头约、下石社。 民国十八年(1929年)起,属第一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属龙凤镇。 建国初,属第二区、第六区。 1957年12月,分属蓝塘、石城乡。 1958年10月,成立蓝塘公社。 1961年4月,分设凤安、石城、蓝塘3个公社。 1963年3月,石城公社并入蓝塘公社。 1983年9月,撤社设区。 1987年4月,改设蓝塘镇。 |
明清,凤安属古名都下石社(约)。 民国十八年(1929年),凤安属第一区安石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凤安属上安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凤安属第二区、第六区。 1957年12月,设凤安乡。 1958年10月,凤安属蓝塘公社。 1961年4月,分立凤安公社。 1983年9月,撤社设区。 1987年4月,改设风安镇。 |
明代,属宽得都安全社。 清代,分属宽得都桥田、月角岭约。 民国十八年(1929年),属第二区桥田、月角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设第二区义容乡。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属四维乡。 建国初,属古柏区、第三区。 1952年5月,为第九区。 1957年12月,设义容乡。 1958年10月,成立义容公社。 1961年,分出青溪公社。 1983年9月,撤社设区。 1987年4月,改设义容镇。 |
明代时期,分属宽得都柏埔、平湖社。 清代时期,分属宽得都柏兴、平湖约。 民国十八年(1929年),属第二区平湖乡、柏埔镇。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为柏平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柏区、第四区。 1952年5月,为第十区。 1958年10月,成立柏埔公社。 1961年,分出临江公社。 1983年9月,撤社设区。 1987年4月,设柏埔镇。 |
明代时期,分属宽得都埔尾、黄塘、碏石三社。 清代时期,分属宽得都埔尾、黄塘社和碏石约。 民国十八年(1929年),属第二区埔尾、黄塘、碏石三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三友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柏区、第四区(柏埔)。 1952年5月,为第十区。 1957年12月,分设黄塘乡、庙前乡。 1958年10月,成立黄塘公社。 1961年4月,分设黄塘、庙前公社。 1963年,庙前公社并入黄塘。 1983年9月,撤社设区。 1987年4月,改设黄塘镇。 |
敬梓原属中坝公社所辖。 1962年,从中坝分出成立敬梓公社。 1984年,废社设区。 1986年冬,撤区建乡。 1993年,撤乡设镇。 行政区划。 |
明清时,属琴江都秋溪社(约)和泷下社(约)的一部分。 民国初,属第六区(中坝)。 民国十八年(1929年),起属第三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分属龙光镇、中正乡。 建国初属第五区(龙窝)、第三区(龙窝)。 1957年12月,设水墩乡。 1958年10月,属龙窝公社。 1961年4月,分出建立水墩公社。 1983年9月,撤社设区。 1987年4月,改称水墩乡。 1993年,撤乡建镇。 |
明朝时,南岭属水安县南岭约。 解放初,南岭镇属紫金县第四区。 1958年,属苏区公社1961年,析置南岭公社。 1962年,改属苏南公社。 1982年,复名南岭公社。 1983年,废社设区。 1986年冬,撤区建乡。 1993年9月更名为南岭镇。 |
清朝,苏区镇属琴江都。 新中国成立前夕,属第二区,后属琴江镇。 新中国成立后,属第五区。 1952年,划给第四区。 1957年,划为炮子乡,经党中央批准命名为“苏区”。 1958年,成立苏区人民公社。 1983年,改为区。 1987年,又改为乡。 1993年10月1日,撤乡设镇。 |
明朝隶属古名都,瓦溪镇称温子约。 清朝保留建制。 民国时期,分属两仪乡、下黄砂乡、上黄砂乡。 1949年6月至1952年5月,分属附城、蓝塘两地所辖。 1952年6月,为紫金第五区。 1958年,属九和公社。 1961年,从九和分出,为瓦溪公社。 1983年,改为瓦溪区。 1984年,改为瓦溪乡。 1992年,撤乡设镇。 2003年8月,原九树镇并入瓦溪镇。 |
明清,好义属古名部下义杜(约)。 清康熙四十年(1701年),改称好义约。 民国十八年(1929年),好义属第一区好义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好义属尚好乡。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好义属广义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好义属第二区、第七区,1957年12月,设好义乡。 1958年10月,成立好义公社。 1961年,分设上义公社。 1983年9月,撤社设区。 1987年4月,复设好义乡。 1993年,撤乡建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