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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建政前属勐角董土司地。

民国三十三年(1945年),设勐董镇。

1950年11月,成立勐角区,勐董归其辖。

1955年,设水和区。

1965年11月,设勐董镇。

1968年6月,成立永和、勐董公社。

1969年,分别更名红疆公社和庆九公社。

1971年,复名永和公社和勐董公社。

1973年,勐董公社与永和公社合并为勐永公社。

1981年,分为勐永公社和勐董镇。

1982年,勐永公社复名永和公社。

1984年3月,改设永和区和勐镇。

1988年2月,永和区与勐镇合并,仍称勐董镇,下辖10个办事处。

2000年9月,办事处改村民委员会。

2003年1月,永和、白塔、勐董3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

民国二十二年(1934年),属沧源设治局第二区。

民国三十三年(1945年),设岩帅镇。

1950年11月,设岩帅区。

1968年6月,成立红岩公社。

1969年4月,更名红九公社。

1971年7月,复名岩帅公社。

1973年,团结从岩帅公社划出,岩帅公社下辖11大队。

1984年3月,改设岩帅区,下辖11村公所。

1988年2月,撤区改设岩帅镇,下辖11办事处。

2005年8月,撤团结乡并入岩帅镇,下辖22村民委员会。

民国三十三年(1945年),设动省乡,后改镇。

1951年11月,设动省区,驻地糯良。

1968年6月,成立勐省公社。

1969年4月,改称九大公社。

1971年,糯良从勐省公社划出,下辖8大队。

1984年3月,改设动省区,下辖8小乡。

1988年2月,勐省区改镇,下辖8办事处。

2000年9月,办事处改村民委员会。

建政前属班洪部落。

1955年,属班洪区。

1969年4月,属红五一公社。

1970年12月,成立南腊公社,下辖9大队。

1984年3月,改设南腊区,下辖9小乡。

1988年2月,撤区改设南腊乡,下辖9村公所。

2000年9月,下辖9村公所,改称村民委员会。

2002年7月,撤南腊乡改设芒卡镇。

1958年9月,设中共单甲工委。

1962年9月,设立单甲区。

1968年6月,成立单甲公社。

1969年,更名向阳公社。

1971年,复名单甲公社,下辖6大队。

1984年3月,改设单甲区,下辖6小乡。

1988年2月,撤区设单甲乡,下辖6村公所。

2000年9月,村公所改村民委员会。

1968年6月前,属动省区。

1968年6月,属勐省公社。

1969年4月,属九大公社。

1971年,成立糯良公社。

1973年1月,勐来从橘良公社划出,橘良公社下辖8大队。

1984年3月,改设糯良区,下辖8小乡。

1988年2月,撤区设乡,下辖8村公所。

2000年9月,下辖8村民委员会。

1968年6月前,属动省区。

1968年6月,属勐省公社。

1969年4月,属九大公社。

1971年,属糯良公社。

1973年1月,成立动来乡公社,下辖9大队。

1984年3月,改设动来区,下辖9小乡。

1988年2月,撤区设乡,下辖9村公所。

2000年9月,改9村民委员会。

勐角建政前属勐角董土司地。

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勐角董土司罕荣高受封世袭土干总,属镇边厅。

1945年,设勐角镇,属沧源设治局。

1951年11月,设勐角区。

1965年11月,勐董从勐角划出。

1968年6月,成立勐角公社。

1969年4月,更名红忠公社。

1971年,复名勐角公社,下辖9大队。

1984年3月,改区,下辖9小乡。

1988年2月,撤区改设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下辖9村公所。

2000年9月,改9村民委员会。

历史上为班洪部落,属葫芦王地。

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班洪王胡玉山受封土都司。

1955年,设立班洪区。

1965年,班洪区政府迁驻南腊。

1968年6月,成立班洪公社。

1969年,更名红五一公社。

1970年12月,南腊从班洪公社划出,班洪公社驻所迁回班洪大队,下辖6大队。

1984年3月,改设区,下辖6小乡。

1988年2月,撤区设乡,下辖6村公所。

2000年9月,改6村民委员会。

历史上为班老部落。

民国二十九年(1941年),被划在“九四一线”外。

1960年10月1日,班老地区从“一九四一线”外划归中国。

1961年6月4日,中国正式接管班老地区。

6月12日,成立班老行政管理委员会。

1969年,成立五一六公社。

1971年,更名班老公社,下辖6大队。

1984年3月,改设区,下辖6个小乡。

1988年2月,撤区设乡,辖6村公所。

2000年9月,改6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