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政前属勐角董土司地。 民国三十三年(1945年),设勐董镇。 1950年11月,成立勐角区,勐董归其辖。 1955年,设水和区。 1965年11月,设勐董镇。 1968年6月,成立永和、勐董公社。 1969年,分别更名红疆公社和庆九公社。 1971年,复名永和公社和勐董公社。 1973年,勐董公社与永和公社合并为勐永公社。 1981年,分为勐永公社和勐董镇。 1982年,勐永公社复名永和公社。 1984年3月,改设永和区和勐镇。 1988年2月,永和区与勐镇合并,仍称勐董镇,下辖10个办事处。 2000年9月,办事处改村民委员会。 2003年1月,永和、白塔、勐董3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 |
民国二十二年(1934年),属沧源设治局第二区。 民国三十三年(1945年),设岩帅镇。 1950年11月,设岩帅区。 1968年6月,成立红岩公社。 1969年4月,更名红九公社。 1971年7月,复名岩帅公社。 1973年,团结从岩帅公社划出,岩帅公社下辖11大队。 1984年3月,改设岩帅区,下辖11村公所。 1988年2月,撤区改设岩帅镇,下辖11办事处。 2005年8月,撤团结乡并入岩帅镇,下辖22村民委员会。 |
民国三十三年(1945年),设动省乡,后改镇。 1951年11月,设动省区,驻地糯良。 1968年6月,成立勐省公社。 1969年4月,改称九大公社。 1971年,糯良从勐省公社划出,下辖8大队。 1984年3月,改设动省区,下辖8小乡。 1988年2月,勐省区改镇,下辖8办事处。 2000年9月,办事处改村民委员会。 |
建政前属班洪部落。 1955年,属班洪区。 1969年4月,属红五一公社。 1970年12月,成立南腊公社,下辖9大队。 1984年3月,改设南腊区,下辖9小乡。 1988年2月,撤区改设南腊乡,下辖9村公所。 2000年9月,下辖9村公所,改称村民委员会。 2002年7月,撤南腊乡改设芒卡镇。 |
1958年9月,设中共单甲工委。 1962年9月,设立单甲区。 1968年6月,成立单甲公社。 1969年,更名向阳公社。 1971年,复名单甲公社,下辖6大队。 1984年3月,改设单甲区,下辖6小乡。 1988年2月,撤区设单甲乡,下辖6村公所。 2000年9月,村公所改村民委员会。 |
1968年6月前,属动省区。 1968年6月,属勐省公社。 1969年4月,属九大公社。 1971年,成立糯良公社。 1973年1月,勐来从橘良公社划出,橘良公社下辖8大队。 1984年3月,改设糯良区,下辖8小乡。 1988年2月,撤区设乡,下辖8村公所。 2000年9月,下辖8村民委员会。 |
1968年6月前,属动省区。 1968年6月,属勐省公社。 1969年4月,属九大公社。 1971年,属糯良公社。 1973年1月,成立动来乡公社,下辖9大队。 1984年3月,改设动来区,下辖9小乡。 1988年2月,撤区设乡,下辖9村公所。 2000年9月,改9村民委员会。 |
勐角建政前属勐角董土司地。 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勐角董土司罕荣高受封世袭土干总,属镇边厅。 1945年,设勐角镇,属沧源设治局。 1951年11月,设勐角区。 1965年11月,勐董从勐角划出。 1968年6月,成立勐角公社。 1969年4月,更名红忠公社。 1971年,复名勐角公社,下辖9大队。 1984年3月,改区,下辖9小乡。 1988年2月,撤区改设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下辖9村公所。 2000年9月,改9村民委员会。 |
历史上为班洪部落,属葫芦王地。 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班洪王胡玉山受封土都司。 1955年,设立班洪区。 1965年,班洪区政府迁驻南腊。 1968年6月,成立班洪公社。 1969年,更名红五一公社。 1970年12月,南腊从班洪公社划出,班洪公社驻所迁回班洪大队,下辖6大队。 1984年3月,改设区,下辖6小乡。 1988年2月,撤区设乡,下辖6村公所。 2000年9月,改6村民委员会。 |
历史上为班老部落。 民国二十九年(1941年),被划在“九四一线”外。 1960年10月1日,班老地区从“一九四一线”外划归中国。 1961年6月4日,中国正式接管班老地区。 6月12日,成立班老行政管理委员会。 1969年,成立五一六公社。 1971年,更名班老公社,下辖6大队。 1984年3月,改设区,下辖6个小乡。 1988年2月,撤区设乡,辖6村公所。 2000年9月,改6村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