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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流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北岳庄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北岳庄村民委员会。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韩桥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韩桥村民委员会。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孟家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孟家村民委员会。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前李家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前李家村民委员会。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袁屯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袁屯村民委员会。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水牛李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水牛李村民委员会。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吴家庄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吴家庄村民委员会。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任屯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任屯村民委员会。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李家庄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李家庄村民委员会。

10、刘圈村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刘圈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刘圈村民委员会。

11、邵圈村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邵圈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邵圈村民委员会。

12、罗屯村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罗屯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罗屯村民委员会。

13、苗屯村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苗屯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苗屯村民委员会。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大岳庄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大岳庄村民委员会。

15、堤洼村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堤洼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属大流乡堤洼村民委员会。

16、郭村村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卫河县第三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流乡。

1958年,为大流人民公社郭村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大流乡郭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