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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火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61年设立夺火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夺火生产大队,设立夺火村村民委员会。

1945至1953年4月隶属于夺火第四区,村设置为行政村,1953年5月至1956年4月隶属于郊底第四区,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6年5月至1958年12月隶属于夺火一类乡,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9至1960年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61至1984年6月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生产大队,1984年至今为夺火乡夺火村村民委员会。

1961年设立凤凰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凤凰生产大队,设立凤凰村村民委员会。

1945至1953年4月隶属于夺火乡第四区的一个行政村,1953年5月至1956年4月属郊底第四区的一个管理区,1956年5月至1958年12月属凤凰三类乡的一个管理区,1959至1960年属夺火乡人民公社的一个管理区,1961至1983年6月属夺火人民公社,1984年至今为夺火乡凤凰村村民委员会。

1961年设立鱼池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鱼池生产大队,设立鱼池村村民委员会。

1945至1953年4月隶属于夺火第四区,村设置为行政村,1953年5月至1956年4月隶属于郊底第四区,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6年5月至58年隶属于夺火一类乡,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9至1960年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61年至1984年6月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生产大队,1984年至今为夺火乡鱼池村村民委员会。

1961年设立高谷堆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高谷堆生产大队,设立高谷堆村村民委员会。

1945年至1953年4月隶属于夺火第四区,村设置为行政村,1953年5月至1956年4月隶属于郊底第四区,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6年5月至1958年隶属于高谷堆一类乡,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9年至1960年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61至1983年6月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生产大队,1984年至今为夺火乡高谷堆村村民委员会。

1961年设立寺南岭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寺南岭生产大队,设立寺南岭村村民委员会。

1945至1953年4月隶属于夺火第四区,村设置为行政村,1953年5月至1956年4月隶属于郊底第四区,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6年5月至1958年隶属于高谷堆二类乡,1959至1960年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61至1983年6月隶属于夺火乡人民政府,村设置为生产大队,1984年至今为夺火乡寺南岭村村民委员会。

1961年设立望洛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望洛生产大队,设立望洛村村民委员会。

1945至1953年4月隶属于夺火第四区,村设置为行政村,1953年5月至1956年4月隶属于郊底第四区,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6年5月至1958年隶属于夺火一类乡,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9至1960年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61至1983年6月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生产大队,1984年至今为夺火乡望洛村村民委员会。

1961年设立双头泉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双头泉生产大队,设立双头泉村村民委员会。

1945至1953年4月隶属于勤泉行政村,村设置为自然村,1953年5月至1956年4月隶属于郊底第四区,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6年5月至1958年隶属于勤泉二类乡,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9至1960年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61至1983年6月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生产大队,1984年至今为夺火乡双头泉村村民委会。

1961年设立勤泉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勤泉生产大队,设立勤泉村村民委员会。

1945至1953年4月隶属于夺火第四区,村设置为行政村,1953年5月至1956年4月隶属于郊底第四区,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6年5月至1958年隶属于勤泉二类乡,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9至1960年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61至1983年6月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1984年至今为夺火乡勤泉村村民委员会。

1961年设立琵琶河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琵琶河生产大队,设立琵琶河村村民委员会。

1945至1953年4月隶属于夺火第四区,村设置为行政村,1953年5月至1956年4月,隶属于郊底第四区,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6年5月至1958年12月隶属于勤泉二类乡,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9至1960年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61至1983年6月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生产大队,1984年至今为夺火乡琵琶河村村民委员会。

1961年设立箭眼山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箭眼山生产大队,设立箭眼山村村民委员会。

1945至1953年4月隶属于琵琶河行政村,村设置为自然村,1953年5月至1956年4月隶属于郊底第四区,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6年5月至1958年隶属于勤泉二类乡,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59至1960年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区,1961至1984年6月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村设置为生产大队,1984年7月至今隶属于夺火乡人民政府,村设置为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