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古称南海(见《海内南经》)。 春秋时期与万州、奉节、长阳等地同属巴国,常聚集水师攻楚,国界在东北方向,达今河南邓州。 时楚之先祖竹融氏尚未出生。 历数代,巴国兵败,降楚(见《左转》,此事记于公元前1300年),距今3300余年。 据吴定源编《恩施市地理史料》载:禹贡分天下(华夏)为九州,恩施为荆州、梁州交界之域。 春秋时属巴子国,战国时属楚巫地,秦时属黔中郡。 汉时属南郡巫县南境,隶荆州。 东汉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魏武平荆州,分南郡枝江以西为临江郡。 赤壁战后,地为蜀有,蜀改临江郡为宜都郡。 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转属吴国。 吴永安三年(公元260年)七月,分宜都郡西部为置建平郡,析巫县南境置沙渠县,隶荆州。 太康元年(280年),晋武帝灭吴国,沙渠县改属晋之建平郡(此时辖八县),仍隶荆州。 南北朝时,宋、齐因之,仍为沙渠县。 后周于沙渠县置施州及清江郡治所。 分沙渠部分为乌飞、盐水两县,以乌飞属施州,于盐水置亭州及资田郡。 隋开皇初,废清江、资田二郡,改乌飞为开夷县。 开皇五年(公元585年),改沙渠县为清江县。 大业初,改亭州为庸州;后废除,复置清江郡,辖盐水。 后又废施州,扩大清江郡,辖清江、盐水、开夷,隶荆州。 义宁二年(公元618年),废清江郡,复置施州,领清江、开夷二县。 唐朝武德初置江州,盐水县属之。 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废盐水县,入清江县。 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分全国为十道,清江县属江南道。 麟德二年(公元665年),废开夷县入清江县。 清江县为施州治所所在地。 唐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将全国分为十五道,清江县属黔中道。 天保元年(公元742年),改施州为清化郡。 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复为施州,隶黔中道。 五代时,施州先属后梁,后为后唐所有,旋属后蜀。 宋朝清江县属施州,隶夔州路。 清江县南设羁糜珍州(后改为高州,复改为西高州),州之北界偏今恩施市境。 元代至元十五年(公元1278年),施州领清江、建始两县,隶夔州路总管府。 至元二十二年(公元1285年),并清江入州,领建始一县,属四川行省。 明代洪武初裁施州。 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5月复置施州,属夔州府。 六月兼置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属四川都司。 12月属湖广都司。 后州废,存卫。 领所一(即大田军民千户所),宣抚司四(即施南、散毛、忠建、容美宣抚司),安抚司九(即东乡五路、忠路、忠孝、金峒、中峒、龙潭、大旺、忠峒、高罗安抚司),长官司十三(即摇把峒、上爱茶峒、下爱茶峒、剑南、思南、盘顺、椒山玛璃、五峰石宝、石梁下峒、水尽源通塔平、木册、镇南、唐崖长官司),蛮夷官司五(即镇远、隆奉、西坪、东流、腊壁蛮夷官司)。 施州卫治所在今恩施市内。 清朝初仍循明制,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裁施州卫,改为施县,翌年改为恩施县,隶归州。 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各土司呈请归流,废除土司制,实行流官制(即改土归流)。 以土司各境及恩施、建始两县,设施南府;治所在今恩施市;辖恩施、建始、利川、宣恩、咸丰、来凤六县,属湖北布政使司,恩施为附郭首县。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废府存县,恩施县属湖北省。 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湖北省政府于原荆州、宜昌、施南三府地置荆南道,恩施县属荆南道。 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改荆南道为荆宜道。 分原施南府及鹤峰厅地,置施鹤道,属湖北省,治所在今恩施市。 辖恩施、宣恩、建始、利川、咸丰、来凤、鹤峰七县。 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废道存县。 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设鄂西行政区,治所在今恩施市,仍辖施鹤七县。 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巴东县划入本区,设湖北省第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于今恩施市,辖八县。 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改为湖北省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恩施县为附郭县。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东部地区为贺龙等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建立的湘鄂边苏区,建有恩施县苏维埃及区、乡苏维埃。 抗日战争时期,武汉沦陷,1938年10月至1945年10月为湖北省临时省会,亦为中共鄂西特委(省级)驻地。 1949年国民党为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鄂西南,将湖北省政府又迁恩施,随即溃散。 1949年11月6日,恩施县解放,7日恩施县人民政府成立,所辖地域仍为国民党恩施县地域。 1968年1月22日,改称恩施县革命委员会。 1981年元月,复为恩施县人民政府,1981年11月7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设立恩施市的批复》国函字〔1981〕字176号,设立恩施市(县级),将恩施县施南镇、红庙公社和七里公社的七里、猫儿槽、鸭子塘、洗爵溪等4个大队划入恩施市,由恩施地区领导。 1982年4月30日,恩施市正式成立。 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地市行政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国函〔1983〕字164号,撤销恩施县,其行政区域并入恩施市。 1984年1月,恩施县、市合并正式成立恩施市人民政府。 |
利川古为廪君国地。 周属巴国地。 秦属黔中郡。 汉属南郡朐忍县地。 三国初属荆州建平郡。 蜀汉建兴八年(230)置南浦县,属巴东郡。 晋、宋、齐、梁因之。 北朝北周置盐水县,为亭州资田郡附郭县。 隋开皇初,废郡存州、县。 隋大业初改亭州为庸州,置清江郡,盐水为庸州清江郡附郭县。 唐改庸州为施州,改清江郡为清化郡,省盐水县为清江县。 五代仍唐之旧。 宋,复改清化郡为清江郡,隶夔州路,清江县下置都亭乡,为今利川县地。 南宋,县南属龙渠县地。 元,废郡,以施州隶夔州路总管府,至元二十二年(1285),并清江县入施州,二十五年复置清江县,以附都亭乡蛮洞置施南宣抚司、忠孝安抚司。 明玉珍据蜀,置忠路宣抚司。 明立施州卫领所及诸土司,境内为都亭里及施南宣抚司、忠路安抚司、忠孝安抚司、剑南长官司。 另黄中私立支罗峒抗明,于嘉靖四十四年平,改置上、下支罗二百户所;天启中置沙溪宣慰司。 清,废指挥、千百户,设流卫。 康熙四年(1665),改沙溪宣慰司为宣抚司,改剑南长官司为建南长官司,余都亭里及施南、忠孝、忠路诸司如故。 雍正六年(1728)裁施州卫,领于巡荆道归州。 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以施南、忠孝、忠路、建南、沙溪5土司、上下支罗百户所及都亭里地为利川县,隶巡荆道施南府。 民国初,利川属湖北省荆南道,后改施鹤道,废道后直属省。 1928年属鄂西行政委员会。 1932年属第十行政督察区。 1936年属于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14日利川解放,隶于湖北省恩施专区,利川县人民政府建立。 相继建立城关、团堡、汪营、忠路四个区。 1950年为7个区,194个村。 1952年从城关区划出关东、教场村,建立城关镇。 1953年为14区1镇,252个乡。 1956为10区1镇,辖113个乡。 1958年为11个化社,124个管理区。 1960年复区,为10区1镇,辖113个公社。 1961年辖127个公社。 1962年辖126个公社。 1964年辖128个公社。 1970年属恩施地区。 1975年撤区并社,辖26个公社、1个镇。 1983年12月撤销恩施地区,建立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县隶于恩施州。 1986年9月国务院批准,撤利川县设利川市,仍隶于恩施州,1986年底,全市辖凉雾、元堡、毛坝、柏杨坝、团堡、汪营、建南、谋道、忠路、文斗、沙溪11个区;都亭、东城、西城、城南4个办事处和1个区级镇石坝镇。 下辖109个乡、11个乡级镇。 1988年9月,撤销建南区庙梁乡、更新乡,在庙梁乡、更新乡辖区设立柏杨坝渡乡,乡政府驻地柏杨坝渡,撤销建南区枫化乡,其行政区域并入建南镇。 1989年3月,撤销凉雾区钟灵、继昌两乡,分别划归官屋基乡、马前镇。 1990年1月,撤销城南办事处,其行政区域并入东城办事处;设立南坪区,将汪营区长乐乡、野茶乡、营上乡、南坪镇和柏杨坝区马坪乡、划归南坪区管辖,区公所驻南坪镇;5月,撤销团堡区土桥乡,辖区并入东城办事处,将建南区昌金乡划归汪营区管辖。 1992年3月,撤销谋道区齐跃乡,成立齐岳山牧业经济开发区,将下磁乡部分村划归牧区管辖;9月,成立腾龙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辖都亭和东城的部分村。 1996年12月,撤区建乡,建南、汪营、柏杨坝、忠路4个区改为镇,团堡、元堡、毛坝、沙溪、文斗、南坪、谋道、凉雾8个区改为乡,设立长顺乡,乡政府驻地长顺坝,撤销103个乡人民政府和11个乡级镇人民政府。 1999年7月成立长顺乡;9月,撤销团堡乡,设立团堡镇,撤销谋道乡,设立谋道镇。 同年,全市辖3个街道7镇、7乡、2个经济开发区。 2001年3月,撤销长顺乡,划归文斗乡管辖;撤销石坝镇,划归汪营镇管辖,撤销西城街道,划归都亭街道管辖。 2002年8月,腾龙洞经济开发区与东城街道合并,齐岳山经济开发区与谋道镇合并,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2013年1月撤毛坝乡设毛坝镇,同年全市辖2街道办事处、7镇、5乡至今无辖区变化。 |
上古为廪君国属地;唐虞(夏商)为荆、梁二州之地;周朝为夔子国属地,治所在今秭归;春秋为巴子国属地;战国为楚国巫郡属地;秦朝为黔中郡属地;汉朝为南郡属地;后汉建安十三年(208),为蜀之领土;后汉建安十五年(210),隶属宜都郡巫县;建安二十一年,隶属固陵郡巫县;三国蜀章武元年(221),隶属巴东郡巫县;章武二年(222),为吴之领地;吴景帝孙休永安三年(260)置县,隶属荆州府建平郡;西晋太康五年(284),撤销建始县,寻复置,隶属荆州府建平郡;刘宋(424)初,废;齐、梁(479)复置;北周建德三年(574),改置业州,隶属益州总管府;业州领一郡,即军屯郡,军屯郡下辖一县,即建始县。 三级政区同地,治所同城,位于三里槐坦州基山下棉花坝;隋大业元年(605),废州置县,隶属清江郡;唐武德元年(618,即隋大业十四年),复置业州,以业州辖建始县;唐贞观八年(634)撤销业州,隶属黔中道施州;宋代,隶属夔州路总管府;北宋将治所从棉花坝迁今业州镇所在地;元代,隶属夔州路总管府;元至正二十二年至明洪武四年(1362-1371),隶属大夏国(明玉珍及子明升以四川为主建立的农民政权)施南万户府;明洪武四年(1371),隶属湖广都司施州卫;洪武二十三年(1390),隶属四川夔州府;清初,隶属四川夔州府;乾隆元年(1736),因建始距夔州三百余里,为施南府入省必由之路,故拨归施南府;乾隆元年至宣统三年(1911),隶属湖北布政司施南府;民国元年(1912),废府存县,直属湖北省;民国二年(1913),隶属湖北省荆南道;民国十五年至十六年(1926-1927),隶属湖北省施鹤道;民国十七年至二十年(1928-1931),隶属湖北省鄂西行政区;民国二十一至二十四年(1932-1935),隶属湖北省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二年(1933)春至秋,贺龙领导的工农红军在官店口建立革命根据地,并先后成立县、区、乡苏维埃政府,县内两种政权并存分治;民国25年(1936)至1949年11月4日,隶属湖北省第七行政督察区;1949年11月5日至1983年8月18日,隶属湖北省恩施专署;1952年铜鼓包乡划归四川巫山县辖;1958年,马坪、高峰两乡划归巴东县辖;1983年8月18日至1993年4月,隶属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93年4月至今,隶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夏禹设九州属荆州地。 《尚书·禹贡》(战国时期魏国的人士托名大禹的中国第一篇区域地理著作)载“荆州之域”。 《尚书·禹贡·九州考》(梁启超著)载:西至宜昌府之巴东,是荆州之界也。 《禹贡锥指》(清·明渭著):荆之西界,无可见。 约略言之,自巴东逾江西南为建始、施州。 夏末商初。 属廪君巴国地。 《华阳国志》(东晋·常璩著)载:“禹会诸侯于会稽,执玉帛者万国,巴蜀与焉。”周。 西周至春秋中期,属夔子国。 春秋中期至战国鲁僖公二十六年(前634),属楚国南郡巫县。 《古今图书集成》(清·陈梦雷著)载。 巴东县,周,夔子国。 战国,属楚。 《湖北省建置沿革》(蔡东藩著)载:巴东县,楚之巫郡也。 秦。 属荆州南郡巫县。 《古今图书集成》载:秦汉皆巫县地,属南郡。 汉。 西汉,属荆州南郡巫县。 东汉,献帝初平元年(190)属永宁郡巫县,建安六年(201)属巴东郡巫县,建安二十一年(216)属固陵郡巫县。 《华阳国志》载:汉献帝初平元年(190)分巴东郡为三郡,以鱼腹(亦为人复,今奉节)为固陵郡,郡治白帝城。 三国。 蜀章武元年(221)蜀,宜都郡地。 吴黄武元年(222年)蜀吴猇亭之战后刘备兵败后并入吴,属吴北荆州建平郡巫县。 郡治秭归东。 清同治版《巴东县志》载:初属蜀,后入吴,隶北荆州建平郡巫县。 《三国会要》(杨晨著)载:魏立北巫县,《明帝纪》作巫县,(汉巫县境属南郡,有巫山,有白帝城,且南及巴东、建始、恩施等县)。 吴永安三年(260)属荆州建平郡地。 晋。 晋太康元年(280)属荆州建平郡巫、秭归县地,郡治巫县。 南北朝。 南朝。 宋,泰始五年(469)属益州建平郡归乡县,时置三巴校尉于白帝城,立府,郡治在今旧县。 齐,建元二年(480)属巴州建平郡归乡县。 北梁,普通六年(525)属信州信陵郡归乡县,郡治移至今五里堆。 陈,太建二年(570)属信州信陵郡,州治安蜀城,郡治今五里堆。 北朝。 周天和三年(568),属乐乡县。 《湖北省建置沿革》载:泰始五年(469)分荆州之巴东、建平,益州之巴西、橦梓,三巴校尉于白帝城,以孙谦为巴东、建平二郡太守,立府以镇“三峡蛮”。 普通六年(525)分置建平郡,秭归、归乡(今巴东)、新浦(今建始)三县置信陵郡,属信州。 后周天和三年(568)废郡,县改名乐乡县。 隋。 隋初(589)属信州乐乡县,废郡,州治白帝城,县治从五里堆移回旧县坪。 开皇十八年(598)乐乡县更名为巴东县,属信州,州治白帝城,县治旧县坪。 巴东县名始后无更名。 《天和郡县外志》(唐·李吉雨著)载:后周天和三年(568)废郡,县改名乐乡县,隋开皇十八年(598)改为巴东。 清同治版《巴东县志》载:隋曰巴东,自是县名无改。 唐。 大业三年(607)属梁州巴东郡,郡治人复(亦称鱼腹,今奉节)。 武德二年(619)属山南东道归州,是年夔州分置归州,州治秭归。 天宝元年(742)属山南东道巴东郡,郡由归州改,郡治秭归。 乾元元年(758)属山南东道归州,郡复为州。 五代:属前蜀归州,后唐同光三年(925)属南平归州,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归宋。 宋。 北宋乾德元年(963)属荆、湖北路归州,咸平二年(996)分为荆湖北路。 南宋建炎四年(1130)属夔州路归州,绍兴五年(1135)属荆州湖北路归州,绍兴三十一年(1161)属夔州路归州,淳熙十四年(1187)复,十五年(1188)又隶夔。 宋乾道年间(1165-1173)县治从江北旧县坪移至江南金子山麓。 清同治版《巴东县志》载:唐设采访使,宋设安抚司,初隶湖北路,后改隶夔州路。 俱归州巴东郡。 元。 至元二十年(1283)属湖广行省归州。 至正十五年(1355)隶属四川行省归州。 至正二十四年(1364)属夏主明玉珍地。 明。 洪武九年(1376)属湖广布政使司、荆州府、夷陵州、巴东县。 隆庆四年(1570)属湖广布政使司荆州府归州。 《明史·地理志》载:湖广布政使司,荆州府、归州、巴东县,洪武九年(1376)改属夷陵州。 隆庆四年(1570)还属。 清。 顺治元年(1644)属南明(朝)归州。 康熙三年(1664)属湖北布政使司荆州府归州。 康熙中期直隶于荆州府。 雍正七年(1729)属湖北布政使司归州直隶州。 雍正十三年(1735)属湖北布政使司荆宜道宜昌府。 《清史稿·地理志》载:明置湖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旋设湖广巡抚及总督。 顺治三年(1644)分置湖北布政司,领湖入,并设湖北巡抚。 巴东县,属湖北布政使司荆州府归州。 康熙中,直隶荆州府。 雍正六年(1728)属直隶归州。 雍正十三年(1735)改属宜昌府。 《湖北省建置沿革》载:湖北布政使司,荆宜道,宜昌府,巴东县。 明嘉靖版《巴东县志》载:元,分巴东为新化二县,(今属野三关镇境内)属归州。 明,初属夷陵,后并新化为一县属归州(分巴东为新化二县,嘉靖后明清通志、县志均所未录)。 明末清初,野三关以南属容美土司地。 《容美土司史料汇编》载。 容美土司(今鹤峰县)辖地扩展至巴东南部,包括今杨柳池、连田、小龙、支峒、野三关、清太坪之桃符口、三里城、南潭、长滩、绿葱坡、南方岭。 设有长官司、副长官司、参将、千户、族长、舍把等土官。 明嘉靖年间,巴东知县为遏制容美土司扩展其辖地,遂设连田关、石柱关、野厢关(今野三关)巡检司和金鸡口红砂堡、施建要道八十里杨柳荒及三尖观召化堡。 中华民国。 《湖北县政概况》、《鄂西志稿》载:民国三年(1914)废府制,直隶湖北省。 民国四年(1915)属湖北省荆州南道。 民国十一年(1922)属湖北省荆宜道(一说为1921年)。 民国二十一年(1932)隶湖北省第十行政督察区。 民国二十五年(1936)隶属第七行政督察区。 民国二十八年(1939)直隶于湖北省。 民国二十九年(1940)复隶属湖北省第十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1月3日解放后,隶属湖北省恩施专区。 1970年属湖北省恩施地区。 1983年12月属湖北省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84年县人民政府驻地从老城迁至黄土坡新城。 1993年4月州更名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隶属关系未变。 2002年9月,县人民政府驻地从黄土坡新城迁至西瀼坡。 |
古为廪郡国,州属夔子国,春秋为巴子国,战国属巫郡地,秦汉为黔中郡,汉归南郡,三国属荆州建平郡,西晋及隋属清江郡,唐属黔中郡,五代时属羁縻感化州,宋为顺州、保顺州、商州,元隶施州。 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设东乡五路安抚司、高罗安抚司、木册安抚司。 明洪武五年(1372),设忠建长官司。 明永乐二年(1404),施南宣抚司治所由夹壁龙孔坝(今利川市毛坝镇龙孔坝)迁入县内椒园镇水田坝,因户口减少降为施南长官司,隶大田军民千户所,明永乐四年复升为施南宣抚司。 同时将沿边溪峒宣抚司改设忠峒安抚司,隶施州卫。 施南宣抚司治所在明末迁入明珠山北麓(今珠山镇)。 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废除施南等六土司。 清乾隆元年(1736年),在施南宣抚司治所设县,命名宣恩县。 至宣统三年(1911)9月7日,施南反正,直隶湖北布政使司施南府。 公元1912年,废府存县,宣恩县直隶湖北省。 1915年改属荆南道,1925年改属施鹤道,1927年废道复隶于省。 1928年改属鄂西行政区1932年属湖北省第十行政督察区,1936年改属湖北第七行政督察区,直至1949年11月10日宣恩解放。 1949年11月11日成立宣恩县人民政府,隶属恩施专区。 1950年1月,全县划为城关区、狮长区、沙道区、晓关区、高罗区共五个区。 1950年4月、10月经恩施行政专署批准,将恩施县三岔区辖的凉风、白果、芷药以及向家和大河坝各一部分划归宣恩管辖,又将恩施县双河(济安)区辖的粟谷塆、挖断山、头棚、长坪和鹤峰县中营区辖的川东划归宣恩县椿木营管辖。 1970年属恩施地区。 1983年属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辖,1993年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辖至今。 1995年5月1日,州委、州政府决定将宣恩县李家河区、沙道区、沙坪区、高罗区及雪落寨乡交来风县代管。 1996年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区建乡。 1998年2月,州委、州政府决定,沙道沟、李家河、高罗、沙坪4个乡镇(雪落寨乡在来风县代管期间并入沙道沟镇)取消来风县代管,交回宣恩县管辖。 |
周朝以前属蛮夷国。 周期初年是巴子国的地方,以后是子国地;战国是楚国巫郡的地方;秦朝属黔中郡;汉朝属武陵郡;东汉合到南郡;三国到晋朝属建平郡管辖;齐梁时属宜都郡管辖;北周划分现在的咸丰、来凤、宣恩三个县的地方叫乌飞县;隋朝将今咸丰、来凤两县的地方取名开夷县,属施州管辖;唐朝将州改为郡,取消开夷县设清江县(包括现在的恩施、宣恩、来凤、咸丰、利川大片地方)五代又划分现在的咸丰、来凤两县地方为感化州。 宋朝为富州地,后改为羁縻柔远州,初名懿州,后改为安定州;元至三十一年(1294)改州设散毛府;至正六年(1346)改为散毛寨,同时设置唐崖司、龙潭司、金峒司;明洪武五年(1372)定其地,七年(1374)割散毛司地之半(今咸丰县龙潭河以南地)设大田军民千户所,辖大旺、龙潭、唐崖、金峒、西坪各司地;二十三年(1390)置大田军民千户守御;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将大田军民大户所及唐崖、龙潭、金峒、西坪各土司地共设一县,经湖广总督迈桂奏请清世宗皇帝钦定为咸丰县,盖取“咸庆丰年”之意。 民国元年(1912)发府存县,直隶于省;民国四年(1915)属荆南道;十五年(1926)属施鹤道;十六年(1927)广道复隶于省;十七年(1928)属鄂西行政委员会;二十一年(1932)改为第十行政督察区;二十五年(1936)四月十六日,改为第七督察区专员公署,至三十八年(1949)咸丰均属之;1949年11月11日(农历已丑年九月二十一日)县城解放,咸丰县人民政府随之成立,隶属湖北省恩施地区行政公署(原为恩施地区专员公署)。 1970年属恩施地区。 1983年属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93年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周为巴子国五溪地。 春秋战国属楚巫郡地。 秦隶黔中郡。 汉属武陵郡。 三国时属吴荆州武陵郡。 西晋属荆州武陵郡。 南北朝时属宋建平郡,齐、梁建宜都郡,周为乌飞县地。 隋隶于清江郡。 唐隶于施州。 五代属羁縻感化州。 宋为富州,后为柔远州,仁宗时,置散毛司,以覃野毛为散毛宣抚使司。 元初为柔远州,后废州为散毛洞。 元至元三十一年(1294),升为散毛府,属四川行省。 元至正六年(1346)改为散毛誓崖等处军民宣抚司。 元末,明玉珍据蜀时,改为散毛沿边军民宣慰使司都元帅。 明初,复废司为师壁峒。 明洪武七年(1374)五月,改散毛沿边宣慰司,割其半为大田所,属四川重庆卫。 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废为散毛宣抚司,属湖广都司施州卫。 明永乐二年(1404)五月置散毛长官司,属大田军民千户所。 明永乐四年(1406)三月,升宣抚司。 清朝顺治初仍为散毛宣抚司,属施州卫。 清朝雍正六年(1728)裁施州卫,属归州恩施县。 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废散毛、大旺、卯洞、漫水、百户、东流、腊壁七土司。 清乾隆元年(1736)建立来凤县,因凤凰降临栖息翔凤山的传说得名,属湖北布政使司施南府,全县设体乾、达德、聚伦等3乡,编户12里、48甲。 清宣统三年(1911)九月,施南反正,来凤独立自治。 民国3年(1914),废府存县,来凤直隶于省。 民国4年(1915),属荆南道。 民国15年(1926)改属施鹤道。 民国16年(1927)废道复隶省。 民国17年(1928),属鄂西行政区,来凤为特别小县。 民国21年(1932),改鄂西行政区为第十行政督察区,仍辖施鹤道旧属各县。 民国23年(1934)列来凤为三等县。 民国25年(1936),改第十行政督察区为第七行政督察区,仍辖原领各县。 民国34年(1945),推行地方自治,定来凤为三等县,属湖北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直至1949年10月,隶属未有变动。 1949年11月9日,来凤解放,隶湖北省恩施专区。 1979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设立来凤土家族自治县的批复》国发〔1979〕291号,撤销来凤县建制,设立来凤土家族自治县,隶恩施地区。 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地市行政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国函〔1983〕字164号,撤销来凤土家族自治县,恢复来凤县建制,隶属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93年4月后改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新中国成立后,来凤县行政区划历经1952年、1958年、1975年等三次大调整,至1983年底,全县设接龙桥、绿水、卯洞、大河、旧司、高洞、革勒车、三胡8个人民公社和翔凤镇,辖159个生产大队、2036个生产小队。 1984年6月,撤销人民公社建制,设区建乡,全县设8区2镇,下设48个乡4个区辖镇、2个办事处,6个居委会,202个村。 原卯洞公社改名为百福司镇,所辖兴隆、鱼塘、洗车、三坝、漫水5个管理区改为5个乡,划出成立漫水区。 1993年12月,撤销接龙桥区,并入翔凤镇。 1995年4月,撤销高洞区所辖花坨乡,将其所辖区域和旧司区三合乡官田坝村、革勒车区革勒车镇小河村划归高洞区官塘乡管辖。 1995年5月,州政府决定将宣恩县所辖高罗区、李家河区、沙坪区、沙道沟镇及其所辖雪落寨乡划归来凤县代管。 1995年11月,撤革勒车区百兴木乡,所辖村组分别划入鼓架乡、太平乡和高山乡。 1996年7月,撤区建乡,年末设9乡4镇,即绿水、漫水、高洞、旧司、三胡、革勒车、李家河、高罗、沙坪9个乡,翔凤、百福司、大河和沙道沟4个镇。 1997年4月,原区设76个乡镇全部撤销,改设54个管理区。 翔凤镇原土堡乡、飞机乡改为办事处,同时设精神堡、三光(官)坪、育红桥、花园堡4个街道办事处。 1998年2月,州政府决定,高罗乡、李家河乡、沙坪乡、沙道沟镇(雪落寨乡)不再由来凤县代管,仍划归宣恩县管辖。 1999年增设中华山村,隶属翔凤镇管辖。 2001年3月,撤销高洞乡并入旧司乡,同时撤销新峡等36个管理区和精神堡等6个办事处,实行乡镇直管村体制。 2002年10月,调整合并乡(镇)辖部分村,由原来203个村调整合并为185个村。 2003年6月,全县设立1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年底全县辖3镇5乡,即翔凤镇、百福司镇、大河镇,绿水乡、漫水乡、旧司乡、三胡乡、革勒车乡,185个建制村、1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1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绿水乡,设立绿水镇。 2012年9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旧司乡,设立旧司镇。 2013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革勒车乡,设立革勒车镇。 2015年1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复,翔凤镇关口村更名为仙佛寺村。 至2015年底,全县辖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6镇2乡,即翔凤镇、百福司镇、大河镇、绿水镇、旧司镇、革勒车镇,三胡乡、漫水乡,185个建制村、1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800个村民小组,75个居民小组。 |
两千多年前土家族的先民容米部落在此繁衍生息,后为容美土司领地,田氏土王世袭相承。 自称“自汉历唐,世守容阳”。 有文字记载的土司统治有425年,即元至大三年(公元1310年)至清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 田氏土司对朝廷“纳贡”而不纳租税,受朝廷封赐而不受奉禄。 公元正十年(1350)设立四川容米峒军民总管府,此为容美即今鹤峰境设官之始。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改设容美军民宣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年)改置容美长官司,明洪武七年(1374年)升容美宣尉司。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因受“洞蛮向天富作乱”而被废宣慰司及四长官司。 明永乐四年(1406)复置宣抚司。 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再升宣慰司,下属五峰、石梁、椒山、水浕源四长官司升为宣抚司,石堡、下洞、玛瑙、通塔坪四个副长官司升为长官司。 清沿明制,雍正年间,朝廷对西南诸土司实行“改土归流”政策。 1733年容美宣慰司使田旻如不满清朝政策,拒不进京,清政府追究,派大兵压境,终以武力迫使容美土司“改土归流”。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改土归流”,容美土司辖地被分设为一州一县,即鹤峰州和长乐县(今五峰县),隶属宜昌府,首任知州毛峻德。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鹤峰县州升直隶厅,隶属湖北布政使司施鹤道。 1912年,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成立,鹤峰废厅设县,称鹤峰县,隶属湖北省,首任知事毕事苑。 1915年属荆南道,1926年改属施鹤道。 1928-1933年为苏维埃政府时期。 1929年1月贺龙率领工农革命军占领鹤峰县城后,于13日建立湘鄂西革命根据地内第一个县级苏维埃政府,属湘鄂西苏维埃政府、湘鄂边苏维埃联县政府管辖,直至1933年12月红三军离开鹤峰。 1934年,国民党政府恢复对鹤峰县的统治,属湖北省第十行政督察区,1936年湖北省第十行政督察区改称第七行政督察区,属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18日鹤峰解放,1949年11月25日成立鹤峰县人民政府,属湖北省恩施专员公署,赵鹤巣任代理县长。 年底,行政区划依旧,全县有容美、太平、中营、下坪、燕子、五里、白果、成平、南藩、铁炉10个乡,97个保。 1950年1月设燕子、走马2区(又称关内区、关外区);3月,增设城关、白果2区;8月增设下坪区,至此共5区,并改旧制97个保为村。 一区设城关,辖原太平乡、容美乡。 二区设燕子坪、辖原燕子乡、五里乡。 三区设下坪,辖原下坪乡、中营乡。 四区设走马坪,辖原成平乡、南藩乡。 五区设白果坪,辖原白果乡、铁炉乡。 1951年10月增设江口、中营2区。 1953年底,全县划为7个区,119个乡(镇),其中城关、走马、五里、白果为4个乡级镇。 1955年6月撤销白果区,将7区119乡(镇)调整为6区114乡。 一区设城关、二区设燕子坪、三区设下坪、四区设走马坪、五区设江口、六区设中营坪。 1956年,将114乡合并为61乡。 1958年春,再次将乡级政区缩减为54乡,1个乡级镇(城关镇),下辖219个农业生产合作社,1109个生产队。 1958年12月完成人民公社建制,全县划城关、燕子、太平、下坪、邬阳、走马、江口、梅坪、中营9个人民公社,辖149个大队,1160个生产队。 1960年12月,恢复区的建制,设城关、太平、五里、走马、中营、下坪6区,辖50个公社,198个大队,1073个小队。 1965年下半年撤销城关区,设置燕子区和城关镇(区级镇)。 撤销新庄公社,增设新寨公社,恢复高原公社。 全县划为6区1镇50个公社。 1968年9月成立鹤峰县革命委员会。 1975年下半年撤区并社,将原6区1镇50个公社撤并为14个公社、1个社级镇(城关镇),51个管理区,206个大队,1353个小队。 1981年将荞云公社改为清湖公社,麻水公社改为中营公社,大坪公社改为坪溪公社,城关镇改名为容美镇。 1980年4月20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设立鹤峰土家族自治县批复》国发〔1980〕89号,撤销鹤峰县,设立鹤峰土家族自治县,属恩施地区行政公署。 1980年5月成立鹤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撤销鹤峰县革命委员会。 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地市行政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国函字164号,撤销鹤峰土家族自治县,恢复鹤峰县。 1984年3月,废除人民公社体制,恢复区乡行政区划。 全县设走马、五里、燕子、太平、下坪、中营、城郊7区和容美、走马2个区级镇,辖38乡,10个乡级镇,223个村(居)民委员会,1445个村(居)民小组。 同年6月,增设北佳区,走马镇降为乡级镇。 1989年3月调整部分行政区域,设立铁炉区,将走马区的铁炉镇、马家乡、江口乡划归铁炉区管理;设立邬阳区,将下坪区的邬阳镇、栗子乡、小园乡、高峰乡划归邬阳区管理;撤销堰垭乡、柘坪乡,设立堰垭镇。 全县10区2镇,47个乡(镇),216个村民委员会,1446个村民小组。 1996年11月撤销区公所及区公所所辖乡镇建制,设立容美、走马2镇,铁炉、五里、燕子、下坪、邬阳、中营、北佳、太平8乡,原区公所所辖乡镇成建制设立为管理区。 1999年全县10个乡镇,51个管理区,219个村民委员会,1440个村民小组。 2000年底,容美镇组建白鹤井、杨柳湾、中坝路、车站路4个居民委员会。 2001年3月乡村体制改革,撤销中营乡将原中营乡行政区划并入北佳乡。 撤销走马等47个管理区,保留中营、北佳、堰垭、老村4个管理区。 2001年4月北佳乡更名为中营乡。 2002年11月全县村组撤并,建制村由原来220个撤并为198个,其中中营乡三家台村设立为蒙古族村,村民小组由原来1440个合并1307个。 2003年7月设立容美镇白鹤井、杨柳湾、中坝路、车站路4个社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挂牌,同年12月,走马镇走马坪社区设立并挂牌。 2006年3月铁炉乡改建为铁炉白族乡。 2006年8月设立容美镇杨柳坪村、细柳城村、大坪村;设立走马镇官鼎村,燕子乡芹草坪村。 2008年11月设立太平乡沙园村。 2012年7月,设立走马镇曲溪白族村。 2012年8月,设立太平乡贺英路社区。 2013年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太平乡,设立太平镇。 2013年2月,设立燕子乡燕子坪社区。 2013年3月,设立中营乡中营坪社区、八字山社区。 2013年8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燕子乡,设立燕子镇。 2013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中营乡,设立中营镇。 2014年7月,设立下坪乡广富社区、五里乡红苏社区。 2014年10月,设立走马镇白果坪社区。 2015年5月,设立走马镇北镇社区。 2015年8月,设立邬阳乡朝阳社区(暂未组建)。 2015年末辖容美镇、太平镇、燕子镇、中营镇、走马镇、铁炉白族乡、邬阳乡、五里乡、下坪乡9个乡(镇)级政区;辖有1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05个村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