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柳乡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发放乡管辖。 1956年撤区并乡为大柳乡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大柳公社,称双河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发放公社,称双河大队。 1983年社改乡设双河村民委员会,属发放乡所辖。 1985年将发放、双树、大柳三乡合为大柳乡,为大柳乡所辖。 1991年将大柳乡分设为发放、双树、大柳乡,为发放乡所辖。 2002年发放乡改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2004年将发放、双树合并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柳乡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发放乡所辖。 1956年撤区并乡属大柳乡新兴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大柳公社,为白塔大队新兴生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发放公社,称新兴大队。 1983年社改乡设新兴村民委员会,属发放乡所辖。 1985年将发放、双树、大柳三乡合为大柳乡,为大柳乡所辖。 1991年将大柳乡分设为发放、双树、大柳乡,为发放乡所辖。 2002年发放乡改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2004年将发放、双树合并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柳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柳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大柳公社,命名为新兴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大柳公社分为发放公社、双树公社、大柳公社三个公社,同时将新兴大队分设为安置、新兴、双河三个大队,属大柳公社所辖。 1968年更名为为友谊大队。 1972年又改为安置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安置村民委员会,属大柳乡所辖。 1985年将发放、双树、大柳三乡合为大柳乡,属大柳乡所辖。 1991年11月将大柳乡分为发放、双树、大柳乡,划归发放乡所辖。 2004年8月发放、双树合并为发放镇,属发放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柳乡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发放乡管辖。 1952年属白塔区(四区)五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为大柳乡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大柳公社称,马儿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发放公社,称马儿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马儿村民委员会,为发放乡所辖。 1985年将发放、双树、大柳三乡合为大柳乡,为大柳乡所辖。 1991年将大柳乡分设为发放、双树、大柳乡,为发放乡所辖。 2002年发放乡改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2004年将发放、双树合并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柳乡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发放乡所辖,1952年分属三区(红崖)、四区(白塔)所辖。 1956年撤区并乡属大柳乡所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大柳公社,称发放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发放村民委员会,属大柳乡所辖。 1986年将发放、双树、大柳三乡合并为大柳乡,属大柳乡所辖。 1991年11月将大柳乡分设为发放、双树、大柳乡,划归发放乡所辖。 2002年9月将发放、双树乡合并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柳乡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发放乡所辖。 1952年属三区(红崖)、四区(白塔)所辖。 1956年撤区并乡为大柳乡所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大柳公社,称贾家墩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发放公社,称贾家墩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贾家墩村民委员会。 11985年将发放、双树、大柳三乡合为大柳乡,为大柳乡所辖。 1991年将大柳乡分设为发放、双树、大柳乡,为发放乡所辖。 2002年发放乡改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2004年将发放、双树合并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柳乡第八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柳区发放乡三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为大柳乡双桥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大柳公社,称双桥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发放公社,称双桥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双桥村民委员会,为发放乡所辖。 1985年将发放、双树、大柳三乡合为大柳乡,为大柳乡所辖。 1991年将大柳乡分设为发放、双树、大柳乡,为发放乡所辖。 2002年发放乡改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2004年将发放、双树合并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柳乡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发放乡所辖。 1952年属三区(红崖)、四区(白塔)所辖。 1956年撤区并乡为大柳乡所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大柳公社,称建国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发放公社,称建国大队。 1983年社改乡设小路村民委员会,属发放乡所辖。 1985年将发放、双树、大柳三乡合为大柳乡,为大柳乡所辖。 1991年将大柳乡分设为发放、双树、大柳乡,为发放乡所辖。 2002年发放乡改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2004年将发放、双树合并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柳乡第十一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柳区发放乡四行政,1952年属白塔区马良大队。 1956年撤区并乡为大柳乡马良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大柳公社,称马良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是属发放公社,称马良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马莲村民委员会,属发放乡所辖。 1985年将发放、双树、大柳三乡合为大柳乡,为大柳乡所辖。 1991年将大柳乡分设为发放、双树、大柳乡,为发放乡所辖。 2002年发放乡改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2004年将发放、双树合并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第六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柳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发放公社,分属胜利、图强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发放公社,称屯庄大队。 1983年社改乡设立屯庄村民委员会。 1985年撤区并乡属大柳乡所辖。 1991年11月将大柳乡分设为发放、双树、大柳乡,为发放乡所辖。 2002年8月将发放镇、双树乡合并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第五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柳区大柳乡。 1956年撤区并乡属大柳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大柳公社,称西沟大队,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双树公社,称西沟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西沟村民委员会,属双树所辖。 1985年撤区并乡双树、大柳、发放乡合并为大柳乡,为大柳乡所辖。 1991年11月将将属大柳乡分设为发放、双树、大柳乡,为双树乡所辖。 2002年发放乡改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2004年撤乡改镇将双树、发放乡合并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第六保。 1956年撤区并乡属大柳乡火星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大柳人民公社,称六畦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双树公社。 1983年社改乡设立六畦村民委员会。 1985年撤区并乡属大柳乡所辖。 1991年11月将大柳乡分设为发放、双树、大柳乡,为双树乡所辖。 2002年8月将发放镇、双树乡合并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柳乡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双树乡管辖。 1952年属三区(红崖)、四区(白塔)所辖。 1956年撤区并乡为大柳乡所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大柳公社,称双树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双树公社,称双树大队。 1983年社改乡设立双树村民委员会,属双树乡所辖。 1985年将发放、双树、大柳三乡合为大柳乡,为大柳乡所辖。 1991年将大柳乡分设为发放、双树、大柳乡,为发放乡所辖。 2002年发放乡改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2004年将发放、双树合并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柳乡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双树乡管辖,1952年属三区(红崖)四区(白塔)所辖。 1956年撤区并乡为大柳乡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大柳公社。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双树公社,命名为东沟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东沟庙村民委员会。 1985年将发放、双树、大柳三乡合并为大柳乡,东沟庙村为大柳乡所辖。 1991年11月将大柳分设为发放、双树、大柳乡,为大柳乡所辖。 2004年8月发放、双树合并为发放镇,划归发放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柳乡。 1956年撤区并乡属双树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双树人民公社,称朱家庄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双树人民公社,称朱家庄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朱家庄村民委员会,属大柳乡管辖。 1985年将发放、双树、大柳三乡合为大柳乡,为大柳乡所辖。 1991年将大柳乡分设为发放、双树、大柳乡,为发放乡所辖。 2002年发放乡改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2004年将发放、双树合并为发放镇,为发放镇所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