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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2]

16、魏县

据《魏县志》载:西汉高祖十二年(前195)置魏县,治所在于村。

东汉建武年间(25-55),乐昌县省入魏县,魏县版图向东南扩大到今南乐县全境,达到了顶峰。

西晋又在乐昌故地置乐昌县,魏县东南境又恢复原界。

南北朝时期,前燕建熙元年(360),析元城、魏县地置贵乡县。

北齐天宝七年(556),魏县废入贵乡县,这是魏县首次并入他县。

隋开皇六年(586),复魏县于旧治(于村,史称汉城);唐天宝三年(774),县治因水患迁至汉城北,其版图仍故。

隋唐又两次析魏县西部置漳阴县,旋撤,县境一度自西向东缩减。

宋、金、元时期,魏县县域南扩北缩、东退西伸,初具鸭梨梨叶状。

宋熙宁六年(1073),水圮魏县城,治所南迁洹水镇(今境旧魏县村)。

明洪武三年(1370),魏县因水患迁治五姓店(今魏城镇),境域如故。

洪武十年至三十一年(1377-1398),大名县废入魏县,魏县境域再次扩大,向南延伸到今龙王庙、边马一带。

清代初步奠定了魏县现在版图。

乾隆二十二年(1757),漳卫发水,城毁县废;次年,漳河南北306村并入大名县,东北31村划归元城县。

这是魏县第二次并入他县,长达183年之久。

1940年6月,原大名西区成立抗日民主政府,魏县建置恢复。

1945年10月,魏县人民政府成立,同邻县做了适当的区域调整。

1949年8月划归河北省邯郸专区。

1958年11月,魏县并入大名县,1961年5月,魏县建置恢复,属邯郸专区。

1968年属邯郸地区。

1993年改属邯郸市至今。

17、曲周县

战国时期属赵国。

秦代属邯郸郡。

汉初为曲周侯国。

汉高祖元年(前206),封郦商为曲周侯。

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国除为乡,武帝建元四年(前137),置曲周县,治今古城营(今属邱县),属广平国。

明嘉靖《广平府志》:“说者谓曲,委曲也。

闾里曰乡曲,怀抱曰心曲。

邑在河曲,水徙而周,故曰曲周。”并于今县东南置斥章县(治今西呈孟)。

汉武帝征和二年(前91),改广平国为平干国,曲周属之。

新王莽始建国元年(9),改曲周为直周,属富昌国。

东汉属广平国。

建武十三年(37),属巨鹿郡;十七年,改属魏郡。

三国时期属魏国冀州广平郡。

晋时曲周县并入斥章县,属广平郡。

北魏景明中在曲周故地置曲安县,北齐废。

北齐天保七年(556),斥章县省入平恩县,并徙治斥章故城。

隋开皇六年(586),析平恩县置曲周县(治原县城)、洺水县(治斥章故城)、平恩县还故治,三县均属洺州。

隋大业二年(606),曲周县省入洺水县,属武安郡。

唐武德四年(621),复置曲周县,属洺州,天宝元年(742),改属广平郡,至德二载(757),复属洺州。

北宋熙宁三年(1070),降曲周县为镇,省入鸡泽县。

元祐二年(1087),复置,移今治,属洺州。

元属广平路。

明洪武元年(1368),属河南行省广平府,二年,属京师广平府。

清代仍属广平府。

1913年,属直隶省冀南道。

1914年,属大名道。

1928年,直属河北省。

1937年,属河北省第十六区。

1939年,属冀南行政公署第二专署。

1941年,属冀南行署。

1946年10月,更名为企之县,属冀南行署第三专署。

1949年10月15日,撤销企之县,复名曲周县,属邯郸专区。

1958年,鸡泽、广平、丘县、肥乡县并入。

1960年,改属邯郸市。

1961-1962年,鸡泽、广平、丘县、肥乡县先后析出,恢复原建制,属邯郸专区。

1968年,邯郸地。

1993年,划归邯郸市。

18、武安市

武安历史悠久,早在七千五百多年前,就有人就在这里劳动、生息,已发掘的新石器时代磁山文化遗址和仰韶、龙山、商代遗址即为见证;西汉初年(前206),汉高祖刘邦置县十八,有武安,此为武安立县之始;1928年直隶河南省;1932年属河南省第三督察区;1945年9月县城解放;1946年恢复武安县原建置,先后属太行区三、五、六专署;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8月10日,武安县由河南省回归河北邯郸专区;1958年12月撤销武安县,西部并入涉县,东部称武安矿区。

1961年5月15日,恢复武安县原建置,属邯郸地区;1986年划归邯郸市;1988年撤销武安县,设立武安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