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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口回族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55年11月,农业合作化运动,虎头岩村更名为八一农业高级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体制;设立八一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八一生产大队、八一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8年5月,更名为八一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

从1978年11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称八一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八一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红林生产大队更名为庙川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庙川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庙川村民委员会,简称庙川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

设立天台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天台生产大队、天台大队;设立郧丰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郧丰生产大队、郧丰大队。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8年5月,分别更名为天台大队革命委员会、郧丰大队革命委员会。

从1978年11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称为天台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为天台生产大队;复称郧丰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为郧丰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

天台生产大队更名为三天门大队,郧丰生产大队更名为丁家塔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三天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三天门村民委员会,简称三天门村委会;撤销丁家塔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丁家塔村民委员会,简称丁家塔村委会。

负责人称主任。

2001年4月,调整村组设置,合村并组,丁家塔村并入三天门村,选举产生三天门村民委员会。

1955年11月,农业合作化运动,虎头岩村更名为红林农业高级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体制;设立红林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红林生产大队、红林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8年5月,更名为红林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

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称红林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红林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红林生产大队更名为虎头岩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虎头岩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虎头岩村民委员会,简称虎头岩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1955年11月,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大新川村更名为新洪农业高级社,负责人称社长。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体制;设立新洪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新洪生产大队、新洪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

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1968年5月,更名为新洪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

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称新洪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新洪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新洪生产大队更名为大新川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大新川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大新川村民委员会,简称大新川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1956年8月,实行农业合作化,太平乡和黄龙乡合并为新川乡,原太平乡辖区分别成立新青、新荣两个高级合作社。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运动,新青社改为新青大队,设新青大队管理委员会;新荣社改为新荣大队,设新荣大队管理委员会。

各辖6个生产队。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8年5月,分别成立新青大队革命委员会和新荣大队革命委员会。

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2月,撤销各级革命委员会,复称为新青大队管理委员会、新荣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

新青大队改为小新川大队,设小新川大队管理委员会;新荣大队改为娘娘庙大队,设娘娘庙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

分别更名为小新川村民委员会、娘娘庙村民委员会。

1989年8月,我国实行村民自治,村民分别选举产生第一届小新川村民委员会、娘娘庙村民委员会。

2001年4月,为减轻农民负担,实行合村并组将娘娘庙村并入小新川村选举产生新的小新川村民委员会。

原两村下辖的12个村民小组调整合并为7个村民小组。

1955年11月,农业合作化运动,坎子山村、冯家冲村分别更名为银山农业高级社、金山农业高级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体制。

设立银山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银山生产大队、银山大队;设立金山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金山生产大队、金山大队。

负责人称大队长。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8年5月,分别更名为银山大队革命委员会、金山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

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分别复称为银山大队管理委员会、金山大队管理委员会,分别简称为银山生产大队、金山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

分别将银山生产大队更名为坎子山生产大队,金山生产大队更名为冯家冲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坎子山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坎子山村民委员会,简称坎子山村委会;撤销冯家冲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冯家冲村民委员会,简称冯家冲村委会。

负责人称主任。

2001年4月,调整村组设置,合村并组,冯家冲村并入坎子山村,选举产生坎子山村民委员会。

1950年2月,民主建政后,实行区辖村建制,庙川区设泗峡口村民主政府,负责人称村长。

1952年,庙川区公所设立水田乡民主政府,负责人称乡长。

1955年11月,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虎坪村、后峡村分别更名为虎坪农业高级社、双岭农业高级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体制。

设立虎坪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虎坪生产大队、虎坪大队;设立双岭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双岭生产大队、双岭大队。

负责人称大队长。

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1968年5月,分别更名为虎坪大队革命委员会、双岭大队革命委员会。

负责人称主任。

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分别复称为虎坪大队管理委员会、双岭大队管理委员会,分别简称为虎坪生产大队、双岭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

虎坪生产大队名称未变,双岭生产大队更名为后峡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虎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虎坪村民委员会,简称虎坪村委会;撤销后峡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峡村民委员会,简称后峡村委会。

负责人称主任。

2001年4月,调整村组设置,合村并组,后峡村并入虎坪村,选举产生新的虎坪村民委员会。

1955年11月,农业合作化运动,泗峡口村更名为农辉农业高级社。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体制;设立农辉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农辉生产大队、农辉大队。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8年5月,更名为农辉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

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称农辉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农辉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将农辉生产大队更名为泗峡口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泗峡口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泗峡口村民委员会,简称泗峡口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1955年11月,农业合作化运动,龙王滩村、董家川村分别更名为国庆农业高级社、跃进农业高级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体制。

设立国庆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庆生产大队、国庆大队;设立跃进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跃进生产大队、跃进大队。

负责人称大队长。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8年5月,分别更名为国庆大队革命委员会、跃进大队革命委员会。

负责人称主任。

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分别复称为国庆大队管理委员会、跃进大队管理委员会,分别简称为国庆山生产大队、跃进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

分别将国庆生产大队更名为龙王滩生产大队,跃进生产大队更名为董家川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龙王滩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龙王滩村民委员会,简称龙王滩村委会;撤销董家川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董家川村民委员会,简称董家川村委会。

2001年4月,调整村组设置,合村并组,董家川村并入龙王滩村,选举产生新的龙王滩村民委员会。

1955年11月,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东川村更名为东进农业高级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体制;设立东进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东进生产大队、东进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

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1968年5月,更名为东进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

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称东进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东进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东进生产大队更名为东川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东川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东川村民委员会,简称东川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1955年11月,农业合作化时期,西川村、秋树林村分别更名为清真农业高级社、东林农业高级社。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体制。

设立清真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清真生产大队、清真大队;设立东林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东林生产大队、东林大队。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8年5月,更名为清真大队革命委员会、东林大队革命委员会。

从1978年11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称为清真大队管理委员会;复称东林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

分别将清真生产大队更名为西川生产大队、东林生产大队更名为楸树林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西川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西川村民委员会,简称西川村委会;撤销楸树林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楸树林村民委员会,简称楸树林村委会。

2001年4月,调整村组设置,合村并组,楸树林村并入西川村,选举产生新的西川村民委员会。

1955年11月,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庵坪村更名为东升农业高级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改称社员。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体制;设立东升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东升生产大队、东升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

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1968年5月,更名为东升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

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称东升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东升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东升生产大队更名为庵坪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庵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庵坪村民委员会,简称庵坪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1955年11月,农业合作化运动,桃园沟村更名为群联农业高级社。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体制;设立群联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群联生产大队、群联大队。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8年5月,更名为群联大队革命委员会。

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称群联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群联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将群联生产大队更名为桃园沟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桃园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桃园沟村民委员会,简称桃园沟村委会。

1955年11月,农业合作化运动,三十六岩村更名为先声农业高级社;油榨岭村更名为绿林农业高级社。

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建制。

设立先声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先声生产大队、先声大队;设立绿林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绿林生产大队、绿林大队。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8年3月,分别更名为先声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绿林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

从1978年11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名先声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先声生产大队;复名绿林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绿林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

将先声生产大队更名为三十六岩生产大队;将绿林生产大队更名为油榨岭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

撤销三十六岩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三十六岩村民委员会;撤销油榨岭生产大队,选举产生油榨岭村民委员会。

2001年4月,调整村组设置,合村并组。

油榨岭村并入三十六岩村,选举产生三十六岩村民委员会。

1955年11月,农业合作化时期,寺院沟村更名为坚强农业高级社。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体制;设立坚强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坚强生产大队、坚强大队。

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1968年5月,更名为坚强大队革命委员会。

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0年,复称坚强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坚强生产大队。

1981年11月,根据西政发(1981)97号《关于城关镇街道和农村四百六十五个生产大队更改名称的通知》,以当地地名命名,将坚强生产大队更名为寺院沟生产大队。

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社并区建乡,政社分开,撤销寺院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寺院沟村民委员会,简称寺院沟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