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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峰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六区潘庄行政村。

合作社化时始为潘庄初级社、鹿底初级社,1956年转为高级社分别冠名“常福”、“常明”。

1958年9月公社化合称潘庄管理区,属端氏乡卫星人民公社。

1961年6月改称潘庄生产大队,属潘庄人民公社。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潘庄村村民委员会,属嘉峰镇。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六区武安行政村。

合作化时始为长畛初级社,1956年转为高级社冠名常庆。

1958年9月公社化称长畛管理区,属端氏乡卫星人民公社。

1961年6月改称长畛生产大队,属潘庄人民公社。

1971-1972年潘庄、郑村两公社划为阳城县。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长畛村村民委员会,属嘉峰镇。

战国时期武安属韩国的端氏地,设武安镇。

两汉时,属河东郡端氏县。

三国、西晋后,属安平郡端氏,也设武安镇。

唐五代、宋时,武安隶属泽州的端氏管辖;公元1266年,并入沁水县,元、明、清时属沁水县管辖;抗日战争1941年属士敏县二区(潘庄)管辖;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六区武安行政村。

合作化时初为武安初级社,1956年转为高级社冠名常乐。

1958年9月公社化称武安管理区,属端氏乡卫星人民公社。

同年沁水与阳城合并,属阳城县;1959年10月沁水、阳城分治,武安属沁水县潘庄人民公社;1961年6月改称武安生产大队,属潘庄人民公社。

1966年改为武安大队革委会。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武安村村民委员会,属嘉峰镇。

尉迟村在新中国成立前,隶属于武安村治。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六区武安行政村。

合作化时初为尉迟初级社,1956年转为高级社冠名常兴。

1958年9月公社化称尉迟管理区,属端氏乡卫星人民公社。

1961年6月改称尉迟生产大队,属潘庄人民公社。

1966年至1980年曾一度改称“革委会”。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尉迟村村民委员会,属嘉峰镇。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六区嘉峰行政村。

合作化时始为嘉峰初级社、小张山初级社,1956年转为高级社分别冠名“常丰”、“常进”。

1958年9月公社化称嘉峰管理区,属端氏乡卫星人民公社。

1961年6月改称嘉峰生产大队,属潘庄人民公社。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嘉峰村村民委员会,属嘉峰镇。

2020年3月,梁圪坨村并入嘉峰村。

该地元朝末年已形成村落。

原因是位于村中的汤帝庙,据记载其历经明、清两代重修。

清代永安隶属沁水城东18里的武安西里的下半里。

民国:“民国六年,锡山兼管民政,讨论施治之方,以为村者,人民聚集之所也,为政不达诸村,则政乃粉饰;自治不本于村,则治无根蒂。

舍村而言政治,终非彻底之论也。”于是,1918年山西废除里甲制,创行“村制”。

村设立村、闾、邻三级管理梯次,300户左右为一编村,村下设闾,25户为一闾;闾下设邻,5户为一邻。

永安隶属沁水县第二区(端氏)管辖。

抗战时期:沁水县分割为3块抗日根据地。

1941年,士敏抗日县政府成立,永安村隶属士敏县第二区(潘庄)管辖。

1947年7月,士敏县与沁水(南)县合并,恢复了原沁水建置。

合并后,全县划为7个区,永安隶属第六区(潘庄)管辖。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2月,全县调整为六个区,永安隶属第五区(潘庄)管辖。

1952年,全县调整为五个区,永安隶属第四区(端氏)管辖。

1953年7月,全县并村设乡,永安村(乡)同张山合并为张山乡隶属第四区(端氏乡)管辖。

1954年,初级合作社成立,永安村(乡)为沁水县张山乡永丰初级社。

1956年6月,永安村(乡)为沁水县张山乡国胜高级社。

1958年9月至1961年6月,全县实行社区制,1958年9月称永安管理区,属端氏乡卫星人民公社。

同年沁水县、阳城县合并,永安村隶属阳城县端氏卫星人民公社永安管区。

1959年4月,增设潘庄乡(五一人民公社),永安村隶属阳城县潘庄乡(五一人民公社)永安管区。

同年10月,沁阳分治后,永安村隶属沁水县潘庄乡(五一人民公社)永安管区。

1960年8月,取消乡(镇)建置,保留人民公社建置,人民公社名称全部按地名命名。

永安村隶属沁水县潘庄人民公社永安管区。

1961年6月至1984年4月,全县实行社队制。

1961年6月,永安管区改称为永安生产大队,仍属潘庄人民公社管辖。

1971年6月,上级调整基层区划,潘庄公社划归阳城县,永安生产大队隶属阳城县潘庄公社。

1972年3月,潘庄又划归为沁水县,永安生产大队隶属沁水县潘庄公社。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永安村村民委员会,属嘉峰镇。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六区张山行政村。

1953年7月,全县划乡,张山划为张山乡,1954年初级合作社成立,张山村(乡)为沁水县张山乡永丰社。

1956年6月转为高级社冠名国富。

1958年9月公社化称张山管理区,属端氏乡卫星人民公社。

1959年4月张山村隶属沁水县潘庄乡。

1961年改称张山生产大队,属潘庄人民公社。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张山村村民委员会,属嘉峰镇。

2020年3月五里庙村并入张山村。

明清时,马庄属武安西里二甲。

民国时期,马庄划为七个闾,分别由武安、永安、嘉峰三村管辖。

抗日战争时的1941年,马庄划为行政村,属潘庄区。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六区马庄行政村。

合作化时始为马庄、南沟2个初级社,1956年转为高级社分别冠名国联、国建。

大跃进时1958年9月称马庄管理区,属端氏乡卫星人民公社。

1959年属潘庄公社管辖,1961年6月改称马庄生产大队,属潘庄人民公社。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马庄村村民委员会,属嘉峰镇。

明清时,秦庄属武安西里二甲。

民国时期,秦庄划为七个闾,分别由武安、永安、嘉峰三村管辖,抗日战争时的1941年,秦庄划为行政村,属潘庄区。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六区殷庄行政村。

合作化时始为秦庄初级社,1956年转入高级社冠名常跃。

1958年9月公社化称秦庄管理区,属端氏乡卫星人民公社。

1961年6月改称秦庄生产大队,属端氏人民公社。

1983年为避免重名,更名秦村生产大队,实际仍沿用原名。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秦庄村村民委员会,属嘉峰镇。

2020年3月磨掌村并入秦庄村。

新中国成立初属殷庄行政村。

合作化时始为殷庄初级社,1956年转为高级社冠名常裕。

1958年9月公社化称殷庄管理区,属端氏乡卫星人民公社,同年11月归阳城县管辖。

1959年4月从端氏划出,属潘庄五一人民公社管辖,同年10月划归沁水县。

1961年6月改称殷庄生产大队,属潘庄人民公社。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殷庄村村民委员会,属嘉峰镇。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六区殷庄行政村。

合作化时始为刘庄初级社,1956年转为高级社冠名常勇。

1958年9月公社化称刘庄管理区,属端氏乡卫星人民公社,1961年6月改称刘庄生产大队,属潘庄人民公社。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刘庄村村民委员会,属嘉峰镇。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六区庙凹行政村。

合作化时始为王山初级社,1956年转为高级社冠名“乐星”。

1958年9月公社化称王山管理区,属端氏乡卫星人民公社。

1961年6月改称王山生产大队,属潘庄人民公社。

1962年撤销,1963年恢复。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王山村村民委员会,属嘉峰镇。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六区李庄行政村。

合作化时始为卧虎庄初级社,1956年转为高级社冠名明星。

1958年9月公社化称卧虎庄管理区,属端氏乡卫星人民公社。

1961年6月并入柿沟生产大队,1962年分设卧虎庄生产大队,属潘庄人民公社。

1971年6月调整基层区划,卧虎庄大队隶属阳城县潘庄公社,1972年潘庄公社又划归沁水县。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卧虎庄村村民委员会,属嘉峰镇。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六区李庄行政村。

合作化时始称李庄初级社,1956年转为高级社冠名“继星”。

1958年9月公社化划入常家庄管理区,属端氏乡卫星人民公社。

1959年4月成立李庄管理区,属潘庄人民公社。

1961年6月改称李庄生产大队,属潘庄人民公社。

1984年4月县实行乡村制称李庄村村民委员会,属嘉峰镇。

2020年3月柿沟村并入李庄村。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六区李庄行政村。

合作化时始为前岭初级社、燕凹初级社,1956年转为高级社冠名“新春”、“建星”。

1958年9月公社化称前岭管理区、燕凹管理区,属端氏乡卫星人民公社。

1983年鉴于本县有2个前岭,更名南前岭生产大队,实际仍沿用原名。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前岭村村民委员会、燕凹村村民委员会,属嘉峰镇。

2002年燕凹村并入前岭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