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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民国初属附城,1931年建本城镇,1945年改称碾伯镇,1958年成立碾伯公社,1984年改碾伯镇。

2001年,辖东门巷、东关、城中、海力公司、西门、康东新村、西关7个居委会和上寨、下寨、后营、沙坝、邓家庄、西门、东庄、杨家门、前庄、后庄、苏家、王家、河湾、东关、东门巷、北门一、北门二、徐家沙沟、八家、八里桥、黄家、下李家、城中、河门街24个行政村。

2006年8月,撤销岗沟镇,并入碾伯镇,镇政府迁至原岗沟镇驻地。

2022年,乐都区撤销碾伯镇,设立碾伯街道、岗沟街道。

民国时期,置雨润乡。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5日,乐都县解放。

1950年,沿旧制设雨润乡。

1958年,并入汉庄公社。

1961年,分设雨润公社。

1984年,雨润公社改为雨润乡。

2001年3月19日,撤销雨润乡,设立雨润镇。

1950年,沿旧制设寿乐乡。

1958年,并入碾伯公社。

1961年,分设寿乐公社。

1984年,复设寿乐乡。

2001年3月19日,撤销寿乐乡设立寿乐镇。

2006年12月,由原引胜乡和寿乐镇合并为寿乐镇。

秦汉以前,高庙属“羌戎地”。

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汉军进据湟水流域,高庙归入汉朝版图。

西汉太初年间(前104年—101年),高庙始建村寨。

北宋哲宗元符年间(1098—1100年),高庙建通湟寨。

明代时期,高庙汉族从南京和内地先后因平戎西征或因商贾迁来高庙定居,繁衍生息。

清雍正三年(1725年),改右千户所为碾伯县,高庙属碾伯县管辖。

民国十九年(1930年),高庙设镇。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5日,乐都县解放,设高庙镇,废除保甲制,设立村民委员会。

1958年,高庙镇为金刚公社。

1984年,复名高庙镇。

民国十八年(1929年),设置洪水乡,归乐都县管辖。

1950年,沿旧制设洪水乡。

1958年,成立洪水公社。

1984年,复设洪水乡。

2001年3月19日,撤销洪水乡,设立洪水镇。

民国时期,置复兴乡。

1950年,设高店乡。

1958年,并入汉庄公社。

1961年,分设高店公社。

1984年,复设高店乡。

2001年3月19日,撤销高店乡,设立高店镇。

民国时期,设置瞿昙乡。

1950年,沿旧制设瞿昙乡。

1958年,成立瞿昙公社。

1984年,复设瞿昙乡。

2006年9月13日,撤销乐都县亲仁乡,并入瞿昙镇。

1950年,沿旧制设努木乡。

1952年,改称共和乡。

1958年,并入汉庄公社。

1961年,分设共和公社。

1984年,复设共和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建中岭乡。

1950年,沿旧制设中岭乡。

1958年,并入高庙公社。

1961年,分设中岭公社。

1984年,复设中岭乡。

10、李家乡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成立李家乡。

1958年8月,改李家公社。

1966年,改名东方红公社。

1968年4月,更名李家公社。

1982年10月,改李家乡。

11、下营乡

民国初期,属归德堡,先后称维新乡、平等乡。

1950年,沿旧制设茶龙乡。

1956年,划归高店乡。

1958年,并入汉庄公社。

1963年,分设下营公社。

1984年,改设下营藏族乡。

12、芦花乡

民国初期,置芦花乡。

1950年,属冰沟乡。

1952年,设芦花乡。

1958年,并入老鸦公社。

1961年,分设芦花公社。

1984年,复设芦花乡。

13、马营乡

民国初期,建马营乡。

1950年,沿旧制设马营乡。

1958年,并入老鸦公社。

1961年,分设马营公社。

1984年,复名马营乡。

14、马厂乡

1952年8月,乐都县建立8个区辖36个乡。

1957年5月,建立马厂乡。

1958年9月,属老鸦公社。

1961年1月5日,建立马厂公社。

1966年10月,改名前进公社。

1969年9月,又复名马厂公社。

1984年8月,撤销马厂公社,改为马厂乡。

15、蒲台乡

清雍正三年(1725年),为碾伯县双堡亭。

民国十八年(1929年),改为乐都县双堡乡。

1949年10月,成立双堡区公所,辖双堡、洪水、亲仁、归化,该区为第五区。

1952年8月至1955年11月,今蒲台乡辖地归属于第五区。

1956年8月,蒲台乡并入双堡乡。

1957年4月,建蒲台乡。

1958年9月,并入洪水公社。

1961年6月,洪水公社撤销后,建立蒲台公社。

1963年2月,原蒲台公社的13个村民委员会划调桃红营公社,并建立桃红营公社。

1966年10月,蒲台公改为上游公社。

1969年9月,恢复原名称。

1970年1月,复建立蒲台公社。

1984年8月,蒲台公社改蒲台乡。

2003年6月,蒲台、桃红营2乡合并为蒲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