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属附城,1931年建本城镇,1945年改称碾伯镇,1958年成立碾伯公社,1984年改碾伯镇。 2001年,辖东门巷、东关、城中、海力公司、西门、康东新村、西关7个居委会和上寨、下寨、后营、沙坝、邓家庄、西门、东庄、杨家门、前庄、后庄、苏家、王家、河湾、东关、东门巷、北门一、北门二、徐家沙沟、八家、八里桥、黄家、下李家、城中、河门街24个行政村。 2006年8月,撤销岗沟镇,并入碾伯镇,镇政府迁至原岗沟镇驻地。 2022年,乐都区撤销碾伯镇,设立碾伯街道、岗沟街道。 |
民国时期,置雨润乡。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5日,乐都县解放。 1950年,沿旧制设雨润乡。 1958年,并入汉庄公社。 1961年,分设雨润公社。 1984年,雨润公社改为雨润乡。 2001年3月19日,撤销雨润乡,设立雨润镇。 |
1950年,沿旧制设寿乐乡。 1958年,并入碾伯公社。 1961年,分设寿乐公社。 1984年,复设寿乐乡。 2001年3月19日,撤销寿乐乡设立寿乐镇。 2006年12月,由原引胜乡和寿乐镇合并为寿乐镇。 |
秦汉以前,高庙属“羌戎地”。 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汉军进据湟水流域,高庙归入汉朝版图。 西汉太初年间(前104年—101年),高庙始建村寨。 北宋哲宗元符年间(1098—1100年),高庙建通湟寨。 明代时期,高庙汉族从南京和内地先后因平戎西征或因商贾迁来高庙定居,繁衍生息。 清雍正三年(1725年),改右千户所为碾伯县,高庙属碾伯县管辖。 民国十九年(1930年),高庙设镇。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5日,乐都县解放,设高庙镇,废除保甲制,设立村民委员会。 1958年,高庙镇为金刚公社。 1984年,复名高庙镇。 |
民国十八年(1929年),设置洪水乡,归乐都县管辖。 1950年,沿旧制设洪水乡。 1958年,成立洪水公社。 1984年,复设洪水乡。 2001年3月19日,撤销洪水乡,设立洪水镇。 |
民国时期,置复兴乡。 1950年,设高店乡。 1958年,并入汉庄公社。 1961年,分设高店公社。 1984年,复设高店乡。 2001年3月19日,撤销高店乡,设立高店镇。 |
民国时期,设置瞿昙乡。 1950年,沿旧制设瞿昙乡。 1958年,成立瞿昙公社。 1984年,复设瞿昙乡。 2006年9月13日,撤销乐都县亲仁乡,并入瞿昙镇。 |
1950年,沿旧制设努木乡。 1952年,改称共和乡。 1958年,并入汉庄公社。 1961年,分设共和公社。 1984年,复设共和乡。 |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建中岭乡。 1950年,沿旧制设中岭乡。 1958年,并入高庙公社。 1961年,分设中岭公社。 1984年,复设中岭乡。 |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成立李家乡。 1958年8月,改李家公社。 1966年,改名东方红公社。 1968年4月,更名李家公社。 1982年10月,改李家乡。 |
民国初期,属归德堡,先后称维新乡、平等乡。 1950年,沿旧制设茶龙乡。 1956年,划归高店乡。 1958年,并入汉庄公社。 1963年,分设下营公社。 1984年,改设下营藏族乡。 |
民国初期,置芦花乡。 1950年,属冰沟乡。 1952年,设芦花乡。 1958年,并入老鸦公社。 1961年,分设芦花公社。 1984年,复设芦花乡。 |
民国初期,建马营乡。 1950年,沿旧制设马营乡。 1958年,并入老鸦公社。 1961年,分设马营公社。 1984年,复名马营乡。 |
1952年8月,乐都县建立8个区辖36个乡。 1957年5月,建立马厂乡。 1958年9月,属老鸦公社。 1961年1月5日,建立马厂公社。 1966年10月,改名前进公社。 1969年9月,又复名马厂公社。 1984年8月,撤销马厂公社,改为马厂乡。 |
清雍正三年(1725年),为碾伯县双堡亭。 民国十八年(1929年),改为乐都县双堡乡。 1949年10月,成立双堡区公所,辖双堡、洪水、亲仁、归化,该区为第五区。 1952年8月至1955年11月,今蒲台乡辖地归属于第五区。 1956年8月,蒲台乡并入双堡乡。 1957年4月,建蒲台乡。 1958年9月,并入洪水公社。 1961年6月,洪水公社撤销后,建立蒲台公社。 1963年2月,原蒲台公社的13个村民委员会划调桃红营公社,并建立桃红营公社。 1966年10月,蒲台公改为上游公社。 1969年9月,恢复原名称。 1970年1月,复建立蒲台公社。 1984年8月,蒲台公社改蒲台乡。 2003年6月,蒲台、桃红营2乡合并为蒲台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