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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双城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双城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双城区管辖,取名达桐;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将达桐村分为达桐和幸福2个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幸福村民委员会,属双城乡所辖。

1985年撤区并乡建镇,属双城镇。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双城乡,称石头沟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双城区南安乡。

1956年撤区并乡属双城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双城公社,为南安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成立南安公社,属南安公社所辖。

1983年社改乡时设南安村民委员会,属南安乡管辖。

1985年撤区并乡时,将南安乡并入双城乡设立双城镇,属双城镇所辖。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双城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双城区洪祥乡管辖;1956年撤区并乡属洪祥乡管辖;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洪祥公社,命名为前进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划归南安公社,属南安公社所辖。

1983年社改乡时设前进村民委员会,属南安乡管辖。

1985年撤区并乡设镇时,将南安乡并入双城乡,设立双城镇,属双城镇所辖。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双城乡,称石头沟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双城区南安乡;1956年撤区并乡属双城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双城公社,为齐家湖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成立南安公社,属南安公社所辖。

1983年社改乡时设齐家湖村民委员会,属南安乡管辖。

1985年撤区并乡设镇时,将南安乡并入双城乡,设立双城镇,属双城镇所辖。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双城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双城区达桐乡;1956年撤区并乡属双城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永昌区双城公社,为高头沟大队;1983年社改乡时属双城乡,设高头沟村民委员会。

1985年,撤区并乡时,将双城乡改为双城镇,属双城管辖。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双城乡三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双城区果园乡五行政;1956年撤区并乡设双城乡“八一”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双城公社,命名为达桐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达桐村民委员会,属双城乡所辖。

1985年撤区并乡,撤销双城乡设立双城镇,属双城镇所辖。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双城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双城区;1956年撤区并乡属双城乡,为南温台初级社,后为南温台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永昌区双城公社,命名为中山大队;1983年社改乡时设中山村民委员会,属双城乡所辖。

1985年撤区并乡设镇时,将双城乡改为双城镇,属双城管辖。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双城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双城区管辖。

1956年撤区并乡时属双城乡双城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双城公社,更名双城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双城村民委员会,属双城乡所辖。

1985年撤区并乡建镇,属双城镇所辖。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双城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双城区;1956年撤区并乡属双城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永昌区双城公社,为徐信大队;1983年社改乡时设徐信村民委员会,属双城乡所辖。

1985年撤区并乡设镇时,将双城乡改为双城镇,属双城管辖。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双城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双城区达桐乡。

1956年撤区并乡属双城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永昌区双城公社,为宏济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宏济村民委员会,属双城乡所辖。

1985年撤区并乡时,将双城乡改为双城镇,属双城所辖。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双城乡三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双城区宏济乡二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双城乡宏庄高级社。

1958年公社化属双城公社宏庄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宏庄村民委员会,属双城乡所辖。

1985年撤区并乡时,将双城乡改为双城镇,属双城管辖。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双城乡三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双城区南安乡;1956年撤区并乡时属双城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更名为安全大队,属双城公社所辖。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永昌区南安公社,称安全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安全村名委员会,属南安乡所辖。

1985年,撤区并乡时,将南安乡、双城乡合并设立双城镇,属双城镇所辖。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河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清源区管辖,称红旗村。

1958年人民公社时属清水人民公社,命名为河西沟大队。

1983年撤社设乡属清水乡管辖,设立河西沟村民委员会。

2015年9月清水乡撤乡建镇,属清水镇。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双城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双城区果园乡管辖。

1956年撤区并乡属洪祥乡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洪祥公社,命名为小果园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划归南安公社,属南安公社所辖。

1983年社改乡时设小果园村民委员会,属南安乡所辖。

1985年撤区并乡设镇时,将南安乡并入双城乡设立双城镇,属双城镇所辖。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双城乡四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双城区南安乡三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双城乡北安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双成公社,为北安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时属南安公社,为北安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北安村民委员会,属南安乡。

1985年撤区并乡建镇,将南安乡双城乡合并设立双城镇,属双城镇所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