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平原省清丰县第二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二区。 1957年,属六塔乡。 1958年,为六塔人民公社三合村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六塔乡三合村村民委员会。 |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平原省清丰县第二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二区。 1957年,属六塔乡。 1958年,为六塔人民公社刘村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六塔乡刘村村民委员会。 |
1949年,设立平原省,属平原省清丰县第二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河南省清丰县第二区。 1957年,属六塔乡。 1958年,为六塔人民公社吉张吴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为六塔乡吉张吴村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