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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南新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83年前别立村为东风大队,1983年设置村委会时更名为别立村民委员会。

光绪十六年(1890)十月初一,棉簇村民在沟边立碑,刻上护林、用水、护秋村规异性民约。

1955年1月,茂县土改工作团南新乡工作队进驻各村进行土地改革,在民政中的政策“依靠贫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发动群众忆苦思甜。

按政策重新划分阶级成分,按尺度、按有无剥削等,对原有地主,富农进行复查。

经过宣传政策,发动群众,查实田亩,划分成分,分配土地,建立农民协会、农民武装,吸收贫雇农积极分子到基层政权中来,南新发展党员8人,青年团员38人,成为民改中骨干。

征收富农,没收地主的耕牛,农具,土地,按人头分给贫农、中下农。

全乡建立了农会十个(芤山、青坡、牟托、文几镇、罗山、凤毛、介独、壳查、白水、棉簇)。

那时别立在石纽乡。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定》下达后,南新乡转为南新人民公社各村改为大队,共计十个大队(牟托、文镇、罗山、凤毛、介独、壳查、白水、棉簇、上别立、下别立)。

1952年,为南新乡安乡村;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为南新人民公社安乡大队;1984年,恢复乡镇建制,更为南新镇凤毛坪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人民公社时期叫罗山生产队,1958年由南新人民公社恢复为南新乡人民政府。

生产大队改为行政村,因此罗山生产队改名为罗山村。

1952年,为南新乡凤毛坪村;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为南新人民公社凤毛坪大队;1984年,恢复乡镇建制,更为南新镇凤毛坪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1952年,为南新乡牟托村;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为南新人民公社牟托大队;1984年,恢复乡镇建制,更名为南新镇牟托村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