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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家坪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王家岔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王家岔生产大队,设立王家岔村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蔡家沟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蔡家沟生产大队,设立蔡家沟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小山则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小山则生产大队,设立小山则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石窑畔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石窑畔生产大队,设立石窑畔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景家沟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景家沟生产大队,设立景家沟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贺硷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贺硷生产大队,设立贺硷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田山渠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田山渠生产大队,设立田山渠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大苗沟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大苗沟生产大队,设立大苗沟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艾家河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艾家河生产大队,设立艾家河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佟家洼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佟家洼生产大队,设立佟家洼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徐家河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徐家河生产大队,设立徐家河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庙岔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庙岔生产大队,设立庙岔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