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沙区 龙沙区为齐齐哈尔市老城区之一。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5月,齐齐哈尔市政府将全市原伪满时期的11个区划为6个区,今龙沙区城区分属二区和三区。 1954年12月1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原市内6个区调整为4个,以原四区的全部区域和一区、三区、五区各一部分区域,设立龙沙区。 1958年1月30日,撤销永定区,将其一部分区域并入龙沙区。 同年12月,全市实现“人民公社化”,将原6个区改建为龙沙等10个人民公社(区)。 1961年8月30日,将新华、龙沙公社合并为龙沙区。 同时,将光荣管理区和龙沙园艺农场合并为龙沙农业分社。 1972年将郊区所属的大民公社,划归龙沙区管辖。 名称沿用至今。 |
2、建华区 其地原名“卜奎”(或卜魁)。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黑龙江将军设置茂兴(今肇源县茂兴镇)至黑龙江城(今黑河市瑷珲镇)驿站,于此设卜奎站。 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于卜奎修筑齐齐哈尔城,别名“卜奎”。 1949年为第一区。 1954年设立北关区。 1958年改建华公社。 1961年改为建华区。 名称沿用至今。 |
3、铁锋区 铁锋区原名铁东区,意为“铁路之东”,后改为铁锋区。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5月,齐齐哈尔市政府将全市原伪满时期的11个区划为6个区,今铁锋区所辖区域的大部分为六区。 1954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以原六区的全部和五区一部分区域,设立铁东区。 1958年1月撤销永定区,将其一部分区域划给铁东区。 同年12月,全市实现“人民公社化”,将原6个区改建为10个公社。 1961年8月,将11个人民公社调整为7个区,其中将铁锋、火车头、和平3个公社合并为铁锋区。 1974年将边屯公社由郊区划归铁锋区管辖。 1978年将边屯公社所辖扎龙地区划出,增设扎龙公社。 名称沿用至今。 |
4、昂昂溪区 清初形成聚落,清代晚期称昂阿奇屯。 清末,中东铁路通车设站,并被划为铁路附属地。 由于它是中东铁路西部线中间的一个重要火车站,商工、运输各业迅速发展,形成了较为繁荣小城镇。 1938年伪满实行街村制,昂昂溪为龙江县属昂昂溪街。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划归新设置的龙东县管辖,县政府驻昂昂溪街。 1948年3月,将龙东县并入龙江县,设置第九区。 1952年10月,设置区级昂昂溪镇。 1954年10月,划归齐齐哈尔市管辖,遂设市辖昂昂溪区。 1961年8月,将榆屯管理区划归昂昂溪区,并改称农业分社。 1969年,昂昂溪区与郊区合并,为齐齐哈尔市郊区。 1970年3月,昂昂溪与郊区分设,仍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 1973年,将郊区水师营公社划归昂昂溪区。 名称沿用至今。 |
5、富拉尔基区 清初形成聚落,隶属齐齐哈尔副都统管辖。 清末,中东铁路通车设富拉尔基站,隶属龙江县管辖。 东北沦陷时期,始设富拉尔基保,后改设富拉尔基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龙江县民主政府移驻富拉尔基,设置富拉尔基区,后改为第一区,成为龙江县城。 1954年10月,划归齐齐哈尔管辖,设置富拉尔基区。 1958年12月,分为齐齐哈尔市红岸、红宝石2公社。 1961年8月,红岸、红宝石2公社合并为富拉尔基公社。 1980年6月,更名为富拉尔基区,隶属齐齐哈尔市。 名称沿用至今。 |
6、碾子山区 清代晚期形成聚落,1914年设碾子山火车站。 隶属龙江县第二区管辖。 东北沦陷后,始设碾子山保,后改设碾子山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始设碾子山区,后改为第四区。 1952年10月,设置碾子山镇。 1958年9月,将碾子山镇改称超美人民公社。 同年12月,以华安机械厂为主体“厂社合并”,成立华安人民公社,由嫩江专员公署领导。 1959年,将甘南县中兴公社的三皇庙、簸箕山、马架屯划归华安公社管辖。 1960年5月,划归齐齐哈尔市管辖。 1960年12月,将华安公社改为华安区。 1961年8月,成立华安公社农村分社,9月政企分。 1980年6月将跃进街道所辖农村划出,增设曙光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将华安区改为碾子山区,名称沿用至今。 |
7、梅里斯达斡尔族区 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后,隶属齐齐哈尔副都统管辖。 清末民初,始属龙江府,后隶龙江县。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梅里斯一带,归龙江县第七、八、九区管辖。 1954年10月,划归齐齐哈尔市管辖,同时设立卧牛吐达斡尔族自治区和达呼店、虎尔虎拉等农村区。 1956年11月2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卧牛吐、榆树屯、达呼店、虎尔虎拉等4个农村区合并,设立梅里斯达斡尔族区。 1958年12月,全市实现“人民公社化”,改为华丰人民公社,1961年8月改为郊区。 1980年3月1日,经省政府批准,将齐齐哈尔市郊区更名为梅里斯区。 1988年7月11日,国务院批准,将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改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 |
8、龙江县 清代,今龙江县东部和北部地区属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区,西南部为札赉特旗游牧地。 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905年1月29日),黑龙江将军奏准,设置黑水厅,驻齐齐哈尔城。 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1908年8月5日),清廷批准,将黑水厅改设龙江府。 因其系黑龙江省首府,故名“龙江府”,府治齐齐哈尔城,由省直辖。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2月,改龙江府为龙江县,县署驻齐齐哈尔城,由龙江道管辖。 1915年3月,于景星镇地方设置景星设治局,由龙江道管辖。 1916年2月,将甘井子佐治局划归布西设治局管辖。 1929年2月,裁撤龙江道,龙江县改由省直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 1946年4月,县政府迁驻“富拉尔基”。 同年6月,将东部地区划出,设置龙东县;1948年4月,撤销龙东县并入龙江县。 1949年5月,嫩江、黑龙江两省合并为黑龙江省,归黑龙江省管辖。 1954年8月设立嫩江专区,划归嫩江专区管辖。 同年10月,将达斡尔族自治区、昂昂溪镇、富拉尔基镇和榆树屯、达呼店等地划归齐齐哈尔市管辖;将第十区分别划归泰来县和杜尔伯特旗管辖。 1955年9月,龙江县政府迁驻朱家坎镇(今龙江镇)。 1956年3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景星县,并入龙江县。 1958年9月,将朱家坎镇改为龙江镇,同年12月将碾子山镇划归嫩江专区管辖,后划归齐齐哈尔市。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嫩江地区,从1985年1月1日起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龙江县名称沿用至今。 |
9、依安县 原系依克明安旗故地,设治前为拜泉、林甸、龙江和依克明安4县(旗)的接合部。 1923年10月20日,设置依安设治局,将拜泉、林甸、龙江3县和依克明安旗各一部分地方划出为依安设治局管辖区域,设治局驻龙泉镇(今依龙镇)。 1929年1月,依安设治局晋升为三等县,由省直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北安省管辖。 1941年10月,伪县公署由龙泉村泰安街(今依安镇)。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归黑龙江省管辖。 1947年10月,因县政府驻泰安镇,经东北政委会批准,将依安县改为泰安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2年5月,因与山东省泰安县重名,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复,恢复原名,仍称依安县。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新设立的嫩江专区管辖。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1985年1月1日,嫩江地区正式撤销,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名称沿用至今。 |
10、泰来县 隋唐为室韦族居住之地,辽、金为泰州辖境,元属中书省泰宁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朵颜卫,清初为科尔沁蒙古十旗的札赉特旗游牧地。 清末,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黑龙江将军辖区设置大赉厅后,隶属大赉厅管辖。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在嫩江西岸设置哈拉霍硕(今泰来县城东北部)屯垦局,管理北洋陆军退伍兵屯垦事宜。 清宣统元年(1909)撤销位于江东多耐站的武兴设治所,并入哈拉霍硕屯垦局,管理杜尔伯特、扎赉特两旗荒务,改称杜扎两旗屯垦局。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11月19日,批准撤销杜扎两旗屯垦局,于泰来镇设置泰来设治局,属黑龙江省管辖。 翌年6月,将原属大赉县的塔子城划归泰来设治局管辖。 1917年1月1日,将泰来设治局升格改设泰来县,列为三等县,县署驻泰来镇,隶属龙江道。 1927年5月,将泰来县嫩江江东地区划出设置泰康设治局。 1929年2月,裁撤龙江道,改由省直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 1949年5月撤销嫩江省,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1954年8月设立嫩江专区,隶属嫩江专区。 同年10月,将龙江县第十区(九河村除外)划入改设第十一区。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嫩江地区,从1985年1月1日起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名称沿用至今。 |
11、甘南县 属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区,为布特哈游牧地。 清末放荒招垦,设立荒务机构。 光绪三十一年(1905)于郭尔罗斯后旗巡防局启用“总理甘井子荒务之关防”,翌年于二站(由齐齐哈尔城至呼伦贝尔驿道的第二站,故名二站)附近勘定城基。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街基落成”,荒务行局迁抵二站(今甘南镇)。 光绪三十四年(1908),撤销荒务行局设置甘井子巡防局,隶属西布特哈总管。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7月,改设甘井子佐治局,隶属龙江县管辖。 同年10月9日批准,将甘井子佐治局改为甘井子县佐。 1916年2月,划归布西设治局管辖。 1925年12月1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将甘井子佐治局改设甘南设治局,驻地二站改为甘南镇,隶属龙江道管辖。 1929年2月,龙江道撤销后,改由省直辖。 东北沦陷后,1933年10月1日,改为甘南县,隶属黑龙江省。 1934年12月,划归伪龙江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 1949年5月,撤销嫩江省,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1954年8月设立嫩江专区,归嫩江专区管辖。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1985年1月1日,嫩江地区正式撤销后,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并沿用至今。 |
12、富裕县 先秦属濊貊。 两汉、三国迄晋时为夫馀属地。 后魏、北齐时期属豆莫娄地。 隋属靺鞨黑水部。 唐属黑水靺鞨。 辽属东京道长春州北境及东北路统军司。 金以乌裕尔河为中心设置蒲与(一作蒲峪)路(路治在今克东县金城公社古城大队)。 元为斡赤斤分地,后属孛苦江军民万户府。 明属奴儿干都司福余卫。 清属黑龙江将军齐齐哈尔副都统。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建立驿站,设塔哈尔站(今塔哈站)、宁年站(今富裕镇),后改大来克屯。 清末民初,今富裕西部属龙江府(后改龙江县),东部属依克明安旗。 1929年设富裕设治局,驻五棵树,后迁驻隆昌镇(今富路镇,原称大来克村),由省直辖。 1933年10月,改为富裕县,属黑龙江省。 1934年12月,属龙江省。 1945年,划归嫩江省。 1948年6月,依克明安旗并入富裕县。 1949年11月,县政府迁驻宁年镇(后改名富裕镇)。 1949年5月,属黑龙江省。 1954年8月,属嫩江专区。 1960年1月,划归齐齐哈尔市。 1961年10月,归嫩江。 1985年1月,划归齐齐哈尔市。 此名称沿用至今。 |
13、克山县 克山一带,清代属布特哈游牧地,清末添设民官,归讷河直隶厅管辖。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5年3月18日,于讷河县属三站地方设量克山设治局,隶属龙江道管辖,衙暑初设二克山。 同年8月2日批准,改设克山县,后将县署移驻三站(亦称察霍镇.今克山县城)。 1929年2月,裁撤龙江道,改由省直辖。 11月,将二克山一带划出设置克东设治局。 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 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北安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黑龙江省管辖。 1954年8月,松江、黑龙江两省合并后,由省直辖。 1956年3月,划归嫩江专区管辖。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1985年1月,嫩江地区正式撤销,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名称沿用至今。 |
14、克东县 隋唐属室韦辖地,五代属契丹,金设蒲峪路,明属奴儿干都司福余卫,清为布特哈游牧地。 中华民国初期,先后属讷河、克山县管辖。 1929年1月10日,将克山县东部划出设置克东设治局,驻二克山镇,同年2月将克东设治局迁至德都镇,改称德都设治局。 1929年12月1日由黑龙江省政府批准设治,仍名为克东设治局,由黑龙江省直辖。 东北沦陷后,1933年10月1日,将克东设治局改为克东县,隶属黑龙江省。 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1939年6月划归北安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黑龙江省管辖。 1954年8月,松江、黑龙江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 1956年3月.划归嫩江专区管辖。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1985年1月,嫩江地区正式撤销,克东县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
15、拜泉县 清初,属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地,清代中叶以后属依克明安旗辖地,清朝晚期黑龙江将军始放巴拜荒段,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巴拜荒务行局。 清光储三十二年正月初八日(1906年2月1日),清廷批准,设置拜泉县,隶属海伦直隶厅管辖,县署初设太平山(今新生乡兴盛村),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秋县署迁至三道镇,清光绪三十四年十月(1908年11月)迁驻新街基(今县城)。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6月,拜泉县隶属龙江道管辖。 1929年2月,撤销道的建制后,改由省直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管辖,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北安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黑龙江省管辖,1956年3月划归嫩江专区管辖。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1985年1月,嫩江地区撤销后,划归齐齐哈尔市。 |
16、讷河市 清初,分属齐齐哈尔、墨尔根副都统辖区,为布特哈总管所属游牧区。 清康熙三十年(1691),由布特哈总管管理该处八旗事宜。 清光绪二十年(1894)布特哈总管改设副都统,将布特哈副都统衙门移驻博尔多站(今讷河老站)。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属东布特哈,并于博尔多站东北1公里处建立街基筑城。 清宣统二年(1910)设置讷河直隶厅,隶属黑龙江行省。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1月28日,将讷河厅改为讷河县。 1914年8月,将讷河县划归龙江道管辖。 1915年3月,将讷河县东部地区划出设置克山设治局。 1929年2月,裁撤道区建制后,改由省直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嫩江省管辖。 1949年5月,黑、嫩两省合并后,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1954年8月设立嫩江专区后,归嫩江专区管辖。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曾一度撤销时,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1985年1月1日,正式撤销嫩江地区,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1992年9月2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讷河县,设立讷河市(县级),改由省直辖,省政府确定由齐齐哈尔市代管。 名称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