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4月,原中央街改为向上街,向上街取积极向上之意。 1965年,图们设市时,把向上、铁路两街合并为向上街,设向上街办事处。 1968年7月,成立向上街革命委员会。 1973年,改称向上街办事处革命委员会。 1976年12月,改为向上街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0年8月,恢复向上街道办事处。 |
东北沦陷时期,图们街下设银河、康德、昭和、仲秋等区,新华街区属图们街银河区。 1945年,抗战胜利,图们街下设9个厢,新华街区属中山、新民、中华等3厢。 1949年3月,成立新华街政府,现新华街区属中山、新民、德新、新华四个街。 1954年1月,新华街政府改为街公所,新华、中山、德新合并为图们第二街公所,国境、新民街合并为第三街公所。 1956年3月,街公所取消序数街名称,将第二、第三街公所重新划为新华街、国境街、德新街。 1965年,三街合并为新华街,并成立新华街道办事处。 1984年5月,属新华街同心路以北区域划归向上街。 1987年1月,新增设1个委,全街12个委。 2000年1月,将原属向上街的锦水街以东、二七街以西、图们大路以南区域,即文化、新兴、春星3个居民委划归新华街。 2002年5月,新华街15个委整合为新平、新安、新昌、新盛、新民、新兴6个社区。 2005年10月,将向上街道、月宫街道部分区域划归新华街道,将原6个社区撤并整合成4个社区,产生新平、新安、新民、新兴社区。 |
1981年,设向上街第九居民委员会为东月宫居委会,向上街第十居民委员会为西月宫居委会,向上街第十居民委员会为北细居委会,向上街十二委为五工居委会,向上街十三委为曲水居委会,向上街十四居民委员会为铁新居委会。 1984年,北细居民委员会更名为北新居委会,五工居委会更名为东京洞居委会。 1984年5月,重新调整区划时,新增设月宫街办事处。 希望街区居民居住及生活水平原来越高,就像月宫一样美好。 “月宫”二字由此而来,沿用至今。 |
月晴镇是传统的朝鲜族聚居地。 清朝初期为南垦围场。 同治九年(1870)前后,清之封禁旧制始废驰,遂改行开疆实边之策。 光绪二十年(1894),清政府在图们江沿岸设堡辖社,月晴乡一带归属于宁远堡的霁晴、霁霞、月朗社境内。 1913年,月朗社改为月新社;霁晴社与霁霞社合并,各取其尾字,取名晴霞社。 1933年,月新社、晴霞社再行合并,各取首字,取名月晴社,划归和龙县。 1936年月晴社改称月晴村。 1980年名为图们市月晴人民公社。 1983年8月,恢复为月晴乡。 1994年改为图们市月晴镇。 |
石岘镇区域清代为禁垦围场。 清光绪二十年(1894),清政府在图们江沿岸设堡连辖社,石岘镇区域当时归属于南岗(延吉)招垦局,光绪二十八年(1902),为珲春副都统下设之延吉厅春华社。 1932年,日伪成立了“保甲”,次年成立“春华村公所”和“春融村公所”,仍属汪清县。 1936年,日本川西财团为进一步掠夺林业资源,在石岘镇建成了“东洋巴尔布株式会社石岘工厂”(即今石岘造纸厂)。 1945年9月,经汪清县临时政府批准为春华区。 1948年5月起为汪清县第七区,同年7月改为汪清县石岘区。 1958年9月,一镇两乡合并为汪清县石岘镇人民公社。 1965年从石岘镇人民公社划出石岘镇归图们市,为市辖街道办事处;其余区域命名为新农人民公社,仍归属于汪清县。 1983年,改称新农乡。 1984年末,石岘街道与新农乡合并为图们市辖石岘镇,并沿用至今。 |
1936年将长山、盘安两乡合并,且由两乡名中各取“长”字与“安”字,命名为长安,设长安镇。 “长安”二字由此而来,沿用至今。 1945年11月改为长安区。 1950年列为第一区。 1956年3月分别成立磨盘乡、长安乡。 1958年4月,磨盘、长安两乡合并成立长安乡。 1958年11月,改为长安人民公社。 1983年10月,改为长安乡。 1984年11月,复改建为长安镇。 |
清朝光绪年间开始开发,逐渐形成村落。 1912年改名为春芳社二区。 1934年,伪满时期,春芳二区改名为汪清春芳保;1938年改为春芳乡村公署;1945年,改名为汪清春芳区第八区;1947年命为为珲春县春芳区七区。 1962年成立凉水人民公社,1983年改为凉水乡,1984年改为凉水镇,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