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7月属第六区文殊区。 1951年属十二区文殊区。 1957年属文殊乡。 1958年8月建花山生产大队,属文殊人民公社。 1958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胡围孜管理区。 1959年撤销新弦人民公社,属文殊人民公社。 1961年属文殊区。 1962年5月复属文殊人民公社。 1983年4月花山生产大队改为花山村民委员会,属文殊乡。 1986年11月,划属南王岗管理区管辖。 1988年11月属南王岗乡。 2005年11月撤销南王岗乡,划归文殊乡管辖至今。 |
1975年从撞山寺生产大队析置梁棚生产大队,属文殊人民公社。 1983年4月梁棚生产大队改为梁棚村民委员会,属文殊乡管辖。 1986年11月从文殊乡划属南王岗管理区管辖。 1988年7月南王岗管理区改为南王岗乡,属之管辖。 2005年12月撤销南王岗乡,划归文殊乡管辖至今。 |
1949年7月属第六区文殊区。 1951年7月属十二区文殊区。 1955年设东岳中心乡,属文殊区。 1957年7月设东岳乡。 1958年4月属文殊乡。 1958年8月建东岳生产大队,属文殊人民公社。 1958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胡围孜管理区。 1959年属文殊人民公社。 1961年属文殊区。 1962年复属文殊人民公社。 1983年4月东岳生产大队改为东岳村民委员会,属文殊乡管辖。 1986年11月从文殊乡划属南王岗管理区。 1988年7月属南王岗乡。 2005年12月撤销南王岗乡,划属文殊乡管辖至今。 |
1949年7月属第六区文殊区。 1951年属十二区文殊区。 1957年属文殊乡。 1958年8月建翁塆生产大队,属文殊人民公社。 1958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胡围孜管理区。 1959年撤销新弦人民公社,属文殊人民公社。 1961年属文殊区。 1962年5月复属文殊人民公社。 1983年4月翁塆生产大队改为翁塆村民委员会,属文殊乡。 1986年11月划属南王岗管理区管辖。 1988年11月属南王岗乡。 2005年11月撤销南王岗乡,划归文殊乡管辖至今。 |
1949年属文殊区。 1949年7月属第六区文殊区。 1951年属十二区文殊区。 1957年属文殊乡。 1958年8月建撞山寺生产大队,属文殊人民公社。 1958年11月属新弦人民公社胡围孜管理区。 1959年撤销新弦人民公社,复属文殊人民公社。 1961年属文殊区。 1962年复属文殊人民公社。 1975年撞山寺生产大队分设梁棚生产大队。 1983年4月撞山寺生产大队改为撞山寺村民委员会,属文殊乡管辖。 1986年11月从文殊乡划属南王岗管理区管辖。 1988年7月属南王岗乡。 2005年12月撤销南王岗乡,划归文殊乡管辖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