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以前,枣岭长期隶属民康乡常安里二十一都前期属吾峰社,民国23年(1934年)实行保甲制枣岭为枣岭保,民国28年(1939年)吾峰设乡,民国33年(1944年)吾峰与苏坑合并为常安乡。 枣岭与剧头铺合称吾中保,1949年11月保改为吾中乡,改为第三区,后改第八区再后改为11区,1958年撒区并乡,复居吾峰乡。 1958年10月实行公社化属城关人民公社,吾峰大队,1961年成立吾峰人民公社,枣岭设大队,1984年改社分开。 公社改为吾峰乡,大队改为村,而今为枣岭村。 |
自宋至清,属民康乡,常安里廿一、廿二都,民国时期先后属第一区,常安乡,新中国成立后,吾峰人民公社成立后,设吾中大队,1984年改为吾峰乡吾中村。 |
吾西村原先称″魁塔”,后慢慢变音为″溪碧”。 新中国成立前改称为″鳌西”。 1961年改为吾西,宋至清属廿二都,1949年前属鳌峰乡溪碧保,常安乡鳌西保。 新中国成立后称第八区,第十一区鳌西乡。 1958年公社化属城关公社吾峰大队,1961年称吾峰公社吾西大队,1984年改称吾西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驻地图川(溪碧)。 |
历代以来,都以大水路为名,属永春廿二都后吾峰公社成立,设择水大队。 |
从吾峰大队侯龙角落,到吾峰公社侯龙大队,吾峰乡-吾峰镇-侯龙村民委员会。 1949年前属吾西保,1949年后称吾西乡,1958年公社化属吾峰大队,1961年从吾峰大队析出为后垄大队,1984年称后垄村委会。 1985年4月改称侯龙村委会。 |
民国23年(1934年)改为实行保甲制度,梅林属于二十二都,南阳坊、常安里。 民国时期实行保甲制度,梅林隶属吾峰乡,陇内保,新中国成立后,梅林先后隶属八区,十一区,霞陵区,蓬壶区。 1958年人民公社化,政社合一,梅林隶属城关人民公社,属吾顶大队。 1961年全县重新划为二十二公社,梅林独立为大队编制,隶属吾峰人民公社。 1984年,体制改革,政社分开,改梅林大队为梅林村。 |
以前沿用″乡、里、都”时,蓬莱巷属民康乡常里二十二都。 1934年实行保甲制时,先属第一区,为联保所在地,后属吾峰乡叫蓬莱巷保。 1945年归常乡叫吾顶保。 自此,吾顶成为蓬莱巷的代名词。 新中国成立后,先是属第三区吾顶乡(含仙岭沈姓,梅林,横山)后归第八区(第十一区)吾顶乡。 1952年初析吾顶乡的仙岭沈姓归仙岭乡,横山归吾西乡。 土检后增入张格,仍叫吾顶乡。 1957年一度归蓬莱区,撤区并乡时,属吾峰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政社合一,吾峰乡并入城关公社,改吾顶乡为吾顶大队。 1961年全县划为二十二公社,析吾顶大队为吾顶、梅林、培民三个大队,归属吾峰公社。 1984年体制改革,政社分开,改吾顶大队为吾顶村。 |
早称桃源二十二都南阳坊,张格乡。 1961年从吾顶大队析出另立大队时称培民。 1949年前与吾江、半岭村合为常山乡、吾江保。 1949年后称吾江乡。 后又与吾顶、梅林、仙岭合为吾顶乡。 1958年公社化称吾顶大队,1961年成立培民大队。 1984年设立培民村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