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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溪南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49年1949年前属溪南镇,1956你那成立溪南居委会,1958年公社化时居委会合并溪南大队,1965年复立溪南居委会,2005年改为溪南社区居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溪南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溪南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溪南生产大队,设立溪南村民委员会,简称溪南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长兴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长兴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长兴生产大队,设立长兴村民委员会,简称长兴村委会。

2017年重建,地名沿用至今。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南岸村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南岸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南岸村生产大队,设立南岸村村民委员会,简称南岸村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左湾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左湾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左湾生产大队,设立左湾村民委员会,简称左湾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芹头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芹头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芹头生产大队,设立芹头村民委员会,简称芹头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白露坑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白露坑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白露坑生产大队,设立白露坑村民委员会,简称白露坑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仙东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仙东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仙东生产大队,设立仙东村民委员会,简称仙东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后慕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后慕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后慕生产大队,设立后慕村民委员会,简称后慕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台江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台江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台江生产大队,设立台江村民委员会,简称台江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南门山村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南门山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南门山村生产大队,设立南门山村村民委员会,简称南门山村村委会。

2021年搬迁至南门山68号,地名沿用至今。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溪尾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溪尾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溪尾生产大队,设立溪尾村民委员会,简称溪尾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关门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关门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关门生产大队,设立关门村民委员会,简称关门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东安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东安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东安生产大队,设立东安村民委员会,简称东安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西安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西安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西安生产大队,设立西安村民委员会,简称西安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