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仙泉人民人公社辖。 1964年仙泉公社改西池公社,并迁址西池,西池乡辖。 1984年政社分设,西池人民公社改为西池乡,大队改村,称西池村民委员会。 2000年底,撤并乡镇,原西故县乡并入西池乡,置西池乡,西池乡辖。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三池都,辖下三里有三村:东池、南池、西池。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西池编村、为主村,北耳、南耳、东池、南池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三区(驻地韩店)西池乡,下辖西池、东池、南池、申川。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东方红高级合作社,简称“东方红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西池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仙泉公社,置东池生产大队,下辖3个生产小队。 1964年仙泉公社汉所迁往西池,故属改称后的西池公社。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西池乡,东池大队随改为东池村民委员会,下辖3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西池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三池都,下三里有三村:南池、东池、西池。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西池编村、为主村,北耳、南耳、东池、南池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三区(驻地韩店)西池乡,下辖西池、东池、南池、申川。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东方红高级合作社,简称“东方红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西池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西池公社,置南池生产大队,下辖5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西池乡,南池大队随改为南池村民委员会,下辖5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西池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 北宋壁编村为主村,小河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三区(驻地韩店)仙泉乡,下辖南仙泉、北仙泉、南耳、北耳、小河。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光明高级合作社,简称“光明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故县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仙泉公社,置小河生产大队,下辖7个生产小队。 1964年,仙泉公社治所迁至西池,故改称西池公社。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西池乡,小河大队随改为小河村民委员会,下辖7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西池乡。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璧泉都,下辖四里有五村:南仙泉、固(故)县、北仙泉、宋壁、沟南村。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北仙泉编村、为主村,南仙泉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三区(驻地韩店)仙泉乡,下辖南仙泉、北仙泉、南耳、北耳、小河。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红胜高级合作社,简称“红胜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故县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仙泉公社,1964年属西池公社,置北仙泉生产大队,下辖8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西池乡,北仙泉大队随改为北仙泉村民委员会,下辖8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西池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璧泉都,下辖四里有五村:南仙泉、固(故)县、北仙泉、宋壁、沟南村。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北仙泉编村、为主村,南仙泉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三区(驻地韩店)仙泉乡,下辖南仙泉、北仙泉、南耳、北耳、小河。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胜利高级合作社,简称“胜利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故县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仙泉公社,置南仙泉生产大队,下辖6个生产小队。 1964年,仙泉公社治所迁至西池,故隶属西池公社。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西池乡,南仙泉大队随改为南仙泉村民委员会,下辖6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西池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余庆都,下辖三里有三村:申川、南王庆、北王庆。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李坊编村、为主村,古桥、沙峪、申川、羊圈沟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区下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三区(驻地韩店)西池乡,下辖西池、东池、南池、申川。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红星高级合作社,简称“红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西池管理区。 1961年,红旗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仙泉公社,置申川生产大队,下辖4个生产小队。 1964年,仙泉公社治所迁至西池,故改为西池公社。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西池乡,申川大队随改为申川村民委员会,下辖4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西池乡。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守信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李坊编村、为主村,古桥、沙峪、申川、羊圈沟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三区(驻地韩店)韩川乡,下辖韩川、沙峪、羊圈沟、土桥。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裕民高级合作社,简称“裕民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西池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西池公社,置沙峪生产大队,下辖6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西池乡,沙峪大队随改为沙峪村民委员会,下辖5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西池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璧泉都,下辖四里有五村:故县、南仙泉、北仙泉、宋壁、沟南村。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西故县编村、为主村,周南、长脚头、石炭峪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区下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故县乡,下辖东故县、西故县、周南三村。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建丰高级合作社,简称“建丰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故县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故县公社,置西故县生产大队,下辖8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西故县乡,西故县大队随改为西故县村民委员会,下辖8个村民小组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西池乡。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璧泉都,辖下四里有五村:固(故)县、南仙泉、北仙泉、宋壁、沟南村。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彭家编村、为主村,石家庄、曹家堰、镇里、东故县、郎家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故县乡,下辖东故县、西故县、周南三村。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红星高级合作社,简称“红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故县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故县公社,置东故县生产大队,下辖4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西故县乡,东故县大队随改为东故县村民委员会,下辖4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西池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璧泉都,下辖四里有五村:宋壁、南仙泉、固(故)县、北仙泉、沟南村。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宋壁编村,为主村,小河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区下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河头乡,下辖河头、小川、余家、宋壁。 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新星高级合作社,简称“新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故县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故县公社,置宋壁生产大队,下辖10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西故县乡,宋壁大队随改为宋壁村民委员会,下辖10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西池乡。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五龙乡务本都,下辖五里有四村:河头、贾张(掌)、元(原)村、曹家堰。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 河头编村为主村,小川、庾家村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河头乡,下辖河头、小川、余家、北宋壁四村。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前明高级合作社,简称“前明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故县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故县公社,置河头生产大队,下辖13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西故县乡,河头大队随改为河头村民委员会,下辖10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西池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璧泉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彭家编村、为主村,石家庄、曹家堰、镇里、东故县、郎家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郎家乡,下辖郎家、彭家、石家庄。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民锋高级合作社,简称“民锋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故县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故县公社,置彭家生产大队,下辖4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西故县乡,彭家大队随改为彭家村民委员会,下辖5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西池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壁泉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西故县编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坟上乡,下辖坟上、杨家岭、长井头。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前进高级合作社,简称“前进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故县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故县公社,置坟上生产大队,下辖5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西故县乡,坟上大队随改为坟上村民委员会,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西池乡。 |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西故县编村、为主村,周南、长脚头(长井头)、石炭峪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区下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坟上乡,下辖坟上、杨家岭、长井头。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胜利高级合作社,简称“胜利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故县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故县公社,置长井头生产大队,下辖3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西故县乡,长井头大队随改为长井头村民委员会,下辖3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西池乡。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璧泉都,下辖四里有五村:沟(周)南、南仙泉、固(故)县、北仙泉、宋壁。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西故县编村、为主村,周南、长脚头、石炭峪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二区(驻地苏店)故县乡,下辖东故县、西故县、周南三村。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广明高级合作社,简称“广明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故县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故县公社,置周南生产大队,下辖8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西故县乡,周南大队随改为周南村民委员会,下辖7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西池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