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推荐 > 新蒲新区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新蒲新区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红花岗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新蒲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和新设礼仪街道办事处的通知》精神,同意撤销礼仪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设立礼仪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28日,礼仪街道办事处挂牌成立仪式举行。

原新蒲镇于1992年9月撤乡建镇,当时隶属遵义县直管,1998年5月划归红花岗区管理,2009年5月起由新蒲新区托管。

2017年1月1日原新蒲镇撤镇设办,新蒲街道办事处挂牌成立,属于新蒲新区派出机关。

2016年,以新中、文武、湘江、三合、大山5村组建新中街道,沿用至今。

唐末至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属播州杨氏土官世袭领地。

次年,属遵义县东乡乐安里。

清雍正六年(1728年),随府县改隶贵州省。

民国二年(1913年),属东三上区、东三下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始设新舟镇,属第五区。

1955年,改称新舟区。

1958年,与虾子区合并为虾子基层公社。

1992年,复为新舟镇。

2009年5月4日,遵义县(今播州区)划出新舟镇,挂牌遵义市新蒲新区党委工作委员会、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托管。

2012年8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新舟镇由托管。

2016年4月5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对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遵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府呈〔2015〕31号)作出批复,同意将原遵义县的新舟镇、虾子镇、三渡镇、永乐镇、喇叭镇和遵义市汇川区的北京路街道划归遵义市红花岗区管辖。

2016年—2019年,新舟镇不变,由新蒲新区托管。

汉代,属营县。

唐代,属带水县。

唐末至明后期,属播州。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设遵义县,镇境属通平里、乐安里。

清宣统三年(1911年),分属东二区和东三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虾子区。

1958年,虾子、新舟2区合并为虾子基层公社。

1992年,原虾子镇及宝合、乐安、南坪、兰生4村建新的虾子镇。

1994年10月,青山片区由喇叭镇划入。

2013年7月,遵义县(今播州区)虾子、三渡、永乐三镇划新蒲新区托管。

2016年4月5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对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遵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府呈〔2015〕31号)作出批复,同意将原遵义县的新舟镇、虾子镇、三渡镇、永乐镇、喇叭镇和遵义市汇川区的北京路街道划归遵义市红花岗区管辖。

2016年—2019年,虾子镇不变,由新蒲新区托管。

春秋战国,为鳖国地。

唐末至明末,属播州。

明末至清代,为遵义县乐安里辖境。

民国时期,属东三区。

1950年,属遵义县三区。

1960年,建三渡公社。

1992年9月,撤区建三渡镇。

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前,属播州长官司辖地。

次年改土归流置遵义县,属乐安里第六、第九、第十甲地。

清宣统三年(1911年),属东三区第六、第九第十甲。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遵义县第五区。

1950年,茅坡、骊龙2乡合并为遵义县第十八区。

1955年9月,改为茅坡区。

1992年10月,撤区并乡新建永乐镇。

2013年7月,永乐镇划新蒲新区托管。

2016年4月5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对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遵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府呈〔2015〕31号)作出批复,同意将原遵义县的新舟镇、虾子镇、三渡镇、永乐镇、喇叭镇和遵义市汇川区的北京路街道划归遵义市红花岗区管辖。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至清末,属遵义县东乡通平里。

清宣统三年(1911年),属东二区,区自治公所设在喇叭场。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第二区。

1950年,属虾子区大土乡。

1951年,成立十九区,区署驻喇叭场,辖大土、大窝2乡。

1992年10月,龙坪区喇叭乡、大土乡,虾子区青山乡合并为喇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