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芝罘区 古为东夷族地。 夏朝,东夷族建过国。 商、西周、春秋时为莱国地。 战国属齐。 秦代属齐郡。 汉代为东莱郡。 晋为东莱国。 南北朝为东莱、长广郡。 隋为莱州。 唐置登州、莱州。 宋、元因之。 明、清为登州府、莱州府。 1913年,废府置道。 至1925年,先后属山东胶东道、山东东海道福山县地。 1934年春,山东省政府建山东烟台特别行政区,直属山东省政府管辖,至此,烟台始脱离福山县,独立建置。 1938年2月,日伪改烟台特别行政区为烟台市,隶属伪鲁东道。 1940年7月改属伪登州道。 1945年8月烟台解放后,划属胶东行政区。 1950年建立文登、莱阳专区和烟台市。 1956年文登、莱阳专区合并为莱阳专区。 1958年莱阳专区、烟台市合并为烟台地区。 1983年11月,撤销烟台地区,组建地级烟台市,原烟台市改为芝罘区。 |
2、福山区 秦置腄县,属胶东郡。 西汉增置牟平、育犁县,与腄县同属东莱郡。 东汉省育犁、腄县。 唐武德六年(623)析置清阳县,治古腄城。 贞观元年(627)省入文登县,并省牟平县。 麟德二年(665)析文登县复置牟平县,故腄、清阳地属之。 金天会九年(1131),伪齐刘豫析牟平、蓬莱县地始置福山县,属登州。 元因之。 明、清属登州府。 1913年属胶东道,1925年属东海道。 1928年直属山东省。 1936年属山东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0年属北海专区。 1956年属莱阳专区。 1958年莱阳专区改称烟台专区,隶属关系不变。 1961年复县,仍属烟台专区。 1967年属烟台地区。 1983年改县为区,属烟台市。 |
3、牟平区 商、西周属莱子国。 春秋先后为莱子国、牟子国领地。 战国属齐东境。 秦为齐郡腄(音chuí)县。 西汉于今之牟平设东牟县,隶属青州东莱郡。 公元前182年封齐悼王之子刘兴居为东牟侯。 新莽改称弘德县。 后汉时置为青州东莱郡东牟县。 曹魏时为青州长广郡所辖。 晋初撤东牟县,其地并入治所在今福山区的牟平县地。 北魏属光州东牟郡牟平县地。 齐周时属光州东莱郡文登县地。 隋代属青州东莱郡文登县地。 唐麟德二年(665),析文登县于汉东牟故城(今牟平城)置牟平县。 从此,牟平地、名相符。 天会九年(1131),于登州牟平县治,别置宁海军,金大定二十二年(1182),升宁海军为宁海州,治所仍在牟平城,辖牟平、文登二县,隶属山东东路。 元因之,初隶于益都路,继隶于淄莱路,至元九年(1272)直隶于中书省。 明初,为山东布政使司登州府宁海州,省牟平县入宁海州,领文登县。 清因之,不辖县。 1913年废州为宁海县;1914年,因避同浙江省的宁海县重名改复牟平县,初属胶东道,1925年改属东海道,1928年道废直隶山东省。 此时牟平境域包括现牟平、莱山全境,乳山、芝罘大部,海阳、文登个别地域。 抗日战争时期,牟平政区多次变动。 1941年1月,牟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先属胶东行政区,后改属东海专区。 同年5月,将八、九、十区全部和七区南部的3个乡镇、六区南部的4个乡镇划归牟海县,后改为乳山县。 1942年1月,将上庄口以东133个村划归文西县(1945年改为昆嵛县)。 1944年11月,将鹊、垛二山以西两区部分村划归牙前县。 1947年将牟平划为牟东和牟平两县,1948年7月两县又合为牟平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牟平先后属文登、莱阳专区。 1950年1月,撤销于1944年成立的牙前县,原牟平划出的村庄大都重新划回牟平。 1956年3月,将1942年5月成立的文西县后改为昆嵛县撤销,划出的村划回牟平成立龙泉区。 1958年8月将莱山、初家2乡划归烟台市。 同年11月,牟平县并入烟台市。 1959年11月牟平复县,乳山县6处公社划入牟平,莱山、初家2公社仍留烟台市。 是年,牟平县隶属烟台专区。 1962年原乳山县划出的6处公社划回乳山,留烟台的莱山人民公社划回牟平县。 1965年初家人民公社从烟台市划回牟平县,1977年再次划归烟台市。 1983年11月牟平县改属烟台市。 1994年7月撤销牟平县,设立烟台市牟平区,将原牟平县的莱山、解甲庄2镇划归新设烟台市莱山区。 |
4、莱山区 商时期境域为莱夷地。 春秋战国时期为齐国地。 秦代为胶东郡腄县地。 西汉为东莱郡东牟县地。 东汉为青州东莱郡东牟县地。 三国曹魏时为青州东莱郡东牟县地。 西晋时期为青州东莱郡黄县地。 南北朝刘宋时期为青州东莱郡牟平县地。 南北朝北魏、东魏、北齐、北周时期均为光州东牟郡牟平县地。 隋代为东莱郡文登县地。 唐代为河南道登州牟平县地。 北宋时期为京东东路登州牟平县地。 金代为山东东路宁海州牟平县地。 元代为宁海州牟平县地。 明代为登州府宁海州地。 清代为登州府宁海州地,隶属宁海州荆山乡和普济乡。 民国时期为山东省牟平(宁海)县地。 1935年,属牟平县第二区和第三区。 1942年,牟平县设12个区,属第十一、十二区。 1945年,属牟平县祁山区、桂山区和檠山区。 1948年,属牟平县第十三、十四、十五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境域先后归属牟平县、芝罘区、烟台市。 1958年,牟平县撤销,属烟台市。 初家、莱山、解甲庄人民公社先后成立。 次年11月恢复牟平县,解甲庄公社划回牟平县。 1962年,莱山公社划回牟平县。 1965年,初家公社划回牟平县。 1977年,初家公社划入烟台市(1983年8月改称为芝罘区)。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设立镇后,初家镇隶属芝罘区,莱山镇和解甲庄镇隶属牟平县。 1994年7月,设立莱山区。 |
5、蓬莱区 唐贞观八年(634),析黄县东域置蓬莱镇,其辖区相当于今蓬莱市辖区外加东、南一部。 神龙三年(707),撤黄县及其所属蓬莱镇,设蓬莱县,辖区包括今蓬莱市、龙口市、长岛县、福山区、栖霞市全境。 先天元年(712),析蓬莱县西部复置黄县。 金天会九年(1131),析蓬莱县域东一部置福山县(治所两水),析域南一部置栖霞(治所阳疃)。 元、明、清各代辖区无变动。 1929年冬,长岛析出设县;1935年3月复并入蓬莱县;6月再次析出设县。 1947年设长山列岛区,隶属于蓬莱县;1948年8月析出。 1958年12月,黄县、长岛2县并入蓬莱县。 1961年10月黄县析出。 1963年6月长岛县析出。 1991年,蓬莱县改市。 2002年9月,析大季家镇归烟台福山区。 2020年,蓬莱市改区。 |
6、龙口市 春秋为莱国地。 战国属齐国。 秦置黄县,属齐郡,治所在今黄城集,因城临黄水河得名。 隋开皇初,长广郡废,县属牟州,大业二年(606年)州废,黄县仍属东莱郡。 唐初属莱州,神龙三年(707年)改黄县为蓬莱县,登州由牟平移治蓬莱。 先天元年(712年)析蓬莱县复置黄县,属登州。 宋、金、元因之。 明、清属登州府。 1913年废府、州,存道,黄县属胶东道。 1925年属东海道。 1928年道废,直隶于省。 1936年10月属国民党山东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38年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自第七行政督察区划出栖霞、招远等4个县置第九行政督察区,黄县属之。 同年5月上旬共产党建立黄县抗日民主政府,受中共胶东特委领导;8月北海专区成立,黄县属之。 10月置龙口特别行政区,亦属北海专区。 1939年12月隶属于蓬黄掖行政联合办事处。 1940年4月北海专区第二次成立(1938年12月撤销),黄县属之。 1945年9月置龙口特区和黄县城厢特区,均属北海专区。 1946年2月黄县城厢特区撤销,复归黄县。 同年4月撤销龙口特区,置龙口市,仍隶属北海专区。 1949年6月再度置黄县城厢特区,隶属不变。 1950年5月龙口市和黄县城厢特区同时撤销,并入黄县;时北海专区撤销,黄县属新设立的莱阳专区。 1958年10月莱阳专区改称烟台专区,隶属关系不变。 同年12月,黄县与长岛县同时撤销,并入蓬莱县。 1961年10月,复置黄县,以1958年撤销前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仍属烟台专区(1967年改称烟台地区)。 1983年8月撤销烟台地区,置地区级烟台市,隶属关系仍旧。 1986年9月撤销黄县,改置龙口市(县级),由烟台市代管。 |
7、莱阳市 唐虞夏时为莱夷地,属青州总部。 商时为莱国地,属营州总部。 西周时为莱侯国地,属幽州总部。 东周时为齐国东境即墨地。 秦时为齐郡东境。 汉时为邹卢、挺、昌阳、长广及观阳县之地,先后归属胶东国、东莱郡、琅琊郡、北海国、东莱郡,并先后属青州、徐州、青州总部。 东汉时邹卢并入挺。 晋咸宁三年(277),观阳、昌阳并入长广县。 时挺、长广县属青州总部。 晋元康八年(298)复置昌阳县(县城在今莱阳市照旺庄镇前发坊村),属青州总部。 北魏、北齐、北周时,初分属长广、东牟郡,后属长广郡,属光州总部。 隋时属东莱郡,属青州总部。 唐朝贞观年间,昌阳属莱州。 唐永徽元年(650),昌阳城圮于水,迁县治于今莱阳城。 后同光元年(923)改昌阳为莱阳,属莱州。 宋、金时莱阳仍属莱州。 元朝时初属益都路,后属般阳路总管府。 明朝初,改属莱州府,明洪武九年(1376),改属登州府,清朝袭之。 1913年,废府置道,莱阳县属山东省胶东道。 1925年改属山东省东海道。 1928年废道,莱阳县直属山东省政府。 1938年属第八行政督察专区。 1939年划归第十三专区管辖。 1940年5月莱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1941年2月莱阳县析出莱东行署。 1945年3月莱东行署析出五龙县,8月莱东行署改称莱东县政府,莱东、五龙两县均属南海专区。 1950年3月,莱东、五龙两县合并称新的莱东县,6月莱东县改称莱阳县,莱阳县易名为莱西县,属莱阳专区。 1958年10月莱西县合并入莱阳县,11月莱阳专署撤销后,属烟台行政公署。 1962年1月又分为莱阳、莱西两县。 1987年2月,撤销莱阳县,设立省辖县莱阳市,由烟台市代管。 |
8、莱州市 夏称莱夷地,有过国。 商为莱侯国。 周属莱子国。 战国时,齐置夜邑。 秦属齐郡东境。 西汉置掖县,为青州东莱郡治。 晋为东莱国治。 南北朝时,北魏分青州东部置光州,辖东莱、长广、东牟三郡,掖为州、郡治。 隋废郡改光州为莱州,领县九;后又废州复东莱郡。 唐复改东莱郡为莱州。 宋、元皆沿唐制。 明升莱州为府,辖二州五县。 清因之。 1912年后废府留县,由省直辖。 1938年3月,成立抗日民主政府,属胶东行署北海专区。 1941年1月,析掖县南部置掖南行署。 1956年3月,复并入掖县。 1988年2月24日,撤销掖县建立莱州市,为省辖县级市,由烟台市代管。 |
9、招远市 夏、商、周属青州莱国地。 齐灵公十五年(前567),齐侯灭莱,始属齐。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设曲成县(在今城西22千米处的西曲城村附近)和巾弦县(黄县西南),属东莱郡,今招远大部为该两县地域。 北魏皇兴四年(470),析曲成为东、西曲成两县,仍属东莱郡。 北齐天保七年(556),东曲成县、西曲成县并入掖县,巾弦县并入黄县,仍属光州东莱郡。 唐武德六年(623),废曲城,在今城区置罗峰镇,属河南道莱州郡掖县。 北宋时属河南道京东东路莱州郡掖县。 金天会九年(1131),升罗峰镇为县,属山东东路莱州,取名招远。 洪武九年(1376),改属登州。 清因之。 1913年属胶东道。 1925年属东海道。 1928年废道直隶山东省。 1936年属山东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39年改属山东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1940年2月招远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属西海专区。 1941年1月,招远县析为招远县(俗称南招,属西海区,1945年10月改属北海区)、招北县(俗称北招,属西海区,1942年8月改属北海区)。 1950年1月3日,招远、招北县合并,称招远县,属北海区。 1950年5月,属山东省莱阳专区。 1958年10月,属烟台专区。 1967年2月,属烟台地区。 1983年8月,改为烟台市辖县。 1991年12月,撤销招远县,设立省辖县级招远市,由烟台市代管。 |
10、栖霞市 春秋以前,属牟子国地。 战国为齐国东莱地。 秦属齐郡东境。 汉属东莱郡,隶青州。 三国时期,为魏国青州东莱郡黄县地。 南北朝时属宋(刘)国,后属北魏国地。 隋朝时复为黄县地。 唐为蓬莱县之阳疃镇,属登州东牟郡,隶河南道。 五代十国时,同于唐代后期。 宋代改道为路,属蓬莱县之阳疃镇,隶京东东路登州。 伪齐刘豫于阜昌二年(1131)析蓬莱之阳疃镇及莱阳一部分置栖霞县,属登州。 元、明、清历代沿之。 1983年隶属烟台市。 1995年11月30日,撤栖霞县设栖霞市,由烟台市代管。 |
11、海阳市 西周属莱国。 东周属齐国。 秦代属齐郡腄县。 西汉属青州琅琊郡长广县、东莱郡昌阳县,长广县治设于今发城,昌阳县治设于今庶村。 东汉属青州长广郡长广县、东莱郡昌阳县。 建安五年(200)置长广郡,郡治设于今发城。 魏、晋属青州长广郡长广县、东莱郡昌阳县。 南北朝时期,东魏属光州东牟郡观阳县、东莱郡昌阳县,兴和年间置观阳,治所设于今发城;北齐属光州长广郡文登县、东莱郡昌阳县。 隋代属青州牟州观阳县、东莱郡文登县和昌阳县。 唐代属河南道东牟郡牟平县、莱州昌阳县,唐武德六年(623)于今郭城设廓定县治,不久即废。 唐贞观元年(627),废观阳不复设,故名废城,后演变为发城。 后唐庄宗年间改昌阳为莱阳。 宋代属京东东路东牟郡牟平县、莱州莱阳县。 金代属山东东路宁海州牟平县、莱州莱阳县。 元代属山东东西道宁海州牟平县、益都路总管府莱阳县。 明代属山东布政使司登州府宁海州、莱阳县。 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于张家庄(今凤城)设大嵩卫,并先后于境内设海阳守御所、大山备御千户所、乳山寨巡检司、行村寨巡检司。 清代属登州府。 清雍正十三年(1735)设海阳县,隶属登州府。 1914年属胶东道。 1925年属东海道。 1928年直属省。 1937年前后,隶属山东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1年4月9日,海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隶属胶东行政区东海专区,1945年5月隶属中海专区,9月裁中海专区,复属东海专区。 1950年5月隶属文登专区,1956年隶属莱阳专区。 1958年10月隶属烟台专区(后改称烟台地区),10月17日撤消乳山县,将夏村、唐家、白沙滩、海阳所、乳山寨5人民公社划归海阳。 1962年1月重建乳山县,将夏村等5公社所属大队复归乳山。 1964年6月15日,将小青岛划归乳山县。 1983年,改属烟台市。 1996年4月29日撤销海阳县,设立省辖县级海阳市,由烟台市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