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荫城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大宁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内王编村、为主村,景家庄、北头、晒里、北掌沟、圣井背、高崖上、晋家坡、西陕、南窑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内王乡,下辖内王、北头、晒里、北漳沟、高崖上、景家沟。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明星高级合作社,简称“明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桑梓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荫城公社,置北头生产大队,下辖5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荫城镇,北头大队随改为北头村民委员会,下辖3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荫城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大宁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内王编村、为主村,景家庄、北头、晒里、北掌沟、圣井背、高崖上、晋家坡、西陕、南窑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西陕乡,下辖西陕、圣井背、晋家坡、南窑、王家庄、九凹、小西陕。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先进高级合作社,简称“先进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桑梓管理区。

1961年,红旗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荫城公社,置西陕生产大队,下辖6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荫城镇,西陕大队随改为西陕村民委员会,下辖6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荫城镇。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大宁都,下辖四里有三村:内王、北宋、掌里。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内王编村、为主村,景家庄、北头、晒里、北掌沟、圣井背、高崖上、晋家坡、西陕、南窑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内王乡,下辖内王、北头、晒里、北漳沟、高崖上、景家沟。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金星高级合作社,简称“金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桑梓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荫城公社,置内王生产大队,下辖10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荫城镇,内王大队随改为内王村民委员会,下辖9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荫城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守信都,下辖五里有七村:坡头、王坊、郭良、河南、李坊、冯村(长春)、束村。

并设王李坊集,系一地经济、文化、交通、政治中心。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王坊编村、为主村,中村、上河南、下河南、北峙峪、南峙峪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中村乡,下辖中村、上河南、下河南、南寺峪、北寺峪、王坊、李坊。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建设高级合作社,简称“建设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李坊管理区。

1961年,红旗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中村公社(驻地王坊)。

1981年,中村公社改名王坊公社。

置王坊生产大队,下辖6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王坊乡,王坊大队随改为王坊村民委员会,下辖6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荫城镇。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守信都。

下辖五里有七村:坡头、王坊(中村)、郭梁、河南、李坊、冯村、中村。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王坊编村、为主村,中村、上河南、下河南、北峙峪、南峙峪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中村乡,下辖中村、上河南、下河南、南寺峪、北寺峪、王坊、李坊。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建中高级合作社,简称“建中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李坊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中村公社,置中村生产大队,下辖6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王坊乡,中村大队随改为中村村民委员会,下辖6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荫城镇。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守信都,下辖五里有七村:坡头、王坊、郭良、河南、李坊、冯村(长春)、束村。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

王坊编村为主村,中村、上河南、下河南、北峙峪、南峙峪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中村乡,下辖中村、上河南、下河南、南寺峪、北寺峪、王坊、李坊。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星光高级合作社,简称“星光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李坊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中村公社,置河南生产大队,下辖6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王坊乡,河南大队随改为河南村民委员会,下辖6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荫城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守信都,下辖五里有七村:坡头、王坊、郭良、河南、李坊、冯村(长春)、束村。

并设王李坊集,系一地经济、文化、交通、政治中心。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

李坊编村为主村,古桥、沙峪、申川、羊圈沟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中村乡,下辖中村、上河南、下河南、南寺峪、北寺峪、王坊、李坊。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旭升高级合作社,简称“旭升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李坊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中村公社,置李坊生产大队,下辖11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王坊乡,李坊大队随改为李坊村民委员会,下辖9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荫城镇。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余庆都,下辖三里有三村:南王庆、北王庆、申川。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王庆编村、为主村,南王庆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五区(驻地八义)王庆乡,下辖南王庆、北王庆、桃园、桥沟。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庆星高级合作社,简称“庆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李坊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中村公社,置南王庆生产大队,下辖21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王坊乡,南王庆大队随改为南王庆村民委员会,下辖6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荫城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余庆都,下辖二里有三村:南王庆、北王庆、韩川。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王庆编村、为主村,南王庆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五区(驻地八义)王庆乡,下辖南王庆、北王庆、桃园、桥沟。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庆星高级合作社,简称“庆义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李坊管理区。

1961年,红旗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中村公社(驻地王坊),析置南王庆一队(包括二龙山生产小队)、南王庆二队(即王庆生产大队),北王庆(包括桃园生产小队)。

1981年中村公社改名王坊公社。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王坊乡,王庆大队随改为王庆村民委员会,下辖5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荫城镇。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余庆都,下辖三里有三村:北王庆、南王庆、申川。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五区(驻地八义)王庆乡,下辖南王庆、北王庆、桃园、桥沟。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庆升高级合作社,简称“庆升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李坊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中村公社,置北王庆生产大队,下辖5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王坊乡,北王庆大队随改为北王庆村民委员会,下辖4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荫城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守信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坡头编村、为主村,窟窿庄(工农庄)、峰山掌(峰上掌)、河东、唐王岭、上西沟、下西沟、后坡、地南头、河西、武家坡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唐王岭乡,下辖唐头岭、上西口、下西口。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金星高级合作社,简称“金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窟窿庄(工农庄)管理区。

1961年,红旗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中村公社(驻地王坊),置唐王岭生产大队,下辖8个生产小队。

1981年,中村公社改为王坊公社。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王坊乡,唐王岭大队随改为唐王岭村民委员会,下辖6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荫城镇。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守信都,下辖五里有七村:坡头、王坊、郭良、河南、李坊、冯村(长春)、束村。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坡头编村、为主村,窟窿庄(工农庄)、峰山掌(峰上掌)、河东、唐王岭、上西沟、下西沟、后坡、地南头、河西、武家坡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坡头乡,下辖坡头、后坡、峰上掌。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建合高级合作社,简称“建合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窟窿庄(工农庄)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中村公社,置坡头生产大队,下辖8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王坊乡,坡头大队随改为坡头村民委员会,下辖8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荫城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守信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

坡头编村为主村,窟窿庄(工农庄)、峰山掌(峰上掌)、河东、唐王岭、上西沟、下西沟、后坡、地南头、河西、武家坡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坡头乡,下辖坡头、后坡、峰上掌。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建峰高级合作社,简称“建峰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窟窿庄(工农庄)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中村公社,置峰上掌生产大队,下辖8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王坊乡,峰上掌大队随改为峰上掌村民委员会,下辖6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荫城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守信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坡头编村、为主村,窟窿庄(工农庄)、峰山掌(峰上掌)、河东、唐王岭、上西沟、下西沟、后坡、地南头、河西、武家坡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窟窿庄乡,下辖武家坡、地南头、河东、河西。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先胜高级合作社,简称“先胜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窟窿庄(工农庄)管理区。

1961年,红旗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中村公社,置窟窿庄生产大队,下辖6个生产小队。

1967年,窟窿庄更名为工农庄。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王坊乡,工农庄大队随改为工农庄村民委员会,下辖8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荫城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守信都,下辖五里有七村:坡头、王坊、郭梁、河南、李坊、冯村(长春)、东村。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坡头编村、为主村,窟窿庄(工农庄)、峰山掌(峰上掌)、河东、唐王岭、上西沟、下西沟、后坡、地南头、河西、武家坡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窟窿庄(工农庄)乡,下辖窟窿庄,武家坡、地南头、河东、河西。

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先胜农业高级合作社,简称“先胜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公社李坊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中村公社,置河东生产大队,下辖4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王坊乡,河东大队随改为河东村民委员会,下辖3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荫城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