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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建县前,镇区属溪南里第五图,称“田心”。

1929年10月建立永定县苏维埃政府,县苏驻地设湖雷。

凤城镇(当时称城厢)属第三区苏(溪南区苏)。

1935年属第一区(城厢区),称城厢联保。

1940年属城厢镇。

1942年归溪南乡管辖。

1950年属第一区龙岗区,称龙岗村。

1951年改为龙岗镇。

1952年改为凤城镇。

1956年6月称城关镇。

1958年10月称城关公社。

1966年9月改称先锋公社。

1973年复称城关公社。

1983年7月建立凤城镇,辖南郊、西北、东坊3个居委会和书院、大洲两个村委会。

1997年,书院划设下坑居委会,书院、大洲两个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建制。

2000年4月,由南郊居委会划设金凤居委会,东坊、大洲居委会划设东兴居委会。

同时因棉花滩库区移民,增设长化、大园、龙角、仙峰居委会。

2004年7月,新增龙凤居委会。

至此,全镇设13个居委会。

至此,全镇设13个居委会。

2015年3月,撤销凤城镇,设立凤城街道办事处。

明、清属太平里。

民国时称第十一区、第四区、坎市联保。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属第九区苏、坎市区苏,区署在坎市老街“德豫翔”店。

1930年合并为太平区。

1940年改设镇。

1942年称人和乡、佛坎乡。

1947年又改镇,镇公所设在坎市天后宫。

新中国成立后设培坎区,后改第五区。

1956年并高陂、坎市为坎市区。

1958年先称乡,后改坎市人民公社。

1961年设坎市工委,辖坎市、高陂、虎岗、灌洋、田地、培丰6个公社。

1983年4月,文溪东从文溪分出设村委会。

1984年5月改称坎市镇,辖坎市街居委会和秀山、文馆、清溪、新罗、浮山、文溪东、文溪、大排、洪源、长流、孔夫、东中、丰田、岭东、上和等15个村委会。

1989年3月洽溪从新罗分出设村委会。

1993年,培丰划出设乡,坎市镇辖坎市街1个居委会和秀山、文馆、清溪、新罗、浮山、洽溪6个村委会。

明、清时属金丰里。

民国时设第五区、第三区,又称蛟洋镇、下洋乡、下金乡。

1949年后设第二区(下洋区)、下洋乡、下金乡。

1957年设下洋乡。

公社化时期称下洋人民公社、火箭人民公社。

1984年5月,下洋公社改称下洋乡,辖陈正、东山、北斗、西山、中川、思贤、丹竹、初溪、月流、下洋、富川、觉川、东联、沿江、大瑞、下溪、上川、月霞等18个村委会。

1987年6月,撤乡建镇,将下溪村分为下坪、三联2个村,月霞村分为廖陂、霞村2个村,全镇辖20个村委会。

唐大历四年(公元769年)前,湖雷设过龙岩驿,唐大历四年(公元769年)设上杭场,为上杭场驻地。

建县时湖雷划归永定县辖。

民国初期至1949年以前一直属丰田里。

前期称第八区、下丰区、辖湖市联保、上湖联保等。

1937年称第二区,后称湖雷镇、乡。

1949年—1954年设第七区人民政府,1955年—1958年上半年设湖雷区人民政府,1958年8月—1959年设湖雷乡人民政府,公社化时,设湖雷公社,1984年复称湖雷乡,1992年撤乡建镇,管辖村数不变。

南唐保大十二年(954),秇梓堡(今高陂北山)为上杭场治所。

宋淳化五年(994),上杭场升为上杭县,高陂便成为上杭最早的县城。

治所仍在秇梓堡。

宋至道二年(996),治所迁往鳖沙。

期间,高陂先后归上杭场和上杭县管辖,属太平里。

建县时高陂划归永定县辖。

永定建县后至民国初期,高陂属太平里。

1928年永定县苏维埃政府时期,称为高陂区(第十一区)。

1935年设第九区,称天阄。

后隶属第四区。

1942年称仁义乡,和平乡、后称高陂乡。

1949年—1955年设第六区人民政府,曾并入坎市去。

1958年8月高陂单独设乡,公社化时曾设高陂公社、虎岗公社、灌洋公社,1971年又合并为高陂公社。

1984年复称高陂乡。

1987年7月,虎岗划出设乡。

1992年撤乡建镇,辖和兴、富岭、平在、睦邻、西陂、上洋、北山、许佳、增坑、黄田10个村委会。

1994年,经县政府批准,高陂镇增坑村划设曲峰村委会。

1996年,经县政府批准,高陂镇增设先富街居委会。

1999年,增设先富街居委会和曲峰村委会。

2000年4月,增设富园居委会,管理迁移至高陂马尾背的原洪山乡移民。

至此,全镇设2个居委会和11个村委会。

前清属丰田里。

民国时期称社前联保等,属第七区,并区后属第二区,后称抚市镇,又称中丰乡。

1949年后,成立永定县第四区,又称抚溪区。

1958年公社化时,称抚市人民公社。

1961年至1965年5月,隶属于抚市工委。

1965年撤销工委后直属县。

1984年复称抚市乡。

1992年10月撤乡建镇,辖新在、社前、五联、抚溪、桥河、里兴、龙川、华丰、鹊坪、五湖、东安、中湖、基安、溪联、贝溪、协兴、上寨、上西、枫林、龙潭、铜联、联中、虞溪等23个村委会。

1993年,将新在村分为新民、中在2个村,上寨、上西、枫林、龙潭、铜联、联中、虞溪等7个村委会划出另设龙潭乡,抚市镇辖其余17个村委会。

明、清时隶属金丰里。

民国时称中金区、第三区。

并区后称南丰乡,属第三区,后称丰泰乡,中金乡。

1949年后设第三区,后称南溪区人民政府。

1958年撤区并乡时称为湖坑乡。

成立人民公社时,为湖坑人民公社。

1984年复称湖坑乡,辖湖坑、五黄、洋多、新南、南中、南江、实佳、吴银、洪坑、奥杳、山下、新街、西片、六联、吴屋、楼下、太联、大溪、三堂、坑头、联和、莒溪、湖背、黄龙等24个村委会。

1987年7月,太联、大溪、三堂、坑头、联和、莒溪、湖背、黄龙等8个村划出另设大溪乡,湖坑乡辖16个村委会。

1993年撤乡建镇,管辖村数不变。

明、清属太平里。

民国时称第十一区、第四区、坎市联保。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属第九区苏、坎市区苏,区署在坎市老街“德豫翔”店。

1930年合并为太平区。

1940年改设镇。

1942年称人和乡、佛坎乡。

1947年又改镇,镇公所设在坎市天后宫。

新中国成立后设培坎区,后改第五区。

1956年并高陂、坎市为坎市区。

1958年先称乡,后改坎市人民公社。

1961年设坎市工委,辖坎市、高陂、虎岗、灌洋、田地、培丰6个公社。

1984年5月改称坎市镇,1993年,培丰划出设乡,下辖:大排、孔夫、长流、文东、振东、文溪、上和、丰田、岭东、洪源、东中等11个村委会。

1994年撤乡建镇,称为培丰镇。

民国以前属丰田里,民国时称上丰乡,1949年后设龙潭乡。

1958年,与溪联、龙义、五湖、抚溪等村组建为抚市人民公社。

1959年分设龙潭管理区。

1961年单设龙潭人民公社。

1970年3月并入抚市人民公社。

1984年属抚市乡。

1993年从抚市分出设乡,辖龙潭、联中、铜联、枫林、上西、上寨、虞溪等7个村委会。

1997年撤乡建镇,所辖村委会不变。

明、清朝时(含洪山乡)属上杭县管辖,清初是汀州府八县的重镇,曾设分县,县衙设河头城(即河头大队)。

1936年为福建省直属的特区(含洪山乡),1940年后归永定县管辖,当时称为峰川镇,属第一区。

后称为峰川乡、双峰乡、峰市镇。

1949年后,峰市设第九区,后改为峰市乡政府,公社化时为幸福人民公社(包洪山),1961年与洪山分开为峰市人民公社,1984年7月复称峰市乡,辖峰市、三峰、河头、信美、忠信、大园、长化、泥角、黄寨、桃泉、高山、书岭、俄生等13个村委会。

1992年,峰市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建制,增设寨头村委会,全乡辖1个居委会、13个村委会。

1994年,黄寨村委会划设新坑村委会。

1997年,仙师乡锦峰村划设锦西居委会,归峰市乡管辖。

至此,峰市乡辖2个居委会、14个村委会。

1998年8月30号,因棉花滩水电站的建设,原乡镇府被水淹没,政府驻地搬迁至现在的峰市街。

1998年9月,峰市撤乡建镇。

1999年11-12月,因棉花滩水电站建设,大园、三峰、长化、泥角4个村分别迁至凤城、城郊,峰市镇辖2个居委会、10个村委会。

2001年,书岭村迁至城郊塘前案,全镇辖2个居委会、9个村委会。

明、清属溪南里。

民国时属第一区、城厢镇、凤城镇。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第一区龙岗乡,后又称城关镇。

1958年后,改为城关人民公社。

不久,由城关、古镇、金砂、西溪四个公社合并称先锋公社。

1973年改为城关公社。

1983年7月城关析5个村(居)委会建凤城镇后,设立城郊公社,辖古一、古二、东溪、樟牛、兰地、龙门、中坑、桃坑、上下斜、双溪等10个生产大队。

7月恢复乡镇建制,称城郊乡,辖上述10个生产大队,统称村委会。

1999年新增设三峰村委会。

2000年8月又增设彩霞、万美两个村委会,2001年2月再增设书岭村委会。

2014年10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永定县撤销城郊乡,设立城郊镇,以原城郊乡的行政区域为城郊镇的行政区域。

明、清属溪南里。

民国时期属第二区、溪南区,并区后属第一区,后又称大院乡。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属金砂区、溪南区、第八区。

1957年,改称仙师乡。

1958年改仙师公社。

1966年至1976年时称立新公社。

1980年复称仙师公社。

1984年改称仙师乡,辖仙师、务田、兰岗、锦丰、石鼓、恩全、华侨、三坝、金寨、大阜、秀富、书华、九坑、西洋等14个村委会。

1989年9月,从务田村划出大坪、岭背、车前坝、杨梅下4个自然村设大岭村。

2000年,因移民安置,撤销华侨村,增设华坊、新侨两个村。

2014年10月,福建省政府下文批复同意永定县撤销仙师乡,设立仙师镇。

设立的仙师镇,以原仙师乡的行政区域为仙师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明、清至民国初期属太平里。

1935年称虎岗联保,属第九区、天阄乡。

后属第四区,又称和平乡。

1947年属高陂乡。

1949年后,初称虎岗村,属第六区、高陂区。

后又称虎岗乡。

1958年称虎岗管理区,后称虎岗大队,属高陂公社。

1961年从高陂公社分出,设虎岗公社,隶属于坎市工委。

1970年并入高陂公社。

1984年恢复乡镇建置后属高陂乡。

1987年7月,从高陂乡划出虎东、虎西、虎北、龙溪、汉洋5个村设立虎岗乡。

1990年虎北划设城下村委会。

下辖6个村委会2015年3月,撤乡设镇,改虎岗镇。

明、清时属丰田里。

民国时称堂溪联保,属第八区、下丰区。

并区后称堂山乡,属第二区。

1942年称堂溪乡。

1949年后,称堂堡村,属湖堂区、湖雷区、第七区。

1952年设第十二区、堂溪区。

1956年称乡,属湖雷区。

1958年称钢铁人民公社。

1961年分堂堡、三堡两公社,隶属于湖雷工委。

1965年撤销工委,堂堡从湖雷分出,设立堂堡公社。

1984年改称堂堡乡。

辖河坑、村中、宝溪、下村、三堡、赛智、朱罗、磜下、香溪、蛟塘10个村委会。

1987年蛟塘村更名为蛟塘里村。

下辖10个村委会。

2019年12月,撤乡设镇,改堂堡镇。

明、清时属金丰里。

民国时称岐岭联保,属中金区、第四区。

并区后称东岐乡、属第三区。

后又称筀东乡,直属县。

新中国成立后属下洋区、下金区、第二区。

1952年设立第十一区、后岐东区。

1957年改岐东乡、筀竹乡。

公社化时,设陈东、岐岭人民公社。

1958年称红旗公社,1959年并入下洋称火箭公社。

1961年与下洋分开,分设岐岭、筀竹、陈东三个公社,1970年并陈东、岐岭、筀竹公社为岐岭公社。

1984年改称岐岭乡,辖24个村委会。

1993年,陈东、石岭、榕蛟、蕉坑、高峰、城东、共星、岩太、古龙、园东10个村从岐岭乡划出另设陈东乡,其余14个村委会仍由岐岭乡管辖。

1993年,陈东、石岭、榕蛟、蕉坑、高峰、城东、共星、岩太、古龙、园东10个村从岐岭乡划出另设陈东乡。

下辖14个村委会。

2019年12月,撤乡设镇,改岐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