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县前,镇区属溪南里第五图,称“田心”。 1929年10月建立永定县苏维埃政府,县苏驻地设湖雷。 凤城镇(当时称城厢)属第三区苏(溪南区苏)。 1935年属第一区(城厢区),称城厢联保。 1940年属城厢镇。 1942年归溪南乡管辖。 1950年属第一区龙岗区,称龙岗村。 1951年改为龙岗镇。 1952年改为凤城镇。 1956年6月称城关镇。 1958年10月称城关公社。 1966年9月改称先锋公社。 1973年复称城关公社。 1983年7月建立凤城镇,辖南郊、西北、东坊3个居委会和书院、大洲两个村委会。 1997年,书院划设下坑居委会,书院、大洲两个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建制。 2000年4月,由南郊居委会划设金凤居委会,东坊、大洲居委会划设东兴居委会。 同时因棉花滩库区移民,增设长化、大园、龙角、仙峰居委会。 2004年7月,新增龙凤居委会。 至此,全镇设13个居委会。 至此,全镇设13个居委会。 2015年3月,撤销凤城镇,设立凤城街道办事处。 |
明、清属太平里。 民国时称第十一区、第四区、坎市联保。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属第九区苏、坎市区苏,区署在坎市老街“德豫翔”店。 1930年合并为太平区。 1940年改设镇。 1942年称人和乡、佛坎乡。 1947年又改镇,镇公所设在坎市天后宫。 新中国成立后设培坎区,后改第五区。 1956年并高陂、坎市为坎市区。 1958年先称乡,后改坎市人民公社。 1961年设坎市工委,辖坎市、高陂、虎岗、灌洋、田地、培丰6个公社。 1983年4月,文溪东从文溪分出设村委会。 1984年5月改称坎市镇,辖坎市街居委会和秀山、文馆、清溪、新罗、浮山、文溪东、文溪、大排、洪源、长流、孔夫、东中、丰田、岭东、上和等15个村委会。 1989年3月洽溪从新罗分出设村委会。 1993年,培丰划出设乡,坎市镇辖坎市街1个居委会和秀山、文馆、清溪、新罗、浮山、洽溪6个村委会。 |
明、清时属金丰里。 民国时设第五区、第三区,又称蛟洋镇、下洋乡、下金乡。 1949年后设第二区(下洋区)、下洋乡、下金乡。 1957年设下洋乡。 公社化时期称下洋人民公社、火箭人民公社。 1984年5月,下洋公社改称下洋乡,辖陈正、东山、北斗、西山、中川、思贤、丹竹、初溪、月流、下洋、富川、觉川、东联、沿江、大瑞、下溪、上川、月霞等18个村委会。 1987年6月,撤乡建镇,将下溪村分为下坪、三联2个村,月霞村分为廖陂、霞村2个村,全镇辖20个村委会。 |
唐大历四年(公元769年)前,湖雷设过龙岩驿,唐大历四年(公元769年)设上杭场,为上杭场驻地。 建县时湖雷划归永定县辖。 民国初期至1949年以前一直属丰田里。 前期称第八区、下丰区、辖湖市联保、上湖联保等。 1937年称第二区,后称湖雷镇、乡。 1949年—1954年设第七区人民政府,1955年—1958年上半年设湖雷区人民政府,1958年8月—1959年设湖雷乡人民政府,公社化时,设湖雷公社,1984年复称湖雷乡,1992年撤乡建镇,管辖村数不变。 |
南唐保大十二年(954),秇梓堡(今高陂北山)为上杭场治所。 宋淳化五年(994),上杭场升为上杭县,高陂便成为上杭最早的县城。 治所仍在秇梓堡。 宋至道二年(996),治所迁往鳖沙。 期间,高陂先后归上杭场和上杭县管辖,属太平里。 建县时高陂划归永定县辖。 永定建县后至民国初期,高陂属太平里。 1928年永定县苏维埃政府时期,称为高陂区(第十一区)。 1935年设第九区,称天阄。 后隶属第四区。 1942年称仁义乡,和平乡、后称高陂乡。 1949年—1955年设第六区人民政府,曾并入坎市去。 1958年8月高陂单独设乡,公社化时曾设高陂公社、虎岗公社、灌洋公社,1971年又合并为高陂公社。 1984年复称高陂乡。 1987年7月,虎岗划出设乡。 1992年撤乡建镇,辖和兴、富岭、平在、睦邻、西陂、上洋、北山、许佳、增坑、黄田10个村委会。 1994年,经县政府批准,高陂镇增坑村划设曲峰村委会。 1996年,经县政府批准,高陂镇增设先富街居委会。 1999年,增设先富街居委会和曲峰村委会。 2000年4月,增设富园居委会,管理迁移至高陂马尾背的原洪山乡移民。 至此,全镇设2个居委会和11个村委会。 |
前清属丰田里。 民国时期称社前联保等,属第七区,并区后属第二区,后称抚市镇,又称中丰乡。 1949年后,成立永定县第四区,又称抚溪区。 1958年公社化时,称抚市人民公社。 1961年至1965年5月,隶属于抚市工委。 1965年撤销工委后直属县。 1984年复称抚市乡。 1992年10月撤乡建镇,辖新在、社前、五联、抚溪、桥河、里兴、龙川、华丰、鹊坪、五湖、东安、中湖、基安、溪联、贝溪、协兴、上寨、上西、枫林、龙潭、铜联、联中、虞溪等23个村委会。 1993年,将新在村分为新民、中在2个村,上寨、上西、枫林、龙潭、铜联、联中、虞溪等7个村委会划出另设龙潭乡,抚市镇辖其余17个村委会。 |
明、清时隶属金丰里。 民国时称中金区、第三区。 并区后称南丰乡,属第三区,后称丰泰乡,中金乡。 1949年后设第三区,后称南溪区人民政府。 1958年撤区并乡时称为湖坑乡。 成立人民公社时,为湖坑人民公社。 1984年复称湖坑乡,辖湖坑、五黄、洋多、新南、南中、南江、实佳、吴银、洪坑、奥杳、山下、新街、西片、六联、吴屋、楼下、太联、大溪、三堂、坑头、联和、莒溪、湖背、黄龙等24个村委会。 1987年7月,太联、大溪、三堂、坑头、联和、莒溪、湖背、黄龙等8个村划出另设大溪乡,湖坑乡辖16个村委会。 1993年撤乡建镇,管辖村数不变。 |
明、清属太平里。 民国时称第十一区、第四区、坎市联保。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属第九区苏、坎市区苏,区署在坎市老街“德豫翔”店。 1930年合并为太平区。 1940年改设镇。 1942年称人和乡、佛坎乡。 1947年又改镇,镇公所设在坎市天后宫。 新中国成立后设培坎区,后改第五区。 1956年并高陂、坎市为坎市区。 1958年先称乡,后改坎市人民公社。 1961年设坎市工委,辖坎市、高陂、虎岗、灌洋、田地、培丰6个公社。 1984年5月改称坎市镇,1993年,培丰划出设乡,下辖:大排、孔夫、长流、文东、振东、文溪、上和、丰田、岭东、洪源、东中等11个村委会。 1994年撤乡建镇,称为培丰镇。 |
民国以前属丰田里,民国时称上丰乡,1949年后设龙潭乡。 1958年,与溪联、龙义、五湖、抚溪等村组建为抚市人民公社。 1959年分设龙潭管理区。 1961年单设龙潭人民公社。 1970年3月并入抚市人民公社。 1984年属抚市乡。 1993年从抚市分出设乡,辖龙潭、联中、铜联、枫林、上西、上寨、虞溪等7个村委会。 1997年撤乡建镇,所辖村委会不变。 |
明、清朝时(含洪山乡)属上杭县管辖,清初是汀州府八县的重镇,曾设分县,县衙设河头城(即河头大队)。 1936年为福建省直属的特区(含洪山乡),1940年后归永定县管辖,当时称为峰川镇,属第一区。 后称为峰川乡、双峰乡、峰市镇。 1949年后,峰市设第九区,后改为峰市乡政府,公社化时为幸福人民公社(包洪山),1961年与洪山分开为峰市人民公社,1984年7月复称峰市乡,辖峰市、三峰、河头、信美、忠信、大园、长化、泥角、黄寨、桃泉、高山、书岭、俄生等13个村委会。 1992年,峰市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建制,增设寨头村委会,全乡辖1个居委会、13个村委会。 1994年,黄寨村委会划设新坑村委会。 1997年,仙师乡锦峰村划设锦西居委会,归峰市乡管辖。 至此,峰市乡辖2个居委会、14个村委会。 1998年8月30号,因棉花滩水电站的建设,原乡镇府被水淹没,政府驻地搬迁至现在的峰市街。 1998年9月,峰市撤乡建镇。 1999年11-12月,因棉花滩水电站建设,大园、三峰、长化、泥角4个村分别迁至凤城、城郊,峰市镇辖2个居委会、10个村委会。 2001年,书岭村迁至城郊塘前案,全镇辖2个居委会、9个村委会。 |
明、清属溪南里。 民国时属第一区、城厢镇、凤城镇。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第一区龙岗乡,后又称城关镇。 1958年后,改为城关人民公社。 不久,由城关、古镇、金砂、西溪四个公社合并称先锋公社。 1973年改为城关公社。 1983年7月城关析5个村(居)委会建凤城镇后,设立城郊公社,辖古一、古二、东溪、樟牛、兰地、龙门、中坑、桃坑、上下斜、双溪等10个生产大队。 7月恢复乡镇建制,称城郊乡,辖上述10个生产大队,统称村委会。 1999年新增设三峰村委会。 2000年8月又增设彩霞、万美两个村委会,2001年2月再增设书岭村委会。 2014年10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永定县撤销城郊乡,设立城郊镇,以原城郊乡的行政区域为城郊镇的行政区域。 |
明、清属溪南里。 民国时期属第二区、溪南区,并区后属第一区,后又称大院乡。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属金砂区、溪南区、第八区。 1957年,改称仙师乡。 1958年改仙师公社。 1966年至1976年时称立新公社。 1980年复称仙师公社。 1984年改称仙师乡,辖仙师、务田、兰岗、锦丰、石鼓、恩全、华侨、三坝、金寨、大阜、秀富、书华、九坑、西洋等14个村委会。 1989年9月,从务田村划出大坪、岭背、车前坝、杨梅下4个自然村设大岭村。 2000年,因移民安置,撤销华侨村,增设华坊、新侨两个村。 2014年10月,福建省政府下文批复同意永定县撤销仙师乡,设立仙师镇。 设立的仙师镇,以原仙师乡的行政区域为仙师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
明、清至民国初期属太平里。 1935年称虎岗联保,属第九区、天阄乡。 后属第四区,又称和平乡。 1947年属高陂乡。 1949年后,初称虎岗村,属第六区、高陂区。 后又称虎岗乡。 1958年称虎岗管理区,后称虎岗大队,属高陂公社。 1961年从高陂公社分出,设虎岗公社,隶属于坎市工委。 1970年并入高陂公社。 1984年恢复乡镇建置后属高陂乡。 1987年7月,从高陂乡划出虎东、虎西、虎北、龙溪、汉洋5个村设立虎岗乡。 1990年虎北划设城下村委会。 下辖6个村委会2015年3月,撤乡设镇,改虎岗镇。 |
明、清时属丰田里。 民国时称堂溪联保,属第八区、下丰区。 并区后称堂山乡,属第二区。 1942年称堂溪乡。 1949年后,称堂堡村,属湖堂区、湖雷区、第七区。 1952年设第十二区、堂溪区。 1956年称乡,属湖雷区。 1958年称钢铁人民公社。 1961年分堂堡、三堡两公社,隶属于湖雷工委。 1965年撤销工委,堂堡从湖雷分出,设立堂堡公社。 1984年改称堂堡乡。 辖河坑、村中、宝溪、下村、三堡、赛智、朱罗、磜下、香溪、蛟塘10个村委会。 1987年蛟塘村更名为蛟塘里村。 下辖10个村委会。 2019年12月,撤乡设镇,改堂堡镇。 |
明、清时属金丰里。 民国时称岐岭联保,属中金区、第四区。 并区后称东岐乡、属第三区。 后又称筀东乡,直属县。 新中国成立后属下洋区、下金区、第二区。 1952年设立第十一区、后岐东区。 1957年改岐东乡、筀竹乡。 公社化时,设陈东、岐岭人民公社。 1958年称红旗公社,1959年并入下洋称火箭公社。 1961年与下洋分开,分设岐岭、筀竹、陈东三个公社,1970年并陈东、岐岭、筀竹公社为岐岭公社。 1984年改称岐岭乡,辖24个村委会。 1993年,陈东、石岭、榕蛟、蕉坑、高峰、城东、共星、岩太、古龙、园东10个村从岐岭乡划出另设陈东乡,其余14个村委会仍由岐岭乡管辖。 1993年,陈东、石岭、榕蛟、蕉坑、高峰、城东、共星、岩太、古龙、园东10个村从岐岭乡划出另设陈东乡。 下辖14个村委会。 2019年12月,撤乡设镇,改岐岭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