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隶属永定溪南里。 民国时期属第一区金砂联保,金胜乡。 1949年后设立第八区政府。 1955年7月改称金砂区。 1957年4月,撤销区的建置,改称金砂乡。 1958年公社化时,称金砂公社。 1970年文化大革命后并入城关公社,设金砂管理区。 1983年建凤城镇时属城郊乡。 1984年11月从城郊乡分出,恢复金砂乡建制。 2001年2月,增设五坑村。 2021年5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永定区和连城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闽政文(2021)178号),同意撤销永定区金砂乡,设立永定区金砂镇,行政区域不变,政府驻地不变。 |
公元1926年前,属上杭县管辖,后为峰市特种区,1940年划归永定,属第一区,称洪山乡,直属县。 1949年初城村、乡,属第九区、峰市区。 1958年属幸福人民公社,1961年分设峰市公社后,称洪山乡人民公社。 1984年复称洪山乡,辖尚径、下径、上山、田梓、径石、河西、河东、中村、硕杰、五坑、西联等11个村委会。 1988年径里村划设石圳村委会。 1989年尚径村划设尚贤村委会。 2000年4月,因移民安置,同时撤销河西、河东、径里、石圳村委会;11月,撤销硕杰村委会,增设樟罗村委会。 2001年2月,撤销洪山乡五坑村;5月,增设抚硕村。 2021年5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永定区和连城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闽政文(2021)178号),同意撤销永定区洪山乡,设立永定区洪山镇,行政区域不变,政府驻地不变。 |
明、清时为金丰里刀头乡,民国时为上金区高头保,后为高竹乡管辖。 新中国成立后,属南溪区(第三区)。 1957年撤区设乡,成立高头乡。 1958年设高头人民公社。 1970年,并入古竹公社。 1984年后属古竹乡。 1997年,划出高东、高南、高北、梅花石、大岭下5个村另设高头乡。 2021年5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永定区和连城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闽政文(2021)178号),同意撤销永定区高头乡,设立永定区高头镇,行政区域不变,政府驻地不变。 |
明、清时属溪南里。 1949年前属金胜乡所辖。 1949年—1954年属第八区,1955年—1956年7月隶属第一区,1956年8月—1957年又划归第八区管辖,1958年—1960年属城关公社,1961年—1965年建立西溪公社,尔后公社撤销,将所属的五个集体大队并为农场所辖,1971年农场下马,将五个集体大队归属城关公社管辖,农场则改为红中大队。 1973年恢复农场建制。 1979年,礼田、罗坑、富家、四联、肖地等5个大队27个生产队划归农场管理。 1984年设立西溪乡,后乡、场合一,原5个生产大队统称村委会。 因安置棉花滩库区移民,2000年11月增设硕杰村,2001年3月增设抚全村。 2018年5月增设知贤村。 下辖8个村委会。 |
1951年以前,属平和县第一区九象乡。 1951年2月,从漳州市平和县划归永定管辖,成立第十区,后改为三来区、湖山区、湖山乡。 1958年撤区并乡后划入下洋管辖,1958年冬成立湖山人民公社。 1961年分为象湖、湖山两个公社。 1965年又并为湖山人民公社。 公社化后期,辖赛华、里佳、桂坪、象湖、杨山、黄坑、三来、漳溪8个生产大队。 1984年恢复乡建制设为湖山乡人民政府,辖上述8个生产大队,91个村民小组,统称村民委员会。 1987年桂竹里、小象湖从象湖村划出,设桂象村民委员会。 |
明、清时属金丰里,民国时称古竹联保,属上金区、第三区,高头与古竹合称高竹乡,属上金区。 1949年后,设古竹、高头乡,属第三区(南溪区);1957年古竹乡划归十一区(陈东)所辖;高头划归三区(南溪)管辖。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分别为高头人民公社与古竹人民公社,1971年后,古竹、高头两个公社合并,设古竹人民公社。 1984年复称古竹乡,原有14个村委会。 1997年划出高东等5个村另设高头乡,古竹乡辖其余9个村委会。 |
明、清时属胜运里,1936年4月22日划丰稔市归上杭,合溪归永定。 民国时称为复兴乡,属第十二区。 并区后改属第一区。 后称金胜乡,直属县。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954年与汤湖、调虞、合调并属第八区人民政府所辖,1955年—1958年隶属金砂区,1958年,成立英雄人民公社。 1961年,分合溪、菜地、汤湖三个公社,称合溪工委,1965年合溪与菜地公社,1971年又与汤湖公社合并为合溪公社,辖合溪、汤湖、采地公社。 1984年复称合溪乡,辖王社、菜地、天丰、溪南、武北、袍山、洪教、汤湖、马子凹、合调、调吴11个村委会。 1984年,将调吴村分为上调吴、下调吴2个村,从菜地村划设藕丝村。 |
明、清时属金丰里。 民国时称泰溪联保,属中金区、第四区。 并区后属第三区。 后又称泰月乡、丰泰乡、中金乡。 1949年后属南溪区、上金区、第三区。 1958年设管理区、公社,属湖坑公社、工委。 1970年后,并入湖坑公社、湖坑乡。 1987年从湖坑划出,设立大溪乡,下辖:大溪、太联、坑头、黄龙、联和、莒溪、湖背、三堂8个村委会。 |
明、清时属金丰里,民国时称筀东乡。 1949年后属第二区(下洋区)。 1958年属岐东乡,岐东人民公社。 1960年属下洋人民公社。 1961年设陈东人民公社。 1970年并入岐岭公社,1993年从岐岭划出,设立陈东乡,辖10个村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