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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战国属楚洞庭地,秦于洞庭郡置慈姑县,汉改为武陵郡,置充县。

三国、南北朝先后置天门郡,唐宋元并入慈利县,明初设置大庸县,旋废,仍属慈利县。

雍正十三年(1735年)建永定县。

1913年春因永定县与福建省永定县重名,改为大庸县。

1985年5月撤大庸县,改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辖县级大庸市。

1988年5月18日,成立大庸地级市,原县级大庸市从湘西土家族自治州划出,与新成立的武陵源区、慈利县、桑植县组建为大庸地级市,原县级大庸市改为市辖区永定区。

周代属楚国。

公元前11世纪,周成王封熊绎于楚,居丹阳,慈利为其辖地。

赧王三十七年(前278),秦昭王置黔中郡,辖慈利。

武陵源区域仍属慈利所辖。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在黔中郡下置慈姑县。

汉高祖五年(前202),废黔中郡设武陵郡,将慈姑县分置零阳、孱陵、充县三县。

武陵源区域为充县辖地。

三国吴景帝永安六年(263),分零阳、充县地设娄中县,武陵源区域分属充县和娄中县管辖。

晋武帝太康元年(280),析娄中县设临澧县,析零阳县置澧阳县。

北周建德四年(575),废娄中、临澧二县,置北衡州。

隋文帝开皇十八年(598),改北衡州为崇州,更零陵县为慈利县,与崇义县同隶崇州。

唐武德二年(619),改澧阳郡为澧州,复置充县。

宋太祖乾德元年(963),改澧州为澧阳军州,属荆湖北路。

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升澧阳军州为澧州路。

明洪武二年(1369),降慈利州为大庸县,不久废大庸县,复名慈利县,属澧阳府(后复为州)。

清雍正八年(1730),改土归流,升澧州为直隶州,慈利县改隶澧州。

1914年,因永定名与福建省永定县同名,改名为大庸县,与慈利同属武陵道。

1938-1940年,慈利县属湖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大庸属第八行政督察区。

1988年5月18日,国务院批准大庸市升为地级市,将慈利、桑植两县划归大庸市管辖。

市另辖两区:原大庸改名为永定区;新设武陵源区。

春秋末周楚平王之孙白胜筑城于零水之畔,即白公城。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在黔中郡下置慈姑县。

汉高祖十二年(前195),更名零阳县,属陵郡。

隋开皇十八年(598),改称慈利县,属崇州,县名取“土俗淳慈,产物得利”之义。

元元贞元年(1295),升为慈姑州,旋改为慈利州。

明洪武二年(1369),降慈利州为县,沿袭至今。

1916年,湖南省裁撤武陵道,将大庸、桑植、慈利县划归辰沅道。

1922年,大庸、慈利、桑植三县均属省直辖市。

1938年至1949年,慈利县属第四督察区,专员办事处设在常德。

1949年至1988年,慈利县属常德专区管辖,1988年至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大庸地级市,辖慈利、桑植两县和永定、武陵源两区。

战国属楚巫郡地,秦属黔中郡慈姑县。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改黔中郡为武陵郡,置充县,东汉因之。

三国,充县属吴,隶天门郡。

西晋武帝太康四年(283年)省充县入溇中县,后于充县故址置临澧县,隶荆州天门郡。

北周建德四年(575年)改天门郡为北衡州,并临澧、溇中2县为崇义县。

隋属崇义地,隶澧州澧阳郡。

唐高宗麟德元年(664年)废崇义入慈利,隶澧州。

五代为土著部落酋长辖地,隶澧州。

宋属慈利县域,自此以桑树垭为分界,北称内半县,南称外半县,内半县为土司辖地,外半县置安福寨,寨治为今洪家关西5千米。

元,内半县属土司辖地,属湖广省新添葛蛮安抚司,分置上桑植、下桑植宣慰司。

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分属羁縻美坪等十八峒蛮及荒溪宣抚司。

明洪武四年(1371年)设安福守御千户所,治所为酉水之北方家坪,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迁酉水之西瓦窑岗(今桑植县城),属岳州府澧州慈利九溪卫。

永乐四年(1406年)内半县置桑植宣慰司、柿溪宣抚司。

后柿溪司改置为上、中、下峒长官司。

明宣宗宣德四年(1429年)外半县属慈利十四、十五都地,后合称十六都地。

清初属湖南省澧州慈利县九溪卫所巡司,由安福所督管。

清雍正七年(1729年),设安福县。

雍正十三年,上峒长官司向玉衡、中峒长官司向朝明、下峒长官司向梁佐向朝庭献土归流,改为桑植县,属辰沅永靖道永顺府。

乾隆二年(1737年),桑植、慈利、永定3县勘界,城东与永定划定界址,以两溪口、凉风界为界,北属桑植,南归永定;城西南原茅岗司之赤溪、泥湖塔、岩屋口等处划归桑植,以大米界为界,北属桑植,南属永定;原桑植安福所之康三峪、屯田坪划归永定,赵家岗划归慈利,原属慈利的桐油关、南岔等处划入桑植,以木峡、马合、两溪三口为界,东属慈利,西属桑植。

自此,桑植疆域始定。

同治六年(1867年),实行保甲制,共有128保,1143甲。

民国3年(1914年)废永顺府,属湖南省辰沅道。

民国11年废道制,由湖南省直辖。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8~1935年),中国共产党建立桑植苏区,属湘鄂西和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先后建立桑植、鹤峰、石门、慈利、长阳、五峰6县联县苏维埃政府(县治桑植白竹坪),桑植、慈利联县政府,桑植、龙山联县政府。

民国24年,桑植由湘西行政督察区代管,民国27年,由湖南省第八行政督察区辖管。

1949年10月,境域解放,隶湘西区。

1950年1月,属永顺专署,1952年3月撤销永顺专署,划入湘西苗族自治区。

1954年12月,改由省直辖,委托湘西苗族自治区代管。

1955年3月,撤销湘西苗族自治区,设立湘西苗族自治州。

1957年9月,撤销湘西苗族自治州,建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桑植县由其代管。

1988年5月,大庸市升为地级市,桑植县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划入大庸市;1994年4月,大庸市更名为张家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