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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店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58年8月,由板店、陈庄、马庄、彭庄、霍营、大付庄、胡庄7自然村建板店生产大队,属红光人民公社。

1961年9月,属城郊区玉皇庙人民公社。

1962年撤区,属红光人民公社。

1977年2月,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改称板店村民委员会,属板店乡。

1982年1月,玉皇庙生产大队分出龚庄、苏庄、唐庄,建苏庄生产大队,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改称苏庄村民委员会,属板店乡。

1958年8月,由杨洼、陈庄、八里王、尚庄、陈老俄庄、闫庄、国庄7自然村建杨洼生产大队,属红光人民公社。

1961年9月,属城郊区玉皇庙人民公社。

1962年7月撤区,属红光人民公社。

1975年2月,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改称杨洼村民委员会,属板店乡。

1958年8月,由许屯、霍庄、韩庄、黄庄、张庄、冯屯、韩坡7自然村建许屯生产大队,属红光人民公社。

1961年9月,属城郊区玉皇庙人民公社。

1962年7月,改称冯屯生产大队,属红光人民公社。

1964年称许屯生产大队,属红光人民公社。

1975年2月,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2年复称冯屯生产大队,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改称冯屯村民委员会,属板店乡。

1958年8月,由董庄、李庄、前仲庄、老朱庄4自然村建仲庄生产大队,属红光人民公社。

1961年9月,属城郊区玉皇庙人民公社。

1962年7月撤区,属红光人民公社。

1975年2月,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改称仲庄村民委员会,属板店乡。

1958年8月,由王古洞、前竹园、西王庄、邱庄、龚庄、庙张庄、小张庄、董庄、柴庄、后竹园10自然村建王庄生产大队,属红光人民公社。

1960年老武坡、邓庄分别由杨洼、陈坡生产大队划入王庄生产大队,属红光人民公社。

1961年9月,改称前竹园生产大队,属城郊区白庙人民公社。

1962年7月撤区,属红光人民公社。

1965年3月,复称王庄生产大队,属红光人民公社。

1975年2月,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改称王庄村民委员会,属板店乡。

1958年8月,由杨庄、刘庄、小唐庄、唐营寨、前夏屯、后夏屯、西夏屯建唐营寨生产大队,属红光人民公社。

1961年9月,潘庄生产大队并入,合称前进生产大队,属城郊区玉皇庙人民公社。

1962年7月撤区,属红光人民公社。

1975年2月,复称唐营寨生产大队,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2年1月,分出和庄、后夏屯、罗纪屯、潘庄、前夏屯5自然村,另建潘庄生产大队,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改称唐营寨村民委员会,属板店乡。

1982年1月,杨洼生产大队分出顾庄、赵庄、施庄、武庄建顾庄生产大队,属红光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改称顾庄村民委员会,属板店乡。

1982年1月,魏岭生产大队分出黄营、彭营,建彭营生产大队,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改称彭营村民委员会,属板店乡。

1958年8月,由大李庄、王庄、老周、西周、东周、柴庄6自然村建柴庄生产大队,属红光人民公社。

1961年9月,属城郊区玉皇庙人民公社。

1962年7月撤区,属红光人民公社。

1975年2月,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改称柴庄村民委员会,属板店乡。

1959年,由玉皇庙、苏庄、小李庄、周楼、烟庄、刘营、小许庄、高庄、张付庄、唐庄、龚庄建玉皇庙生产大队,属红光人民公社。

1961年9月,属城郊区玉皇庙人民公社。

1962年7月撤区,属红光人民公社。

1975年2月,改称东升生产大队,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1年11月,复称玉皇庙生产大队,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2年1月,玉皇庙生产大队分出龚庄、苏庄、唐庄,另建苏庄生产大队,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设玉皇庙村民委员会,属板店乡。

1958年8月,由小房庄、杨寨、懈庄、和庄、罗纪屯5自然村建潘庄生产大队,属红光人民公社。

1961年9月,潘庄生产大队、唐营寨生产大队合并称前进生产大队,属城郊区玉皇庙人民公社。

1962年7月撤区,属红光人民公社。

1975年2月,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2年1月,前进生产大队分出前进生产大队和唐营寨生产大队,唐营寨生产大队分出和庄、后夏屯、罗纪屯、潘庄、前夏屯5自然村,复建潘庄生产大队,属板店人民公社。

同年,更名为北潘庄生产大队。

1983年12月,改称北潘庄村民委员会,属板店乡。

1960年玉皇庙生产大队分出刘营、徐庄、周楼、燕庄,板店生产大队分出马庄、大傅庄、侯庄,组建刘营生产大队,属红光人民公社。

1961年9月,属城郊区玉皇庙人民公社。

1962年7月撤区,属红光人民公社。

1975年2月,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改称刘营村民委员会,属板店乡。

1958年8月,由黄营、彭营、彭庄、黄庄、李坡、寇坡、魏岭6自然村建魏岭生产大队,属红光人民公社。

1961年9月,属城郊区玉皇庙人民公社。

1962年7月撤区,属红光人民公社。

1968年3月,改称五星生产大队,属红光人民公社。

1977年2月,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1年11月,复称魏岭生产大队,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2年1月,魏岭生产大队分出黄营、彭营,另建彭营生产大队,属板店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设魏岭村民委员会,属板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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