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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汉高祖五年(前202),改秦置的黔中郡为武陵郡。

东汉建武二十六年(50),光武帝将武陵郡治移驻临沅县(今常德市武陵区)。

隋朝开皇九年(589),将临沅县、汉寿县和沅南县三县合并,置武陵县;在隋、唐、五代、北宋时期,曾改名为朗州、鼎州等,郡、州、县治所均同驻武陵县城。

宋乾道元年(1165),升州为常德府。

元至元十二年(1275)置常德府安抚司。

明太祖甲辰年(1364)为常德府;康熙三年(1664)属湖南布政使司,府治在武陵县。

民国二年(1913)废府,改武陵县为常德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析出常德县城,置常德市,隶常德地区行署。

1988年1月23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8〕18号):常德市升格为地级市,设立武陵区。

战国时期属楚洞庭郡。

秦置临沅县,仍属洞庭郡。

西汉在临沅县东增置索县,治索县城。

汉顺帝阳嘉三年(134),索县改为汉寿县,属荆州治。

隋开皇三年(583)并临沅、沅南、汉寿置武陵县。

唐五代时属朗州治,北宋乾德二年(964)改朗州为鼎州,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改为常德郡。

宋孝宗乾道元年(1165)升为常德府,宋德佑元年(1275)改为常德路。

元朝为常德路治。

明清为常德府治。

民国二年(1913)废常德府置常德县,隶岳常澧道。

1949年7月29日,常德县解放,属常澧专区。

同年8月29日,属常德专区。

1950年,常德市县分设,县委、县政府及县直机关均设常德市(现常德市武陵区)城西。

1981年常德县迁往沅水南岸武陵镇。

1988年1月23日,撤销常德地区和常德县,常德地区改设常德市,升为地级市,原常德县改为鼎城区,属常德市管辖。

1988年,全区有9个办事处,10个镇,35个乡。

1989年谢家铺乡改镇,1991年灌溪乡改镇,1992年蔡家岗乡改镇,1993年韩公渡乡改镇,1994年洞庭乡、中河口乡改为十美堂镇、中河口镇。

1995年9月划河洑镇、河洑乡、丹洲乡、南坪岗乡、芦荻山乡4乡1镇归武陵区管辖。

2001年11月撤销国营西洞庭农场,设立祝丰镇,行政区划属鼎城区。

2008年8月,将鼎城区白鹤乡,灌溪镇白石村划归武陵区管辖。

2011年11月将鼎城区石门桥镇整体划归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代管,行政区划属鼎城区。

2013年12月,撤销武陵镇,设立玉霞、红云、郭家铺3个街道,撤销斗姆湖镇设立斗姆湖街道。

2015年11月区划调整,黑山嘴乡和黄珠洲乡并入十美堂镇,大龙站镇并入双桥坪镇,钱家坪乡和沧山乡并入黄土店镇,长茅岭乡并入尧天坪镇,唐家铺乡并入谢家铺镇,雷公庙镇和长岭岗乡并入蔡家岗镇,港二口镇和逆江坪乡合并成立花岩溪镇,丁家港乡并入许家桥回族维吾尔族乡。

2019年灌溪镇改设街道,截止到2021年12月底全区共有16个镇、1个民族乡、5个街道、9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03个村民委员会。

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国。

秦昭襄王三十年(前277)为秦黔中郡属地。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置郡县,属黔中郡慈姑县地。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为武陵郡属孱陵县地。

元封五年(前106),武陵郡县隶于荆州刺史部。

新王莽始建国元年(9),郡改名建平,县改名孱陆。

东汉建武六年(30)复名武陵郡,孱陵县。

东汉建武十六年(40)析孱陵县置作唐县,境内始设县治,仍隶于荆州武陵郡。

西晋太康元年(280)平吴,分南郡江南四县置南平郡,隶于荆州,始以作唐为郡治,后迁江安(由公安改名),东晋建武元年(317)复以作唐为南平郡治。

陈天嘉二年(561),析作唐西南部置安乡县,因“左挹洞庭,右接兰澧”,“洞庭兰澧诸水各安其流”而得名“安乡”,时为南义阳郡治,与作唐同隶于南荆州。

隋开皇九年(589)平陈,废郡,改作唐为孱陵,与安乡俱隶于澧州,大业三年(607)改州为郡,孱陵、安乡俱属于澧阳郡。

宋乾德元年(963)平湖南,安乡属澧州澧阳郡。

至道年间(995-997)隶于荆湖北路。

元属江南北道澧州路总管府,明属上荆南道岳州府澧州,清属岳常澧道直隶澧州,中华民国元年(1912),安乡直属于湖南省。

1949年7月安乡和平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安乡属于湖南省常德专员公署。

1988年5月撤销常德地区,建省辖常德市,安乡随属至今。

春秋战国时为荆楚之地,秦代属黔中郡,西汉属索县。

东汉阳嘉三年(134)改索为汉寿县,寓汉王朝长久之意,属武陵郡,治所在今鼎城区断港头。

三国属吴,改名吴寿县,吴赤乌十一年(248),析东南境置龙阳县,属武陵郡,治所在今县城。

北宋大观元年(1107)改名辰阳县,绍兴三年(1133)复名龙阳;五年(1135)升县为军,治所西迁黄诚寨(今聂家桥乡黄诚港村);三十年(1160)复县,治所迁回原址,属鼎州。

元朝元贞元年(1295)升为州,辖(今沅江市),洲治未变,属常德路。

明洪武九年(1376)复改县,仍名龙阳,沿用至清,属常德府。

民国元年(1912),改龙阳县为汉寿县,属湘江道。

1949年8月4日,汉寿县获得解放,成立汉寿县人民政府。

县城辰阳镇(原县治所在)。

1950年,汉寿县城辰阳镇改名城关镇。

1952年11月13日,汉寿县划归常德专区。

1968年3月13日,成立汉寿县革命委员会,属常德地区革命委员会。

1980年12月2日,撤销革命委员会,成立汉寿县人民政府,隶属常德地区行政公署。

1988年1月,常德地区改市,属常德。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于今澧县地置澧阳县,为澧县置县之始。

是年置松州(旋改澧州),治澧阳县。

明洪武九年(1376)废澧阳县,其行政区域由澧州直辖。

公元1913年,废澧州,设澧县,先后隶属岳常澧道、武陵道、湘江道、澧石庸行政督察专员办事处、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

1949年7月23日,澧县解放,1949年8月4号成立澧县人民政府,先后隶属常德专区、常德市管辖。

隋开皇九年(589),隶澧洲。

隋大业三年(607),分属澧阳、慈利县。

唐隶属澧洲。

宋属澧阳郡澧阳县。

元隶澧洲路,明洪武十四年(1381),隶常德府。

洪武二十九年(1396),隶岳州府。

清康熙三年(1664),隶岳常澧道澧洲直隶洲。

清雍正七年(1729)置安福县,置裴家河(今安福镇),属澧洲直隶州,1914年因与江西省安福县重名,更名为临澧县,1914-1916年属武陵道,1916年-1922年属湘江道,1937年属第二行政督察区,1949年属常澧专区,1950年属常德专区,1968年属常德地区,1988年属常德市至今。

战国为楚洞庭郡地。

秦属洞庭郡地。

西汉属武陵郡临沅县地。

东汉建武二十六年(50),析临沅县南境置沅南县,属武陵郡,县至古城山(今常德市鼎城区西南70里)。

汉殇帝延平元年(106),县治迁至浔阳坪(今漳江镇镇江渡村)。

三国、两晋、南北朝均为沅南县。

隋唐五代为武陵县的一部分,属朗州。

宋乾德二年(964),从武陵县析出置桃源县,因境内有桃花源而得名,县治沅水西岸(今漳江镇),属鼎州,后属常德府。

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升为桃源州,属常德路。

明洪武二年(1369),复降为县,属常德府。

清代因之。

1914年,先后为武陵道、辰沅道、第二行政督查区、第四行政督查区。

1949年7月27日,桃源解放,8月14日,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治漳江镇。

是年,将民国时期的36个乡、镇划为8个区。

1950年增至10个区,乡镇未变。

8月,常澧区行政公署改为常德区行政公署,桃源属其管辖。

1952年8月划为18个区、291个乡、2个镇。

1953年6月,新建3个民族乡。

1956年6月,撤区并乡,将291个乡、2个镇合并为48个乡、2个镇。

1958年9月,撤乡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25个,11月,调整为19个公社、2个镇。

1961年5月,湘西金矿矿区公社由沅陵县划归桃源管辖。

9月,建立9个区、调整为61个农村公社、2个镇公社。

1968年9月11日,成立桃源县革命委员会。

1977年5月,政区为9个区、2个镇、61个公社。

1980年12月7日,撤销各级革命委员会,建县、镇人民政府,恢复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2月,公社改乡,建立人民政府。

是年,政区设9个区、9个镇、57个乡,1986年2月,新建2个民族乡。

12月,沃溪镇(原湘西金矿矿区公社)划归沅陵县管辖。

1988年1月,建常德市,桃源属其管辖。

政区划设9个区、8个镇、49个乡、2个民族乡。

是年,调整为8个镇、30个乡、2个民族乡。

石门县名由“石门郡”而来,石门郡由“天门郡”而来,天门郡因“天门山”而来。

石门之“门”(原来就)分析认为是张家界的天门山。

夏、商、周属荆楚之域,春秋战国时期属楚,秦始皇元年(前221)为慈姑县地。

汉为零阳县地。

三国吴永安六年(263)析置天门郡。

晋太康四年(283)置澧阳县,治所即今县城,并为天门郡治。

宋、齐因之。

陈改郡、县均为石门。

隋开皇九年(589)废石门郡,置石门县,属澧阳郡。

唐属澧州。

五代因之。

宋属澧州澧阳郡。

元属澧州路。

明属岳州府澧州。

清属澧州。

民国属第四行政督察区,1949年属常澧专区。

1949年8月,建立县人民政府,划全县为8区(五、六、七、八区于次年2月正式建立)。

1950年属常德专区。

1951年元月,以原楚江镇置城关镇,为县辖镇。

4月,县境置14区。

10月,慈利县东岳八保划属石门黄矿区,至次年2月,全县有14个行政区,1个矿区,1个县辖镇,5个区辖镇,281个乡。

1955年4月,全县共14区、1镇、281乡。

1955年5月,将原二百八十一个小乡并为三十八大乡,并在此基础上于同年6月撤销区级建制。

1957年5月,成立了蒙泉、皂市、维新场、太平、磨市、泥市六个办事处,为县的派出机构。

1958年9月,撤销乡镇,成立28个人民公社。

1961年4月,公社体制进行调整,规模改小,设38个公社,同年9月3日恢复区的建制,成立蒙泉、城关、皂市、维新、太平、磨市、苏市、泥市8个区公所。

10月28日新成立新街、白洋、望洋、杨坪、川山5个公社,由38增加到43个公社,并制了印监,12月28日撤销城关区公所。

1964年初撤销新街公社其辖地并入二都公社内,改城市公社为城关镇人民委员会(1960年5月城关镇人民委员会改称城市公社)。

经过多次调整,1964年初全县共有7个区,43个公社,3个居委会,763个生产大队(简称大队)。

1980年属常德地区行政公署。

1982年全县进行地名普查,对政区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将6个区、28个公社、629个大队更改名称,原镇属居民委员会名称不变,全县区划为7区、42个公社(下设752个大队)、1镇(下设3个居委会)。

1984年4月,政社分设,建立乡政府,原公社改乡。

同年7月发展小城镇,将蒙泉乡改为夏家巷镇,官渡桥乡改为官渡桥镇,易家渡乡改为易家渡镇,新关乡改为新关镇,皂角市乡改为皂角市镇,维新场乡改为维新场镇,泥沙乡改为泥沙镇,由镇管村。

年底,全县区划为7区、8镇、35乡、762村委会、8389个村民小组、11个居委会、57个居民小组。

1988年属常德市。

1995年,撤销7个区公所、将原43个乡镇并成19个乡镇。

原有乡镇所辖范围不打乱,保留5个乡镇行政区划不变,即城关镇(更名为楚江镇)、易家渡镇、新关镇、南北镇、二都乡。

新建蒙泉镇、夹山镇、皂市镇、维新镇、磨市镇、壶瓶山镇、白云乡、三圣乡、子良乡、太平街乡、雁池乡、所街乡、罗坪乡14个乡镇。

2004年至2008年对全县村(居)行政区划进行大幅度调整。

调整前共有790(其中园艺场、林场等11个)个村(皂市水库移民全迁村21个不在内)、42个居委会,调整后为290(包括剩头)个村、42个居委会。

2015年至2016年经过撤乡建镇、撤镇建街道的调整,石门县下辖楚江、宝峰、永兴、二都4街道,蒙泉、夹山镇、易家渡、新关、皂市、维新、太平、磨市、壶瓶山、南北镇、白云、新铺、子良13镇,三圣、所街、雁池、罗坪4乡。

东山峰管理区(东山峰农场)、夹山国家森林公园(夹山国有林场)、大同山国有林场、白云山国有林场(白云山市级森林公园)、洛浦国有林场(洛浦省级森林公园)、秀坪园艺场、观国山国有林场、剩头国有林场8个区、场、园。

84个社区,247个村(包括6个片、1个园艺场)。

津市原属澧县的一个镇。

《直隶澧州志》载称“津市渡”、“津市铺”。

明为县辖七市之一,清为县辖四镇之一。

津市市区历时明、清、民国,约五百余年。

津市建治之始,是在雍正十一年(1733)。

据《直隶澧州志》记载:“移嘉山巡检驻此”,是时,津市隶属澧州州署。

乾隆三十二年(1767),“奉文裁减津市巡司,将州判移驻津市”,并建州判署于津市,津市仍隶属澧州。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帝制,翌年建立民国。

但民国初年的地方行政机构未能及时建立,津市仍维持旧制。

民国二年(1913),澧州改为澧县,撤销津市州判,津市的地方事务暂由在津市的“五省九团”(五省:江西、福建、江南、山陕、广东。

九团:镇福、师益、龙会、三州、保合、永安、汤石、上禄保、下禄保)有关人员推举的负责人管理,代行地方行政机构职能。

民国三年(1914),澧县将全县划分为二十个区,津市属东一区之东一街区,主事为团正,设团正局。

民国十一年(1922),澧县重划行政区,将全县二十个区改为十个大区,津市仍称东一街区。

废团正,改设区长,设区长办公处。

民国二十七年(1938),澧县废除都团旧制,实行保、甲制度,将全县划分为两镇二十八乡,津市改称澧县津市镇。

镇的建制从此开始,直到1949年7月23日,津市和平解放,是时,津市已从澧县析出置为市,中共津市市委、市人民政府于8月4日宣告诞生。

1953年纳入湖南省辖9市之列。

1963年,撤销津市市,改为澧县津市镇,1979年,恢复津市市,属常德行政公署领导。

1985年10月析澧县白衣区归津市市。

1986年4月改为省辖,由常德地区代管,1988年4月改由常德市代管。

至此,津市市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