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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金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解放后历设赤金人民公社、赤金乡,后撤乡建镇。

解放后玉门县成立村级生产大队,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2004年合村并组时将原有的11个村民小组合并为现在的5个村民小组,2011年将原和平村更名为铁人村。

1958年赤金公社成立后村级为生产大队,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2004年合村并组后设营田村民委员会。

1958年成立东湖生产大队,后与原东沙门村合并,于2004年成立东湖村村委会。

1962年朝阳村村委会成立后村级为生产大队,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村,民族村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两个,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2004年合村并组后将苗圃村与朝阳村合并为朝阳村,设村民委员会。

1949年设玉门县赤金区,辖13个生产大队。

其中天津卫和赤峡为独立两个生产大队。

1955年撤区并乡,9月成立赤金人民公社。

1961年调整为赤金公社,1983年3月,改为赤金镇人民政府。

天津卫和赤峡设立为2个村民委员会。

2004年,合村并组,将天津卫和赤峡2个村民委员会合并为金峡村民委员会。

将原有的2个村民委员共12个村民小组合并为5个村民小组。

解放后历设赤金人民公社、赤金乡,后撤乡建镇。

解放后玉门县成立村级生产大队,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2004年合村并组时将原有的11个村民小组合并为现在的5个村民小组,2004年将原新风村和前丰村合并为更名为新风村。

1958年成立新光和新明两个生产大队。

1983年改为两个村民委员会。

2004年两村合并后取名光明村。

解放后历设赤金人民公社西湖大队,后撤乡建镇。

解放后玉门县成立村级生产大队,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西湖大队更名为西湖村村委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2004年合村并组时将原有的8个村民小组合并为现在的4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