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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泉口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58年设立先泉生产大队,1959年1月,建立泉口生产管理区。

1961年9月,建立泉口公社先泉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先泉生产大队,设立先泉村民委员会,简称先泉村委会。

1992年10月,属泉口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3号),撤销原先泉村、杨田村、先瓦村、合并建立泉口村,村委会设在合并后的羊岩组。

辖南客、白果、羊岩、街上、羊南山、田子宅、关田坝、台子、瓦屋、吕家、新舍头11个村民组。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3号),撤销原泉口村,调整建立税改前的先泉村变为泉口社区和杨田村、先瓦村。

2012年12月,属泉口镇至今(2012年12月11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2﹞290号)批复:同意撤销德江县泉口土家族乡建制,设置泉口镇)。

1958年设立天池生产大队,1959年1月,建立隆兴生产管理区。

1961年9月,建立泉口公社天池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建立隆兴公社天池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天池生产大队,设立天池村民委员会,简称天池村委会。

1992年10月,属泉口土家族乡,(彥坪、泉口、隆兴乡合置泉口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3号),撤销原天池村、水塘村、樱桃村,合并建立隆兴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3号),撤销原隆兴村,调整建立天池村、樱桃村、水塘村。

2012年12月,属泉口镇至今(2012年12月11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2﹞290号)批复:同意撤销德江县泉口土家族乡建制,设置泉口镇)。

2016年12月,撤村建居。

明属沿河祐溪长官司卜龟坪图、水德江长官司大堡图、印江县网陀图共同管辖。

清属思南府。

民国二年(1913)属德江县(因查湖南省有安化县,以乌江在县境内称德江而改县名为德江县),属黔东道,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第六行政督查区,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改属第一行政督查区,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以后划归第六行政区。

1958年设立新瓦生产大队,1959年1月,建立泉口生产管理区。

1961年9月,建立泉口公社新瓦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建立泉口公社新瓦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新瓦生产大队,设立新瓦村民委员会,简称新瓦村委会。

1992年10月,属泉口土家族乡(彥坪、泉口、隆兴乡合置泉口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3号),撤销原先泉村、杨田村、新瓦村、合并建立泉口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3号),撤销原泉口村,调整建立税改前的先泉村变为泉口社区和杨田村、先瓦村。

2012年12月,属泉口镇至今(2012年12月11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2﹞290号)批复:同意撤销德江县泉口土家族乡建制,设置泉口镇)。

明属沿河祐溪长官司卜龟坪图、水德江长官司大堡图、印江县网陀图共同管辖。

清属思南府。

民国二年(1913)属德江县(因查湖南省有安化县,以乌江在县境内称德江而改县名为德江县),属黔东道,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第六行政督查区,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改属第一行政督查区,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以后划归第六行政区。

1958年设立银甲生产大队,1959年1月,建立泉口生产管理区。

1961年9月,建立泉口公社银甲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建立泉口公社银甲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银甲生产大队,设立银甲村民委员会,简称银甲村委会。

1992年10月,属泉口土家族乡(彥坪、泉口、隆兴乡合置泉口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3号),撤销原银甲村、马喇村,合并建立石马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3号),撤销原石马村,调整建立银甲村、马喇村。

2012年12月,属泉口镇至今(2012年12月11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2﹞290号)批复:同意撤销德江县泉口土家族乡建制,设置泉口镇)。

明属沿河祐溪长官司卜龟坪图、水德江长官司大堡图、印江县网陀图共同管辖。

清属思南府。

民国二年(1913)属德江县(因查湖南省有安化县,以乌江在县境内称德江而改县名为德江县),属黔东道,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第六行政督查区,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改属第一行政督查区,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以后划归第六行政区。

1958年设立马喇生产大队,1959年1月,建立泉口生产管理区。

1961年9月,建立泉口公社马喇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建立泉口公社马喇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马喇生产大队,设立马喇村民委员会,简称马喇村委会。

1992年10月,属泉口土家族乡,(彥坪、泉口、隆兴乡合置泉口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3号),撤销原银甲村、马喇村,合并建立石马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3号),撤销原石马村,调整建立银甲村、马喇村。

2012年12月,属泉口镇至今(2012年12月11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2﹞290号)批复:同意撤销德江县泉口土家族乡建制,设置泉口镇)。

明属沿河祐溪长官司卜龟坪图、水德江长官司大堡图、印江县网陀图共同管辖。

清属思南府。

民国二年(1913)属德江县(因查湖南省有安化县,以乌江在县境内称德江而改县名为德江县),属黔东道,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第六行政督查区,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改属第一行政督查区,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以后划归第六行政区。

1958年设立三合生产大队,1959年1月,建立彥坪生产管理区。

1961年9月,建立泉口公社三合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建立彥坪公社三合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三合生产大队,设立三合村民委员会,简称三合村委会。

1992年10月,属泉口土家族乡,(彥坪、泉口、隆兴乡合置泉口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3号),撤销原三合村、大土村,合并建立彦坪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3号),撤销原彦坪村,调整建立三合村、大土村。

2012年12月,属泉口镇至今(2012年12月11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2﹞290号)批复:同意撤销德江县泉口土家族乡建制,设置泉口镇)。

明属沿河祐溪长官司卜龟坪图、水德江长官司大堡图、印江县网陀图共同管辖。

清属思南府。

民国二年(1913)属德江县(因查湖南省有安化县,以乌江在县境内称德江而改县名为德江县),属黔东道,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第六行政督查区,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改属第一行政督查区,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以后划归第六行政区。

1958年设立大土生产大队,1959年1月,建立彥坪生产管理区。

1961年9月,建立泉口公社大土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建立彥坪公社大土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大土生产大队,设立大土村民委员会,简称大土村委会。

1992年10月,属泉口土家族乡,(彥坪、泉口、隆兴乡合置泉口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3号),撤销原三合村、大土村,合并建立彦坪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3号),撤销原彦坪村,调整建立三合村、大土村。

2012年12月,属泉口镇至今(2012年12月11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2﹞290号)批复:同意撤销德江县泉口土家族乡建制,设置泉口镇)。

明属沿河祐溪长官司卜龟坪图、水德江长官司大堡图、印江县网陀图共同管辖。

清属思南府。

民国二年(1913)属德江县(因查湖南省有安化县,以乌江在县境内称德江而改县名为德江县),属黔东道,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第六行政督查区,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改属第一行政督查区,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以后划归第六行政区。

1958年设立新联生产大队,1959年1月,建立彥坪生产管理区。

1961年9月,建立泉口公社新联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建立彥坪公社新联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新联生产大队,设立新联村民委员会,简称新联村委会。

1992年10月,属泉口土家族乡(彥坪、泉口、隆兴乡合置泉口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3号),撤销原新联村、新坝村、猪场村,合并建立官村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3号),撤销原官村村,调整建立先联村、先坝村、猪场村。

2012年12月,属泉口镇至今(2012年12月11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2﹞290号)批复:同意撤销德江县泉口土家族乡建制,设置泉口镇)。

明属沿河祐溪长官司卜龟坪图、水德江长官司大堡图、印江县网陀图共同管辖。

清属思南府。

民国二年(1913)属德江县(因查湖南省有安化县,以乌江在县境内称德江而改县名为德江县),属黔东道,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第六行政督查区,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改属第一行政督查区,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以后划归第六行政区。

1958年设立新坝生产大队,1959年1月,建立彥坪生产管理区。

1961年9月,建立泉口公社新坝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建立彥坪公社新坝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新坝生产大队,设立新坝村民委员会,简称新坝村委会。

1992年10月,属泉口土家族乡,(彥坪、泉口、隆兴乡合置泉口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3号),撤销原新联村、新坝村、猪场村,合并建立官村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3号),撤销原官村村,调整建立先联村、先坝村、猪场村。

2012年12月,属泉口镇至今(2012年12月11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2﹞290号)批复:同意撤销德江县泉口土家族乡建制,设置泉口镇)。

1958年设立猪场生产大队,1959年1月,建立彥坪生产管理区。

1961年9月,建立泉口公社猪场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建立彥坪公社猪场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猪场生产大队,设立猪场村民委员会,简称猪场村委会。

1992年10月,属泉口土家族乡(彥坪、泉口、隆兴乡合置泉口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3号),撤销原新联村、新坝村、猪场村,合并建立官村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4号),撤销原官村村,调整建立先联村、先坝村、猪场村。

2012年12月,属泉口镇至今(2012年12月11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2﹞290号)批复:同意撤销德江县泉口土家族乡建制,设置泉口镇)。

明属沿河祐溪长官司卜龟坪图、水德江长官司大堡图、印江县网陀图共同管辖。

清属思南府。

民国二年(1913)属德江县(因查湖南省有安化县,以乌江在县境内称德江而改县名为德江县),属黔东道,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第六行政督查区,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改属第一行政督查区,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以后划归第六行政区。

1958年设立先田生产大队,1959年1月,建立彥坪生产管理区。

1961年9月,建立泉口公社先田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建立彥坪公社先田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先田生产大队,设立先田村民委员会,简称先田村委会。

1992年10月,属泉口土家族乡(彥坪、泉口、隆兴乡合置泉口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3号),撤销原先田村、先塘村,合并建立青龙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3号),撤销原青龙村,调整建立先田村、先塘村。

2012年12月,属泉口镇至今(2012年12月11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2﹞290号)批复:同意撤销德江县泉口土家族乡建制,设置泉口镇)。

明属沿河祐溪长官司卜龟坪图、水德江长官司大堡图、印江县网陀图共同管辖。

清属思南府。

民国二年(1913)属德江县(因查湖南省有安化县,以乌江在县境内称德江而改县名为德江县),属黔东道,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第六行政督查区,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改属第一行政督查区,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以后划归第六行政区。

1958年设立先塘生产大队,1959年1月,建立隆兴生产管理区。

1961年9月,建立泉口公社先塘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建立隆兴公社先塘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先塘生产大队,设立先塘村民委员会,简称先塘村委会。

1992年10月,属泉口土家族乡(彥坪、泉口、隆兴乡合置泉口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3号),撤销原先田村、先塘村,合并建立青龙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3号),撤销原青龙村,调整建立先田村、先塘村。

2012年12月,属泉口镇至今(2012年12月11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2﹞290号)批复:同意撤销德江县泉口土家族乡建制,设置泉口镇)。

明属沿河祐溪长官司卜龟坪图、水德江长官司大堡图、印江县网陀图共同管辖。

清属思南府。

民国二年(1913)属德江县(因查湖南省有安化县,以乌江在县境内称德江而改县名为德江县),属黔东道,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第六行政督查区,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改属第一行政督查区,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以后划归第六行政区。

1958年设立盆水生产大队,1959年1月,建立彥坪生产管理区。

1961年9月,建立泉口公社盆水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建立彥坪公社盆水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盆水生产大队,设立盆水村民委员会,简称盆水村委会。

1992年10月,属泉口土家族乡,(彥坪、泉口、隆兴乡合置泉口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3号),撤销原盆水村、岩门村、大元村,合并建立大园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3号),撤销原大园村,调整建立盆水村、岩门村、大元村。

2012年12月,属泉口镇至今(2012年12月11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2﹞290号)批复:同意撤销德江县泉口土家族乡建制,设置泉口镇)。

明属沿河祐溪长官司卜龟坪图、水德江长官司大堡图、印江县网陀图共同管辖。

清属思南府。

民国二年(1913)属德江县(因查湖南省有安化县,以乌江在县境内称德江而改县名为德江县),属黔东道,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第六行政督查区,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改属第一行政督查区,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以后划归第六行政区。

1958年设立岩门生产大队,1959年1月,建立彥坪生产管理区。

1961年9月,建立泉口公社岩门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建立彥坪公社岩门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岩门生产大队,设立岩门村民委员会,简称岩门村委会。

1992年10月,属泉口土家族乡(彥坪、泉口、隆兴乡合置泉口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3号),撤销原盆水村、岩门村、大元村,合并建立大园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3号),撤销原大园村,调整建立盆水村、岩门村、大元村。

2012年12月,属泉口镇至今(2012年12月11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2﹞290号)批复:同意撤销德江县泉口土家族乡建制,设置泉口镇)。

明属沿河祐溪长官司卜龟坪图、水德江长官司大堡图、印江县网陀图共同管辖。

清属思南府。

民国二年(1913)属德江县(因查湖南省有安化县,以乌江在县境内称德江而改县名为德江县),属黔东道,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第六行政督查区,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改属第一行政督查区,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以后划归第六行政区。

1958年设立大元生产大队,1959年1月,建立彥坪生产管理区。

1961年9月,建立泉口公社大元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建立彥坪公社大元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大元生产大队,设立大元村民委员会,简称大元村委会。

1992年10月,属泉口土家族乡,(彥坪、泉口、隆兴乡合置泉口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3号),撤销原盆水村、岩门村、大元村,合并建立大园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3号),撤销原大园村,调整建立盆水村、岩门村、大元村。

2012年12月,属泉口镇至今(2012年12月11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2﹞290号)批复:同意撤销德江县泉口土家族乡建制,设置泉口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