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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唐庄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塔水磨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塔水磨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塔水磨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塔水磨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塔水磨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曾为东风人民公社井湾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井湾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井湾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井湾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井湾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花玉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花玉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花玉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花玉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花玉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高家沟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高家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高家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高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高家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曾为东风人民公社竹园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竹园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竹园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竹园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竹园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曾为东风人民公社玉台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玉台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玉台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玉台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玉台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寺沟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寺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寺沟大队。

1980年,因重名改为唐庄乡人民公社北寺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北寺沟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北寺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营西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营西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营西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营西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营西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向阳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向阳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向阳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向阳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向阳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龙头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龙头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龙头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龙头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龙头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垌上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垌上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垌上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垌上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垌上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曾为东风人民公社三官庙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三官庙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三官庙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下迁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下迁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张村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张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张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张村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张村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杨庄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杨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杨庄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杨庄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杨庄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杨庄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杨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杨庄大队。

1966年杨庄大队分设,为唐庄人民公社西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西沟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西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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