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磨沟村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磨沟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磨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磨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磨沟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磨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17、雪沟村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雪沟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雪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雪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雪沟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雪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18、南坡村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南坡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南坡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南坡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南坡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南坡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19、三官庙村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三官庙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三官庙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三官庙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三官庙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三官庙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20、范家门村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范家门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范家门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范家门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范家门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范家门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21、搬倒井村 明属唐庄保;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曾为东风人民公社搬倒井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搬倒井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搬倒井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搬倒井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搬倒井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22、冯沟村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曾为东风人民公社冯沟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冯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冯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冯沟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冯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23、范庄村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范庄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范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范庄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范庄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范庄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24、王河村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王河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王河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王河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王河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王河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25、郭庄村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时称东风人民公社郭庄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郭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唐庄人民公社郭庄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唐庄乡郭庄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撤乡置镇,为唐庄镇郭庄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